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 条文解读(https://www.daowen.com) 耕作层,是指经农业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和改造,土壤不断熟化,耕性得到改善,肥力得到提高而形成的适于农作物生长,厚度为30—50厘米的表土层。对有条件再利用的耕作层,要注重收集、运输和保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或荒地的土壤改良,保证耕地再开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