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制度,包括诉讼前的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高人民法院也要求,要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和案件繁简分流。多元调解力量包括但不限于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北京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调解+速裁”的工作模式,吸收各种调解力量,加强合作,最大限度发挥诉讼前端开展调解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