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虚假宣传遭重罚

三、瑞幸咖啡虚假宣传遭重罚 [24]

事件回放

2020年1月31日,知名做空机构浑水声称,收到了一份长达89页的匿名做空报告,直指瑞幸数据造假。2月3日,瑞幸否认浑水所有指控。

2020年4月4日凌晨,瑞幸咖啡自曝造假22亿事件持续发酵,周五收盘,瑞幸股价再次大跌15.94%,报5.38美元。中国证监会此前称,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

2020年4月7日,瑞幸咖啡宣布停牌,在完全满足纳斯达克要求的补充信息之前,交易将继续暂停。

2020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瑞幸公司)涉嫌虚假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瑞幸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虚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广泛宣传使用虚假营销数据,欺骗、误导相关公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https://www.daowen.com)

经查,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征者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43家第三方公司,为瑞幸公司实施虚假宣传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2020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及上海、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瑞公司及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征者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律师点评

一般而言,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造假行为,是通过证券法对其进行规制,以保护证券投资人的利益和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秩序,不会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调整,除非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潜在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才会再考虑是否对其进行规制。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瑞幸公司利用虚假财务数据欺骗、误导消费者,在市场中建立一定的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此举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需要市场监督部门介入调查。

针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除了根据《会计法》《证券法》作出相应处罚,还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处罚。这也是我国首次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进行处罚。这次事件表明,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不仅仅危害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也会给市场正常竞争带来不良影响。一个繁荣、健康的资本市场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秩序,因而需要相关部门运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监管和加大执法力度,包括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惩戒等立体追责体系,重拳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

资本市场中出现的任何造假行为如果有可能对公平竞争造成影响,都应该纳入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在以往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处罚中,如果仅依靠《证券法》对其进行调整,很有可能处罚过轻,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如果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针对情节严重的最严厉的处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这对企业来说会有相当大的震慑力。因此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纳入追责体系,能够起到更好的规制作用。同时,资本市场中的所有市场参与者,都需引以为鉴,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健康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