第一课 宪法基本理论
2026年07月27日
第一课 宪法基本理论
本课重难点及历年考情分析
本课包含七讲,其中重点是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五个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是历年考试重点。此外,考生要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现象、事例或问题。
真题自测
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1/21,单选)
A.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
B.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
C.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
D.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
【答案】D。不成文宪法的特征在于其修改和废止程序同普通法律一样,故A选项错误。B、C选项明显错误。
2.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1/22,单选)
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https://www.daowen.com)
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答案】D。
3.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7/1/91,不定项)
B.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
C.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故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