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2026年01月23日
三、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诉讼证据保全的申请既有主体上的要求,也有时间以及形式等方面的要求:第一,申请诉讼证据保全的主体是当事人,而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主体只能是利害关系人;第二,申请诉讼证据保全的时间也有法律上的规定。《民诉解释》第98条规定,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1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第三,申请诉讼证据保全需要特定的形式,即当事人提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包括申请的理由,申请的内容,申请保全何种证据等。
(二)管辖。《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也就是说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向特定的法院提出,比如诉讼证据保全应当向审理民事纠纷的法院提起,而诉前证据保全应当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审查。并不是相关主体提起了证据保全申请法院就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并不符合申请的条件,所以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保全的申请予以审查。若是符合条件,则予以同意;不符合条件,裁定予以驳回。(https://www.daowen.com)
(四)担保。《民诉解释》第98条第2款规定,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就是说,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一般情形下是不需要提供担保的,但是例外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