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花儿绽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盘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
案情聚焦
原告深圳花儿绽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时一年多开发了一套微信小程序开发工具,将该套软件的源代码交付给合作方盘兴公司并授权其有偿使用该软件。后发现该套软件源代码被全部上传至Github公共存储库,并被多人fork。因上传行为人(在境外平台上披露信息的注册用户)的后台注册信息存储于境外平台,权利人无法获取(包括通过境外平台在内的渠道直接获取)侵权行为人主体身份信息,原告结合披露源代码的具体内容判断所披露的是交付给盘兴公司的源代码,根据《源代码授权合同》的约定,员工泄露源代码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条款,确定盘兴公司、盘石公司为共同被告。原告主张有客多软件中20个技术点对应的965个源代码文件构成商业秘密,网络用户luxin212121将包含前述商业秘密的源代码发布到Github公共存储库和其他存储库,使得不特定公众能够知悉,于2019年10月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万元。盘兴公司、盘石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移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花儿公司指控两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在开源软件社区网站上公开披露涉及技术秘密的软件源代码行为,属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害技术秘密行为。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原告作为被侵权人提起诉讼,其住所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且符合本院受理范围,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裁定驳回两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盘兴公司、盘石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侵害技术秘密侵权行为的实施、损害的结果均发生在互联网络上,因此,本案所主张的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应当属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据此,本案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花儿绽放公司住所地,花儿绽放公司住所地可以作为本案管辖连结点。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律师评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上述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具有特定含义,通常指的是侵权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直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的行为,并要求被诉侵权行为的实施、损害结果的发生等均在信息网络上,包括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名誉权等民事权益。本案开创性地确认了通过信息网络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确定管辖连结点。侵害技术秘密侵权行为的实施、损害的结果均发生在信息网络上,属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