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热情抱一抱 八旬老太被挤伤
经典案例
2010年1月,郑州一家医院的康复医学科主任医师张医生受其他医院邀请,参加了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腰椎压缩性骨折的刘老太的会诊。2010年2月,由于刘老太病情一直不见好转,被转院到张医生所在医院,张医生担任其主治医师。经过7个多月的精心治疗,刘老太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张医生和老人的家属都很高兴。
2010年9月18日,张医生带着别的医生查房,碰到由护工搀着刚做完功能训练回病房的刘老太时,他很热情地打了招呼。张医生说了句“拥抱一下”,便伸手去抱刘老太。结果,刘老太双脚刚一离开地面,便直喊疼。张医生赶忙把刘老太放下来,问她哪里疼。刘老太脸色苍白、疼痛难忍,自此便卧床不起。3天后,刘老太被诊断为左胸挤挫伤。张医生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懊恼不已,医院也积极给予治疗。不久,医院被刘老太及家人告上法院。
法槌定音
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012年12月,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老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元,并向老人赔礼道歉,老人的家人最终原谅了张医生。(https://www.daowen.com)
法律解析
老年人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骨质疏松,所以搂抱时别太用力,否则有可能导致老年人发生骨折,特别是患有重度骨质疏松的老年人更为危险。本案中,张医师在查房期间“拥抱”患者刘老太,并导致刘老太左胸挫伤的损害后果,存在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本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6条、第3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