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讲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第1讲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

从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内涵包括:

(一)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中国的工人阶级在旧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因此革命最坚决;它从承担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重任开始,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中国社会中最有觉悟的阶级;它同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从而能够结成牢固的工农联盟,并以此为基础团结一切爱国者,为振兴中华共同奋斗。因此,工人阶级成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可以说,没有工农联盟,我国就不可能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我国是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农民问题不论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始终都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对人民实行民主是指全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权利;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指统治阶级依靠暴力对敌人实行的专政。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

根据现行《宪法》序言的规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突出特点和优点。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https://www.daowen.com)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合作的基本方针。

3.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二)爱国统一战线

1.爱国统一战线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2.任务:(1)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3)为促进对外友好交往、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3.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1条,这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取得的历史经验和伟大成就的总结,为彰显人民意志、更好地确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其意义在于:

首先,这是对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总结。

其次,这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需求的客观回应。

最后,这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科学判断。

本讲重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示

第一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