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162条对于小额案件审理作出了规定,即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小额争议案件在审理上实行一审终审,进一步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虽然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已经有了简易程序,但由于简易程序依然实行二审终审,对于数额比较小的民事纠纷而言诉讼周期还是过长,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小额案件的审理作出了特别规定,将审级限制在一审终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