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智而有勇

(二)智而有勇

智是整个伦理价值系统的智识支持,其内涵包括了对情感的理性控制,对行为的成本与功利的权衡,行为方式的技巧把握,其终极的价值在于个人长远的、社会整体的利益最优化。中国古代在个人、社会和国家层面都不同程度地推动智识的发展,在社会层面注重家庭教化,注重兴办学校,并把家庭教化、学校教育作为衡量地方发展的重要指标;在国家层面,设立选举制度,隋朝以后发展定型为以科举制为主体的考试选拔制度体系。勇在字义上,从力,从心,是行动力、决心、意志的体现,是实现其他伦理价值的力量保障。儒家并不崇尚智与勇,而注重事功的法家和兵家,多智勇并重,唯有智勇结合才能实现正义和美德,去除社会污秽而实现善治。自明朝以后,专制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很大程度上背弃了教化、教育以人为本的宗旨,在科举考试中采取八股文的形式,专以四书五经为教条,泯灭士人创造性,扼杀知识上的创新,并且重文轻武,忽略对人民勇武精神和技能的培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