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讲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026年02月04日
第2讲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概述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二、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https://www.daowen.com)
① 一些学者基于“两元论”模式,归纳出两种极端的或典型的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方式:“转化”是指采取这种方式的国家,要求所有条约内容都必须逐个经过相应的国内立法程序转化成为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采纳”或称“并入”,是指国家在原则上认为,该国缔结的所有条约,都可以在其国内具有国内法的地位。采用“并入”方式的国家,一般是在其宪法中做出这种一揽子规定。其实,“转化”和“并入”的区分只是学术上的简化,在国际实践中,绝对单一地采取上述某一种方式的国家很少,许多国家是两种方式兼用。从结果上看,国家都保留了适当选择权、解释权和适用弹性。
T07-32.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B.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C.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
D.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