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讲国际法的渊源
2026年02月04日
第1讲国际法的渊源
一、主要渊源
①法学上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不完全看是否有文字表现形式,而要看是否有规范化的成文形式。不成文法不仅包括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等。判例法有文字形式(判决),但没有一般制定法的规范化成文形式;英国宪法有文字表现形式,如自由大宪章、人身保护法等,也被列为不成文宪法,原因也在于它不是以规范化的即集中的成文宪法典形式表现出来的。
续表
①强行法,或国际法强行规则,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它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更改。(1)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被称为“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2)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但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https://www.daowen.com)
二、确立法律原则时的辅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