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芦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零”申请使用和冒用
2026年03月15日
(五)永济芦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零”申请使用和冒用
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我们找不到任何关于受理、核准永济市辖区内相关芦笋加工企业申请、使用永济芦笋专用标志的公告。经向山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确实不存在对于永济芦笋专用标志核准使用的公告。截至目前,永济芦笋加工企业中没有一家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过永济芦笋专用标志的使用权。由于不存在永济芦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主体,国家质检总局也就未曾对永济芦笋制作专用标志的图案。调研访谈发现,现存的五家芦笋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均知道永济芦笋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是并不清楚永济芦笋专用标志的图案是什么,也不清楚我国存在三种不同体系下的专用标志图案,更不知道专用标志的使用还需要经过申请核准程序,他们简单地认为只要永济芦笋是地理标志产品,就可以在本企业生产的芦笋产品上加贴专用标志,导致实践中存在有些企业未经申请就大量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不法现象存在。因此,专用标志的使用缺失,致使永济芦笋这一地理标志产品的身份并未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知悉与认可。不少企业在未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情况下,随意在产品包装上加贴专用标志,甚至出现经质检系统核准的地理标志产品永济芦笋,加工企业却在产品上加贴了工商系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志的不法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管机构为确保出口芦笋的高质量,将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了对永济芦笋质量状况的监管方面,导致在质量监管方面分配数量过多的执法人员,而在专用标志滥用冒用的监管方面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最终导致市场上充斥的冒用专用标志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