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可以买代卖的产品吗?

行纪人可以买代卖的产品吗?

案例实录

某商店帮乙代卖一批童装,约定价格为50元一件,每卖出一件,商店可得5元报酬。商店老板见该批货物质量很好,款式新颖,决定自己把货物买下来,适当加了些价格卖出。乙得知后,没有反对。最后在支付商店报酬时,乙以卖出价格高于约定价格为由,拒绝支付某商店应得的报酬,乙的做法是否合理?

律师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某商店作为乙的行纪人帮助乙代卖童装,而且双方对该批产品有明确的市场定价,依法某商店可以购买该批产品。对于某商店的报酬,该条文还规定,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由此可推断,商店可以购买乙出售的产品。商店仍可以请求乙支付报酬,乙也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https://www.daowen.com)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温馨提示

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既然行纪人仍然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人就应当按照行纪合同约定的报酬支付给行纪人,而不能以行纪人是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为由,拒绝支付报酬。因为买卖合同和行纪合同产生的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就应当分别由这两个合同关系的法律调整,不能混合。

自测小题

选择:甲公司委托陈某为其出卖一批设备,该设备系市场定价商品。正好陈某自家公司也需要,于是陈某想自己买下该批设备,甲公司不同意,但陈某坚持受让了这批设备。陈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行纪报酬?[4]( )

A.有权 B.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