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生效后可以随时被解除吗?
案例实录
张某委托某家政服务公司为其找一位保姆,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合同中约定保姆应具备较高的家务能力,品行端正,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生效后,该公司将保姆送到张某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张某发现该保姆基本不会做家务,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张某将情况反映给家政公司,该公司同意换一个业务能力强的保姆,但是这个保姆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张某认为这样的保姆在家没有安全感。经过几次更换,张某认为家政公司不仅没有为自己找到合适的保姆,还给自己带来了损失,张某决定解除委托合同。那么,委托合同生效后可以随时解除吗?
律师分析
张某可以解除委托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虽然张某与家政公司的委托合同期是一年,但是,家政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为张某提供合格的保姆,而且有些保姆的行为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和损失,这些损失都是由于家政公司的失职造成的,对于给张某造成的损失家政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https://www.daowen.com)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温馨提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有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无论哪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双方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尽到自己的责任,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况的;但是,如果任何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随时可提出解除委托合同,因解约造成的损失,应由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给予赔偿。
自测小题
判断:小志请明华替自己办理接房手续,明华未收取任何费用。接房前一周,明华以自己生病无法出行为由告知小志自己无法履行受托义务,请他另行委托他人。小志无法找到其他受托人,便对明华说:“如果你不帮我办这件事,你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明华的说法是否正确?[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