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宪法解释

第3讲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当人们对宪法的有关内容存在不同理解时,由有关解释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阐明其含义的行为。

一、宪法解释的机关

1.由立法机关解释:(1)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于英国;(2)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2.由司法机关解释:由普通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美国。

3.由特设机关解释:即由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宪法保障法院等特别设立的机关解释宪法。

二、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一)宪法解释的原则

1.总的原则:从严解释为主,不排除个别情况下一定的灵活解释;(https://www.daowen.com)

2.具体原则:(1)依法解释原则;(2)符合制宪目的原则;(3)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的原则;(4)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5)字面解释原则;(6)整体解释原则。

(二)宪法解释的方法

1.统一解释: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作出明确而统一说明的方法;

2.条理解释:根据条文文字含义、法理、先例、类推和上下文之间的关系的功能予以说明的方法;

3.补充解释:宪法在规定过程中存在遗漏,在实施中通过解释予以适当补充的方法;

4.扩大解释:由于社会的变化、发展,宪法的内容不能满足社会现实需要,因而通过宪法解释扩大其含义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