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促进和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全球领先的互联网创业创新中心,保护电子商务活动中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规划、促进、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原则】电子商务发展遵循市场为主、融合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电子商务工作,将电子商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电子商务的重大问题,推动电子商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第五条 【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下同)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综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部门和国家派驻浙江的电信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家税收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子商务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行业组织】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建立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鼓励电子商务行业组织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行业标准化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