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范围是什么?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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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范围是什么?
◆ 案例分析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次针对本市烟酒商店的检查中,发现宁某经营的烟酒批发商店没有办理相关的经营手续,属于无证经营。于是,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宁某尚未出售的烟酒以及违法所得8000元。宁某及其妻子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定,在商店门口又吵又闹,严重扰乱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工作人员一怒之下将宁某的汽车一并查封扣押了。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查封扣押宁某的汽车吗?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范围是什么?
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宁某汽车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可以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本案中,宁某的汽车与无证经营无关,不应该成为扣押的对象。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深度解析
查封、扣押财物是两种基本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查封、扣押的范围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杜绝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侵害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任意扩大查封、扣押的范围,从法律规范上对查封扣押的范围进行限制显得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明确查封、扣押的范围,另一方面可以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