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当事人在参加调解时,应当注意什么?
首先当事人需要明确,调解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谅互让,开展一切调解工作都要坚持这一前提。参加调解之前,当事人可以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自身意愿来决定是否同意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那么应当及时告知调解员和法院。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调解的情况变化决定终止调解。如果认为调解员存在利益关联等可能影响调解工作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调解工作要保证在双方当事人都是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开展。
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对案件情况进行相应陈述和论证,但不得向调解员、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只有在双方都愿意做出让步的前提下,调解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当事人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充分考虑现实情况,改变不合理的要求,尽量缩小与对方当事人调解方案的差距。
为了最大化地发挥调解的效率优势,当事人应当将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争议焦点上,对于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或不影响调解结果的事实,可以不进行讨论。应当注意的是,调解不是吵架,调解的目的不是争胜,而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所以当事人在调解中,应当只针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减少指责批评,避免激化矛盾节外生枝。调解可以公开进行或不公开进行,对于部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公开调解的要求。(https://www.daowen.com)
调解工作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在参加调解时享有相应权利,也要履行法定义务。当事人要遵守调解秩序,尊重法官、调解员、对方当事人,不得有侮辱他人等违法行为,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当事人都应当树立诚实信用意识和履约意识,调解的过程也是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建立信任的过程。对于调解中已经达成一致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尊重事实。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