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化解纠纷机制是如何运行的呢?

(一)多元调解化解纠纷机制是如何运行的呢?

法院内建立诉调对接中心,统一管理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当事人提出立案申请后,立案法官会对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案件会进入调解期。法院根据案情、当事人情况、行业情况等,将案件分配到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中,从导诉、立案,到调解、速裁,在整个流程中,最大化发挥调解的作用。

具体来看,调解员接收案件后,首先需要对案件情况进行初步了解,了解案情后,再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收取案件相关材料。确定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意向和调解方案之后,调解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自己初步的调解方案,调解员就会根据双方的调解方案,结合行业标准、相似案件调解情况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没有自己的调解方案,调解员也会根据实际案情,拿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整个调解过程,调解员都会记入调解笔录,最后放入卷宗。

案件调解成功后,调解员会将案件情况反馈给速裁法官,速裁法官进行审核并出具调解书结案。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分歧,案件调解不成功,调解员就将相对简易的案件移交速裁法官,由速裁法官进行后续审理。整个调解过程中筛选出的复杂疑难案件,也会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由后端法官进行审理。通过这样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法官和调解员进行分工配合,打通了调解到速裁、前端到后端的通道,保证了纠纷的化解。(https://www.daowen.com)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需要调解员和调解组织与法官保持沟通,及时反馈调解案件情况,诉调中心也会对分配下去的案件实时跟进,及时了解案件的调解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