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直接所有者与最终所有者的国籍不同
2026年03月15日
(三)外资
企业直接所有者与最终所有者的国籍不同
在跨国公司复杂的所有权结构中,诸多子公司的直接所有者与最终所有者并不一致,且不属于同一管辖范围。据资料显示,41%的外国子公司的直接所有者与最终所有者国籍不同。60%的外国子公司与其母公司有跨境所有权联系,29%的外国子公司通过国内实体为外国间接所有,11%的外国子公司由第三国实体所有,1%的外国子公司由国内实体最终所有(即返程投资)。[13]跨国公司通过复杂的跨境所有权链、第三国控股、交叉持股及返程投资等形式,对外国子公司形成了实际控制。(https://www.daowen.com)
直接所有者与最终所有者的不一致,体现了所有权与实际控制的不一致。所有权表现在股权结构中,股权为持有者提供所有权与表决权,实际控制则是通过实施表决权或通过其他方式来实际影响战略性管理决定。不可否认的是,有一部分持有少数股份却对外国子公司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存在,他们通过彼此间交叉持股,或设立优先股等偏离一股一权原则的形式,抑或与其他股权持有者达成多数股权联盟,进而实现对外国子公司的实际控制。在对投资者国籍认定的过程中,对实际控制进行准确界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目前大多国际投资协定及国内法对“实际控制”尚无明确的规定,只是分散规定于相关部门法律规范之中,对实际控制缺乏充分准确的界定,对外国子公司所有人的界定仅停留在直接所有者层面,无法得知其最终所有者的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