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常见法律问题分析

综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常见法律问题分析[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关系到诉讼时效、工程价款结算原则、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等与承发包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该问题一直是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首先要审查的问题,多地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中均要求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无论当事人是否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提出主张或抗辩,人民法院都应当主动审查其效力。《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法释 〔2004〕14号)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为各级法院在裁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上规定了一些基本的裁判原则,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效力补正、无效的后果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在效力问题上也根据现实具体情况,对有关问题作出了细化的规定,而在裁判具体案例时,也存有差异。本章选择部分与施工合同效力有关的案例进行了分析点评,试图提炼出法院在裁判与施工合同效力有关问题上的规律和原则,但由于选择案例有限,而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效力有关的问题又多种多样,笔者将在本章综述中对相关问题做出归纳与解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