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照搬外国的做法缺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理解

(一)盲目照搬外国的做法缺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理解

1986年《矿产资源法》确定我国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制度,1996年改为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后,《矿产资源法》在“有偿取得”制度方面,始终借鉴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忽略了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在矿产资源立法前提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国外的许多矿产资源所有权依附于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权人是当然的所有土地之上下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人(私有制),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自然资源公有制,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相分离,两种资源均属于全民所有。由于所有制的原因,国外政府只能通过收取一定的税费,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的公有制,政府不仅应收取矿产资源的税费来解决管理成本,调节收益差别,还应代表国家(全体人民)收取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实现所有者的收益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