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以什么文件作为计量基础

三、合同价格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以什么文件作为计量基础

鉴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当前的施工合同往往以可调价格的方式,在明确一个基本的合同价格以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出现设计变更时工程量增减的计价方法。这本来是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做法,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却往往也会因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价格所对应的工程量没有进行明确约定,从而导致在最终工程款结算时就如何计量产生争议。在本节参考案例4中,林丰公司与金太阳大酒店在施工合同中,就工程承包范围模糊的约定为:预算书及金太阳大酒店提供的施工图纸。到底是以预算书为准还是以施工图纸为准,双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均没有予以明确。最终在工程结算阶段,双方就工程预算书内没有而工程施工图纸内标明部分的工程量应当如何计价产生纠纷。这两起案件都指出了一个常见性问题,合同价款对应的工程量应当以什么文件为准?对此问题,法院无固定处理依据,最关键还应当看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首先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根本依据;然后是结合工程实践惯例,根据客观事实评判合理性。在本节参考案例4中,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模糊的情况下,按照常理理解,认定林丰公司的理解更符合日常生活的经验,即工程预算书和与之对应的施工图纸是林丰公司的工程施工范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