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的概念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又称土地管辖或区域管辖。由于我国人民法院的辖区一般与行政区划相一致(专门人民法院除外),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所在的行政区域,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的根据,一是法院辖区与行政区域相一致。这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各自行使审判权的空间范围。二是当事人或者诉讼标的与法院辖区的关系。这是一种隶属关系,即当事人、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辖区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标准,《民事诉讼法》将地域管辖划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