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仁义忠孝
仁义是伦理的基本价值,其他价值皆在此基础之上。中国古代先贤认为仁是人的本质属性之所在,所谓“仁者,人也”,是人作为万物之灵长区别于禽兽的伦理特质,也是界定人的社会关系的正当性基础。基于此,在个人层面,仁是个人修身之本,有仁心者方为君子;在社会层面,仁是人与人之间的良性关系,所谓“仁者爱人”;在国家层面,仁是政治之本,仁政爱民,博济天下。
义是衡量利益、行为,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尺度,逾越了这一尺度就失去了正当性,所谓“义者,宜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个体、群体、国家各有其利益,各有其衡量利益的标准,如何建构一个公平正义的秩序极为艰难,这就需要有一个公共的正义标准。如《尚书》所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6]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与中、正的含义接近,都有不偏不倚,公正允宜的意义,同时还包含着伦理责任。在个人层面,合于义,则必当为之,所谓“义无反顾”,不合于义,当不为、不取;在社会层面,义是协调各方利益的标准,统于义才有真正的和谐;在国家层面,义是政治伦理准则,选拔贤能,以义施政,履行养民、教民的责任。
仁义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核心要义,对忠孝、智勇、诚信、廉耻、勤俭等其他伦理价值规范具有统领作用。中国自殷商灭亡,大多数历史时期没有全国统一信奉的国教,而仁义既是基本伦理规范,又发挥着统一思想信奉的功能[7],是整个国家的元价值。在当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仁义既是传统价值的延续,同时又具有时代的新的内涵:以人为本,人是法治的目的,保障民生、增进民权、实现民主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仁;公平正义,是法治秩序的实质要求,没有公平正义的支撑,形式法治终将难以维持。(https://www.daowen.com)
孝是以血缘亲亲之情界定个人和团体内在伦理属性、规范人际关系的价值准则,是人伦规范的核心。在家庭领域里,孝不仅仅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孝敬,而且包括父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内容。扩展到更大的社会空间,孝不仅是独爱其亲的私爱,还包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群体“博爱”。忠在字形上,从中,从心,原指心态中正、立正纠错,作为道德概念,指为人正直、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后指对他人、对团体尽心任事不懈于责任,忠于国家、忠于职守。忠是孝的进一步扩展,是建立在家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群体认同与责任,但在古代君主集权体制下,特别是明王朝以后,忠和孝都被片面化,仅仅强调臣民对君主的愚忠,而节略了君主遵从仁义的天道。在当代伦理价值体系中,基于国家对公民的保障,国家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法律共同体,公民对国家的忠诚源于政治法律责任,同时也源于伦理情感。特别是在职业层面上,国家公务员、军人对国家的忠诚有更高的伦理和法律要求。忠孝是相互维系的伦理价值规范,两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是我们当代爱国、爱家的伦理基础。没有忠孝,其他伦理价值都失去了养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