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与侦查工作存在矛盾
2026年03月15日
(三)媒体监督与侦查
工作存在矛盾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人们越来越重视司法活动中程序正义的实现,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下,媒体传播方式进入“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成为信息发布者,这使得媒体呈“弱控制”趋势,司法议题的设置完全由个体自主掌控,由于个体兴趣及利益的多样性,司法议题的范围不断拓展,[5]对侦查公正的讨论与监督也逐渐成为民众关注司法的一项内容。侦查公开理念在公众要求之下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公众对于以侦查公开促进侦查公正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现场指认活动成为媒体公开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公众通过自媒体平台表达自己对现场指认活动的看法,还是媒体机构利用互联网反映公众舆论,都是通过媒体监督现场指认活动的表现。媒体对侦查过程的监督要求尽量公开侦查工作以保障和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出于向犯罪嫌疑人和社会公众保密以保证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需要,侦查工作往往需要坚持侦查不公开的原则,要求侦查机关、律师等对其在侦查活动中获知的与案件侦查密切相关的事项,非经法律规定或经权利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予以公开。因此,媒体监督对侦查公开的要求和侦查工作对侦查不公开的需要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导致现场指认实施程序中出现了因媒体公开而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或影响现场指认工作顺利进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