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 周洪伟贩卖、运输毒品案
——利用“互联网 + 物流寄递”手段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麻精药品,情节严重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洪伟,男,汉族,1993年5月22日出生,务工人员。
2021年3月,被告人周洪伟明知艾司唑仑片、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等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以牟利为目的,在微信、抖音、百度贴吧等网络社交平台寻找买家,通过闲鱼App三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共计贩卖艾司唑仑片1盒(20片)、泰勒宁7盒(70片),并通过快递寄送上述精神药品。后公安人员将周洪伟抓获,并从其租住处查获艾司唑仑片、酒石酸唑吡坦片、劳拉西泮片、佐匹克隆片等数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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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2)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3)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