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适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对照适用】 该条规定源于原《继承法》第17条第1款,与原条文大体上无差别。但在措辞上,本条将原第17条第1款的“公证机关”改为“公证机构”。 (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