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划分
如前所述,经济法是从民商法和行政法部门中所分离出来的,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如合同法),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商务关系(如公司法);而经济法调整对象有一部分则是非对等的非确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应由经济法来调整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包括的内容很多,如商业银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以下重点介绍近年通过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与食品安全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