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的处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四百一十七条【委托物的处理】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