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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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 家
安娜第一次见到邻居的时候,她正在花园里面,带着一副忘我工作的气质,在视野里进进出出。安娜透过楼上的后窗看到了她,当时她自己正在指挥工人把箱子搬到她想要的位置。那只是匆匆的一瞥——或者说是几瞥,她瞥见一个苗条的女人,一头金色的长发,穿着牛仔裤和靴子,卷起衬衫袖子,正蹲在那里把一托盘小酸奶罐子里的秧苗插进花园的花圃里。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来,大步朝自家走去,样子有点匆忙,急着要把秧苗拿进屋。安娜猜她只是在刻意表演,好像她知道有人在观察自己,所以想要表现出一种不失礼节的淡漠,只顾着埋头干活。安娜的脑海中划过一个想法:他们的邻居可能很喜欢大惊小怪。就在她从屋里再度现身的那一刻,安娜从窗口溜开了——她能感觉到这位邻居在她遁出视线的几秒钟后抬头望了一眼。
这一幕就发生在他们搬家那天。那天好不容易没有下雨——事实上,那是三月一个和煦的晴天。她以前每次搬家的时候,都会下一整天的雨,把一切都搞得乱七八糟,叫人挠头,里里外外又平添了几分狼藉。这回是和尼克的第一次搬家,或者说是第二回,如果当初他们决定住进同一间公寓也算是一回的话。那一回,她搬出住房协会合租公寓中的一个单间,搬进了尼克在旺兹沃斯的公寓。比起旺兹沃斯,那里其实更靠近图丁,可旺兹沃斯听上去更好。不只是在有人问你的时候听上去更好——这名字一听就更宜居。图丁听上去就像是一个火车修理厂,要不就是屠宰场或者是精神病院。她自己原先住的那个房间位于托特纳姆——你要是天真又宽厚的话,这个名字会让你想起一支魅力四射的足球队。那回搬家的时候,她吃惊地发现,自己竟然积攒了那么多东西,统统塞在她那个单间里面;而当她抵达旺兹沃斯时,尼克包了一天的那辆货车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的,眼看就要塞爆了。他决意要一趟搬完,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他把这变成了一个玩笑,像是某种挑战,但她看得出他的决心。他们卸货的时候,她的绿植残缺不全了,她的一把旧椅子折了一条腿,她的烫衣板也被扭弯了。幸运的是,贵重物品没有一样受损。她也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她故意说这话来逗尼克。不过,事情总算还不至于太过一团糟,虽说看到有用的和娇贵的东西受损总是件伤心事。搬家总归是要这样的,一身臭汗,满腹牢骚,手推肩扛,然后混乱退去,秩序降临。她喜欢那一刻的感受——夜深人静,所有的要紧事都已办妥,你终于可以腾出一块地方来,享用新居中的第一餐饭。湿漉漉的头发和地上沾满泥巴的报纸只会让烤鱼还有桌上的一切吃起来更香,无论你在打扫卫生间、启动供暖锅炉、拆包生活必需品之余匆匆端上桌的是什么。然后,他们——这回有尼克在——就可以对烦心事一笑置之,放声笑谈方才最狼狈的时刻,开始带着某种满足的心情环顾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她猜这一回,(她能感觉到,)等到他们在这个新地方摆好床铺,躺上去时,就连那张床垫老旧、弹簧下陷的床都会让人感觉像是开启了一场奥妙的冒险。
那是因为搬家就像是从头开始,像是用七零八碎的边角料造出一样全新的东西来,像是重整旗鼓再试一次,这次要马到成功。她想到的是那种平平淡淡的搬家,从一间公寓搬到另一间公寓,无牵无挂的年轻人常会这么干:因为他们认识的哪个人搬家了,腾出一个好地方来,城区位置也更好,或是更宽敞,而且租金还一分不涨,堪称奇迹,或是只涨一点点。但很多时候搬家根本不是那样子的,这一点贾马尔一定和她说过好几回了,边说边激愤于他所热爱的移民以及政治避难者面对的种种不公。这倒不是说她自己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但贾马尔有时候会在狂热中迷失自我。对于数以百万计的人而言——她能听到他用他那种颤抖的激情在诉说——搬家是一个破产与失败的时刻,一场在劫难逃的败仗,一次孤注一掷的逃跑,从可怕的狼窝逃入更可怕的虎口,从有家变成无家,从公民变成难民,从一种尚可忍受,甚至心满意足的生活遁入可怕至极的境地。她对他所说的这些心生同情,可她不太清楚自己除了同情还能怎么做。每个人都只能尽己所能地面对该面对的事情。当然了,她什么也不好说。她只会吐出一堆陈词滥调来,显得她铁石心肠,沾沾自喜,不过她确实也没法儿像他那样全心全意地去同情那些科索沃性贩子和北非人体走私者。所以她和尼克的这次搬家不是那种打破人生的搬家,也许都算不上是重新开始,但这依然是一个重大决定——放弃自己的工作,签约当一名代课老师,像一个随侍配偶一样跟着他来到这里。
她曾经对他说过:“你真的清楚你在要求我做什么吗?”她真正想说的是:你有没有意识到你在要求我放弃什么,而我又会据此对你我关系做出何种解读?
他说:“没错,我真的清楚。这件事的结果会是咱俩都想要的。”
两人相视一笑,她确信他们理解了彼此。
他们之所以搬家,是因为尼克刚刚接受了他的第一份教职,这是他在职业生涯中迈出的明确无误的第一步,对此他渴望已久。通常情况下,他的工作要到九月才开始,但因为有人告病、休进修假,还有其他一些她不太明白的鬼名堂,系里竟然很缺人手,所以想请他尽快开工。他立刻就开工了,整个一月和二月(包括爸爸病倒后的那头几个星期)都从旺兹沃斯通勤到布莱顿,而她则在办自己的离职手续。那份工作很适合她,但她同样也好奇地想知道前方等待着她的会是什么,想看看事情会有怎样的结果。你瞧——尼克说——这多让人激动呀,对不对?又不是说她一辞职,他俩就一分钱没有了。一整个夏天他都会有工资,用不着去咖啡馆里打工,她有充足的时间谋一份永久性工作,九月去上班。与此同时,他俩开始寻找出租房。
他们雇了一家搬家公司,由大学人力资源部全额买单。那是她头一回接触这些搬家工人。他们是上午八点到的,两个钟头内就把所有东西都打包装上了卡车——家具、箱子、花盆。他们殷勤友善,话不多也不少,不会惹人烦。这可真是个惊喜。她本以为这些人会粗暴无礼,一肚子怨气,因为他们不得不干这种卑微的工作来谋生;可恰恰相反,是他们礼貌地让她放松了下来。他们一边干活,一边客气地接下了她递过来的茶,尽力表现出一股受宠若惊的高兴劲儿来,而他们的效率也真的是高,她甚至都有些难过,因为这里再找不出活儿来让他们干了,她没法儿为他们提供充足的机会来展示他们的专业素养。
她本以为,让别人来围着你的东西一通小题大做会是种挺糟心的体验,因为他们完全有能力自己搬家。她一直都自己搬家,有谁正好在的话就帮着稍许搭把手——而且他们干吗非得把每一件东西都搬走呢?那张断了背的老床干吗还要呢?干吗不到那里再买张新的呢?她心想,雇搬家公司肯定是他们从自己的老板那里学来的一种堕落的小恶习——老板都是懒鬼,什么都不肯自己干,甚至宁可花钱雇人替他们呼吸,但凡是有这种可能。可是这体验根本就不糟心——事实上,她感觉很好,因为那么多的小决定最后都由她来定夺。这也是那些人体现殷勤的一种方式,让她感觉像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吩咐他们,他们也会欣然从命。这让她体会到了有钱买服从的刺激,哪怕这钱其实是人力资源出的。她知道尼克很高兴能让她享受上这种新待遇。大学待你还不算太坏,对不?他说。要是他们能给你配一辆公车,那我就真心觉得咱俩出人头地了,她这么说道,故意逗他。
那是一栋小房子,墙壁刷成白色,前门漆成蓝色。她心想他们的家具可真是又粗又笨,可沙发和椅子居然没费什么周章就挪进了屋。那张床像只听话的小羊羔一样上了楼。书桌、灶具和冰箱全都乖乖地朝各自指定的位置行进。要是这会儿她和尼克是自己在动手,他们肯定要商量着把门拆了,把东西从窗户里塞进去,甚至还得考虑把楼梯扶栏给卸了,好把书桌弄上楼,而且两个人免不了还要气急败坏地互相发号施令,火气十足地争来争去。可现在你瞧,尼克正踩着活梯,心情大好,话多得不行,上演着一出“挂窗帘”的喜剧艺术,一道窗帘接着一道窗帘,仿佛他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在第一时间隐蔽在精心布置的掩体后面。工人们离开后,两人巡视着他们的新家,一言不发,他的手臂沉沉地压在她的肩头,这分量让她兴奋莫名,因为她知道他们马上要做爱了。她朝后窗外面瞥了一眼,视线落入邻居家渐渐被黑暗笼罩的花园,看见了她下午早些时候东一处西一处种下去的那些秧苗。
“你看到那位邻居了吗?”她问道,身子倚着他,压低了嗓子,好像生怕被人偷听似的,“她在花园里一通倒腾,种这种那的。看上去好忙的样子。”
他的另一只手臂搂住了她的腰身,把她完全揽入怀中。她的眼睛闭上了几秒钟,感觉浑身发热,不知不觉地进入做爱的前戏状态。过了片刻他放开她,走过她的身边,站到窗前。他朝窗外匆匆一瞥,然后便拉上了窗帘,像是要把不愉快的景象挡在外面似的。“没,我没看见她。”他说,但这句话似乎只是为说而说的。她知道他脑子里在想着别的事情。“她长什么样?”
“苗条,金发,自命不凡。”她说。
他看了她好一会儿,好像是在思考她方才的话。“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说。她微笑了,等着他和她一起微笑,等着他来到她身旁。
搬入新居后的这头一晚,尼克做了一道烤羔羊肉,肉是他从街角的肉铺那里买的。他们之前过来看房的时候,他就留意到了主路上有一家肉铺,还有一家蔬果店和一个面包房;这几家店竟都开在了那里,这件事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是某种特别的好运,像是意外发现了某种已然消亡的生活方式的孑遗。他刚一挂完窗帘,都不等搬家工人离开,便直奔肉铺而去,完成了他的第一次探店,带回家一大块羊肉,还有一个故事:那两位老屠户看上去就像兄弟俩,招待他的时候带着那种老派的魅力。她猜他一定也会拿出自己全副的魅力来向他们回礼,对他们露出他那难以抗拒的咧嘴一笑,让他们看到他那近乎孩子气的高兴劲儿:真高兴能见到他俩。
安娜下楼以后给母亲打了电话,母亲对她所说的一切都啧啧赞叹:一切进行得如何顺利,天气多么好,搬家工人多么高效,卧室有多大,他们的小房子如何紧凑,还有那蓝色的正门好可爱,电话的运作也已正常。在她接到他们的来电前,她不想试拨这个新号码,母亲说,免得线路出蹊跷,或是把哪里搞坏了。安娜压下心中的恼火。母亲说“把哪里搞坏了”,就好像那是个技术词汇似的,专门用来描述机器不可捉摸的小性子。她脑子里时不时地就会冒出这种奇怪的焦虑来,好像她所思所想的是另一个地方,那里做事的路子和这里不一样,简单的事情也会困难重重。
“会出什么蹊跷呢?”安娜问。
“我不知道。要是我不等一切就绪前就打电话过去,说不定会让你们的电话线路出问题。”母亲说。
把哪里搞坏,安娜心想。“拨一通电话能把电话线怎么着,怎么就能让它出问题呢?”安娜问道。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汉娜,不过机器出问题的时候真的是很恼人的,”母亲说,“对了,尼克开心吗?他喜欢那里吧?”
“他当然喜欢了。不然我们也不会租这房子呀,”安娜没好气地说,“反正呢,他这会儿正开开心心地做着晚饭,开足音量放着迈尔斯·戴维斯。你听不到?”
“嗯嗯,很好。”母亲说,依然不太敢相信,哪怕安娜告诉过她世道变了,做饭能让男人快乐。
“他怎么样?”安娜问。她问出这话的时候,努力压下心中的反感,不只是因为她觉得这个问题是不得已而问的,更是因为她很可能会得到的那个回答。妈还能怎么说呢?他好转了(没有更糟);他更糟了(没有好转)。她绝不会说:老实讲,那第二场中风差不多让他彻底玩完了。他躺在那里,说不出话,大小便失禁,低声呻吟着寻求同情,简直要把我给逼死了。她不能那么说,那太骇人听闻了,会让她显得铁石心肠,而且她也许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层。要是这件事由安娜说了算——她也不会对任何人承认自己有这样的想法,她会让那个倔强的男人安安静静地走,至少也会随他一个人去,不去动他的秘密和他的沉默。贾马尔老是操心父亲的沉默之中蕴藏着什么,可她已经厌倦了,不是出于对他的厌恶,而是因为这件事毫无意义的单调与乏味:无论那里有什么,他都不会和他们说自己的事情。她早已放弃了破解她那未知的杂种身世,转而把关注点放到她在自己的人生中成为怎样的人,而非她从哪里来。不过那个问题她到底还是问了,也许是为了母亲而问的,但更有可能是为了她自己,以免在母亲眼中显得冷漠无情。“他好些了吗?”
“哦是的,他睡眠变好了,一天天地有力气了,”玛丽亚姆说,“那就是最关键的,让他有力气。别的治疗也都对他有好处,理疗啦,药物啦。你懂的,我以前根本不知道理疗能有那么神奇。他被照顾得非常好,真的。”
“那是当然。被你照顾得非常好。他能自己做点什么了吗,还是说依旧得靠你来替他打理一切?”安娜问——一想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她就止不住地一阵恶心,“你可不想把自己也给拖病了。”
“哦不,他的自理能力一天比一天强了。他的表现很棒。你就别操心我啦。”玛丽亚姆说。
“他能说话了吗?”安娜又问。
“还不行,”玛丽亚姆迟疑片刻后回答道,“但他能发声,你知道的,完全不成字句,但努力用声音模仿字句。理疗师说这很可喜。我从图书馆给他借来了有声书,他可爱听了。说来好笑——他受不了收音机里的声音,却喜欢听书。”
“什么书?”安娜问道。父亲以前读书很慢,而且他喜欢的书还会反复地读。她有时候也会给他买书,想拓宽他的阅读面,给他买一些她读大学的时候让她直呼过瘾的书,但她不知道他最后有没有读。她觉得他更喜欢那种给他信息的书,告诉他一些他以前不知道的事情,不要太过追求叙事技巧。“他在听什么书呢?”
“我替他借来的一些诗,文学经典之类的。”玛丽亚姆说。
“诗!你为什么要给他听诗呢!”安娜应道,再也压不住心中的不耐烦了,到底还是表现了出来,“你为什么不给他弄些他想听的东西呢?《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类的。”
“他喜欢听诗。”玛丽亚姆说。尽管内心抗拒,但安娜还是从母亲的声音中听出了笑意。“以前他有时候会从图书馆弄来诗集,念给我听。所以这个礼拜我就到有声书区找来这些诗,拿给他听,他果然喜欢。”
父亲给妈妈念诗——想到这滑稽的一幕,安娜不禁咧嘴一笑。她很想知道他会选什么样的诗:《假如》,或是《咏水仙》,或是什么跟大海有关的诗。《食莲人》——说不定,那就是加上了甜腻韵脚的《奥德赛》(1),完美。有一回她给他买了一本艾梅·塞泽尔的《回乡札记》,双语对照版的,因为那时她自己刚刚发现了这首诗,立刻陷入其中,无法自拔。也许她还想在他面前稍微显摆一下:瞧,这就是我如今在读的东西。她不知道父亲后来没有读——反正呢,她自己是渐渐厌倦了塞泽尔那种中气十足、自我放纵的语言,还有他那戏剧化的情感。母亲还在说个不停,列举父亲接下来的几周里要听的有声书,还有理疗师承诺的进展,与此同时安娜的思绪却飘到了下午早些时候她和尼克做爱的场景;她用手轻抚了一下左乳头,方才尼克就在那里依偎了一会儿。她对母亲发出鼓励的声响,但其实并不真的在听。
“等我们这里安定一些了,我就过来看你们。”安娜说完,便准备挂电话了。
仿佛是感觉到了安娜想着要走,母亲转而问起了贾马尔,因为她还不准备放女儿走。“贾马尔有你的新号码吗?”她问道,“他给你打过电话吗?”
“哦是的。”安娜说——为了避免被母亲再上一堂保持联系多么重要的课,她撒谎了。他更喜欢用电子邮件,她也乐得如此,可母亲的课是逃不掉的。
“嗯,你俩必须保持联系,”母亲说道,“我们只生了你俩。你们没有别的家人。你们必须照顾好彼此,因为一旦遇到麻烦,你们是找不到别人求助的。”
安娜乖乖听着,尽她所能地让母亲宽心。她没说她还有尼克(那天下午完完全全地拥有了他)。
汉娜挂电话的时候,玛丽亚姆听出了女儿的不耐烦。她耸耸肩。她已经学会了不把这些轻慢的举动太放在心上。她回到客厅,从阿巴斯的眼神中看出了他想知道。
“是汉娜,”她说,“她问问你的情况。他们今天搬家了,你知道的。”
阿巴斯迟缓地点点头,转过脸去接着看开了静音的电视,里面正在放一档自然类节目。他也已经学会了从汉娜的生活中隐退,尽管女儿曾经是他生命中的至宝。她读大学以后就开始反叛他了,不是带着愤怒或一股子横劲儿,一开始不是,而是以一种闷闷不乐、沉默寡言的姿态反抗。玛丽亚姆知道这件事让他有多受伤,眼看着女儿收回了对自己的感情,而他又如何努力地想要用那些曾经灵验的老办法来把她拉回身边,又是逗她,又是问她问题,又是和她开玩笑。只是这一回,老办法不灵了。有一天,阿巴斯又在用他那种直来直去的方式拿她的穿着开玩笑,汉娜直接对他说:别烦我,老爸。说完便离开房间,径直冲出家门,去她要去的地方了。这件事让他目瞪口呆。她以前从来没有那样子跟他说过话。阿巴斯接受不了这件事,接受不了她说起在大学里认识的男孩子时的那种腔调,接受不了她大半个白天都在睡觉,根本就不掩饰在家时的无聊。有时候他会说些不好听的话。最后,她的假期干脆就不在家里过了,只是回来小住几日,然后就走。也许这种事情迟早会落在每个人头上,而当我们的孩子厌倦了我们时,我们也都得学会把那份伤痛藏在心里。
玛丽亚姆接着埋头于她手头的家庭文书工作。在他们住进这栋房子的二十五年里,这一向是阿巴斯的工作。一切都始于她怀上汉娜的那一刻。在那之前,只要威胁还没有找上门,他们就对账单根本不管不顾,但在他找到新工作之后,他们搬去了诺里奇,接着她就怀孕了。她刚一告诉他这件事,他便立刻坚持要和她结婚。想到将来有一天,有人会管他的孩子叫私生子,他就又惊又恐。他拼命存钱,他细查每一份账单,他们必须砍去一切无谓的开销。他们似乎像那样子过了好几年,但有一天,等到他们存够了钱,他们就买下了赫克托街上的这栋房子。她还记得他们搬家的那一天,仿佛就是昨日,那段回忆让她不禁莞尔。一个和她要好的同事帮他们开的小货车,因为他俩都不会开车。阿巴斯说他们应该租一辆独轮车,推着他们为数不多的几件家什,从出租房一路走去新家,但她说路太远了,汉娜还小,贾马尔也已经在她肚子里了。他说他只是开个玩笑,可她不完全信他。她抬头望向阿巴斯,脸上挂着微笑,目光在他身上驻留了片刻,他则木然地瞪着电视。她那个神气活现的水手男人结果却是个充满热情的一家之主。因为他真的很有热情。他贴墙纸,重铺浴室瓷砖,什么坏了修什么,还成了一个不知疲倦的园丁。他种下蔬菜和鲜花,还栽了一棵李子树。他在后门外面建了一个铺地砖的露台。渐渐地,花园里长满了玫瑰、番茄、李子、茴香、茉莉、红醋栗,多得都快装不下了,全都随心所欲地生长着,好像它们是自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似的。这就是自然生长,阿巴斯说,不是一支植物大军在列队行进。一天她看到他在搭一间小木屋,便问他那是干什么的。他说那是一间鸡舍,他正计划养一窝鸡。她说服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两人转而买了一只兔子。孩子们会喜欢的,她说。可兔子不喜欢,很快就逃跑了。小木屋最终进了车库,跟许许多多别的东西一样,如今它依然在那里。他俩都不爱扔东西。
贾马尔最喜欢待在车库里玩那堆破烂。他真是个好安静的男孩子,老是一个人玩,最后玛丽亚姆都担心了,阿巴斯却说没关系,随他去。他就是那样子的,不作声。有人生来就那样。
他这会儿一定是搬进那间一居室公寓了,可她估计他还要再等几天才会打电话过来,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新住址。他几乎从不打电话,有时候会突然现身。晚上他们正坐在那里呢,就听见他的钥匙插进门的声响,接着他人便走了进来。嗨爸,嗨妈,你们都好吗?我想着我不如回来住上几天。阿巴斯喜欢那样,喜欢他能就这么回家。她也喜欢那样。只是她希望他能打个电话,让她知道他现在住哪儿,告诉她一切都好。
那间一居室公寓很宽敞。里面有租房中介的资料里称之为“厨房角”的设施:一台小冰箱、一个洗涤槽,还有一处小台面,上面放着一个吐司机和一台微波炉。学生嘛,除了这些还能用着什么呢?屋子的一角用围墙隔出了一个淋浴卫生间。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占据了屋子的另外半边。窗户下面摆了一张书桌,边上配了一把阅读椅。这是一个小而紧凑、规划合理的学生房,其简单朴实和井井有条的家具布置甚合贾马尔的心意。那扇窗户俯瞰下方的后花园,朝外望去,贾马尔能看到他们的邻居正在粉刷自家的花园棚屋。那只是匆匆的一瞥,他只看见一个白发男人的背影,袖口卷起,站在一张金属园桌边上,园桌上面放了一大罐油漆。他身子后仰,面前是他差不多已经刷完的棚屋侧板。从剩下的那一小块区域判断,贾马尔能看出侧板原先是绿色的,他正在把它漆成米色。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粉刷花园棚屋。
他自己房间的四壁也是新近粉刷的,墙上光秃秃的。他得找些照片来挂上去,找些新照片,不是他之前那个房间里的老照片。那些都是他从报纸杂志上面剪下来的一些搞怪、风趣的插图,来自他多年的积累。其中有一张是朱尼·威尔斯穿着黑丝在走猫步。威尔斯看起来真的是乐在其中,贾马尔只要看上这张照片一眼,自己便也能高兴起来。另一张照片是纳尔逊·曼德拉和塔博·姆贝基穿着昂贵的西装,在观礼台上跳托弋托弋舞,与此同时南非空军就从他们头顶上空飞过,标志着权力移交给了新南非的领导人——他们跳的那种讥讽的舞蹈,正是那个恐怖政权之前试图用机枪和卡斯皮尔装甲车暴力消灭的。他还有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件因纽特雕刻品,描绘的是一个受了伤、眼看要饿死的男人,是用鲸鱼骨雕的。那是他所见过的最打动人心的照片。他会把这些照片收好,等待将来有一天来重新发现,来追忆曾经他眼中的事物是何光景。他会找一张风景照来取代它们的位置,一张有山有水的,说不定还有一棵远方的树,描绘出一片既开阔又神秘的风景,只要你锲而不舍地观察,就一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他感觉自己迎来了人生中的一个重要时刻,虽说他不确定这种感觉的来由。或许他是意识到了自己行将做出一些抉择,意识到了平生第一回,他将能够选择自己要何去何从。他思考了一下,认定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或许这和他的博士学业即将结束有关,油然生出一种任务完成之感,让他感觉自己像是长大了,成人了,成了参与世事的一分子。他确实有这种感觉,但那只是艰苦跋涉之后的欣喜,一种(几乎)达成任务的满足,而非期待着能最终获取某种带来巨变的知识。又或许这都是因为他坐在爸的身边,看着爸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慢慢地死去,或许是这一点给了他那种大事将至之感,仿佛启示就要降临,需要他全神贯注。带着这样的心境,他去繁就简;躺在黑暗之中时,他想象着一片空旷但并非没有意义的风景,看似一目了然,实则假象重重,让人流连忘返,吸引着你去一探究竟。这并不会让人心乱,这种大事将至的感觉;当他放任自己去感知它时,它只是像平稳的脉搏一样伴随着他——或许这不过是一种虚幻的自大吧。
后来,当他再度朝窗外望去时,他看到邻居的棚屋已经完全粉刷好了,看到它在暮色之中泛着微光。下午早些时候,他仅凭匆匆一瞥,就注意到了那位邻居是个深肤色的男人。也许那就是为什么他要粉刷棚屋——一种依然刻在他骨子里的文化冲动?他努力回想着邻居的前门有没有粉刷。他们老是喜欢往所有的东西上面泼漆,他的叔伯们,老是想让英格兰阴郁的石墙亮丽起来。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主人家有多爱自己的石墙。一个瘦长的白发男人,穿着一件格子衬衫和一条灰色灯芯绒长裤。他的花园井井有条,里面种着灌木和某种攀缘植物,全都没有开花。花园的外缘,一些黄水仙和雪花莲正在开放。他想知道这男人从哪里来。每当他见到一个这样的人时,一个深肤色的人,一个和他这位邻居一般岁数的人,他总是想问:你从哪里来?路途遥远吗?你怎么受得了离家这么远?那里有那么不堪忍受吗,不管那是在哪里?一定是的,所以你才会选择生活在这个丑陋的北方城市。这些年来,这里的日子怎么样啊?你挺过来了吗?
他知道其中一些问题的答案。他研究的就是这个——欧盟国家的移民动向与政策。他能描述出其中的模式,给出历史背景,找到来自马格利布的这一波移民潮及其目的地,定位来自津巴布韦的那一波移民潮,追踪它如何四散各地。他还能构建表格,画出图解,但同时他心里也清楚,曲线图上的每一个小点背后,都有一个图解所无法阐明的故事。他明白这一点,因为他的爸爸,因为他在街上看到的那一张张面孔,因为他读过的报告中那些沉默的空白。他知道,是野心、恐惧、绝望与茫然的杂乱混合让人们远离家园,甘愿忍受这一切。他们无法抵挡这件事的到来,就像他们无法抵挡潮汐和雷暴一样。他们必须放弃那么多,才能让生活得以继续。不过,这不是科学。想要严谨科学,你得先给这种趋势取一个名字,然后再去研究它,别管有多腰酸背痛。那些事情他可以留给别人去做。
但也许他是在污蔑他的白发邻居,过早地把他变成了一个悲剧,或是咒他倒霉,而他明明生活得心满意足,照料着花园,和家人一起生活,粉刷棚屋,为自己远离故乡取得的成就而自豪。凭他那匆匆一瞥,他猜那故乡在南亚,或是南阿拉伯,说不定是也门。有几百万个人像他那样,几百万个我们,既不完全属于我们生活的地方,却又以许许多多种微妙复杂的方式融入那里。你可以在那里找到幸福。
他们自己的后花园就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坪,这在学生公寓中很常见。碎瓦砾堆成小山,散落在花园各处,边上还扔着一把破椅子、几只空瓶子和一摞摞腐烂的野草。这乱糟糟的景象让贾马尔微微一笑,让他感觉舒坦。他想象着爸看到他们任由花园抛荒,该有多么痛苦。回头哪天吧,等太阳出来了,天也不太冷了,他来瞧瞧楼下那间公寓里有没有人来帮他搭把手,一起把那堆垃圾给清理了。他已经见过他们了。他们上楼来做过自我介绍了,丽莎和吉姆。他是学生,学统计的,研究课题是给鸟类迁徙建模,她则在图书馆上班。他想他俩会愿意帮忙的。他们看上去像是那种会乐于加入进来、分享团队精神的人。甚至他们说不定还可以种上几朵花,那种速生、鲜艳的花种——矮牵牛、雏菊、金盏花之类的。楼梯口对面那间公寓的住户还在享受复活节假期,没有回来,不过她人很好,丽莎说。过了几天,她回来以后,贾马尔得知她名叫莉娜,玛格达莉娜的简称,还是个大美人。她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睛,见面时的兴奋之情更是给这双眼睛平添了光彩和笑意。她的肤色深邃,表层之下像是带着淡淡的黝黑,浅黑的发色中则透着一抹红。她正在写关于十九世纪爱尔兰女性诗歌的论文。能和这样一群有魅力的人合租一栋房子,他真是满心欢喜——这就像是住在一片赏心悦目的风景之中。
搬进新家后的头两个晚上,安娜又做起了那个梦。她有一阵子没做这梦了,该是有两三个礼拜了。之前,这个梦一连数日,每晚都会重现,每次持续几个钟头。过了些时日,梦停了;接着,在一段不可预测的间歇过后,它又开始了。她梦见一栋房子。她住在房子的半边屋宇里,剩下的半边早已年久失修:顶梁塌陷,木窗咯吱作响,近乎朽烂。房子里面还有一个人,她没有看到他,可他确实就在附近,刚好在画面之外。那不是尼克,大多数时候不是。有时,她醒来之后,会觉得那肯定就是尼克;另一些时候,她又会觉得那是她认识的几个男人中的某一个。那不是一栋她以前见过的房子,她甚至都没有见过它的照片。里面的一切她都不熟悉。废弃的那半边房子看上去像个谷仓,空荡荡的,无论你身处另外半边的哪个区域,它都暴露在你的视线之下。不知怎的,她有一种心里发毛的感觉,仿佛她自己也一直暴露在那残败空屋的视线之下,仿佛它是个活物。那半边房子是棕色的,不是某种真实的颜色,更像是疲惫的色彩。处处是剥落的漆面,房梁和扶栏因为岁月和疲劳而微微倾斜。这种残败带着恶意,带着警觉,带着指责。
梦境会漫无目的地延展几个小时,在此过程中她的心里充满了负罪感。她爬上窄窄的楼梯,使劲推开积满灰尘、门轴生锈的房门,看看里面需要做什么样的修缮工作。她向某人解释着他们的计划,某个一直在视线之外的人,只是聆听,从不回答。她解释着他们需要做些什么工作,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说她认识一个建筑工,肯定能做出一手漂亮活,还认识一个木工,价钱保准公道。那全都是谎言,因为她既不认识建筑工,也不认识木工——哪怕是在梦里面,她也知道这一点,知道她在对人家撒谎,不管那个听她撒谎的人是谁。而且就算她认识建筑工和木工,还能让他们开个好价钱,她知道他们也没办法让这栋房子摆脱那种充满恶意的衰朽,没办法消解她心中的内疚。在梦中,她知道她内疚与痛苦的根源,可醒来之后她就吃不准了。她猜那和房子的修缮有关,她有责任料理此事,可她却失职了。但她吃不准这是不是梦中那种挥之不去的犯错感的真实原因。她不敢说那栋荒宅里面没有上演过什么磨难与痛苦,甚至都不敢说这一幕没有在那一刻上演。尼克从来没有在梦境中完全现身,虽说他有时候就在那里,这一点她确定,也许吧。尼克也不是那个她寻求当面去做解释的隐身人。她不知道那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找他或是她做解释。
她第一次和尼克讲述这个梦的时候,他很是不安。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告诉他,而是在梦境反复出现以后才和他说的。她吃不准自己一开始为什么要犹豫,是否只是因为合适的时机没有出现,还是说梦境带来的感觉太痛苦了,那种负罪感太真实了,又或是她害怕他会嘲笑自己竟然操心梦的意义。他俩在一起时就是这样子的,只要有一个人因为生活的悲剧(说起这几个字眼时,要戏谑地拉出一张忧伤的长脸来)而一脸严肃,另一个就要大声嘲笑。他俩喜欢共同营造一种轻松的氛围,这也给了安娜一种成熟的分寸感,让她学会拒绝把自己的痛苦看成是什么非同寻常的东西。她嘲笑生活的悲剧,为的是躲避严肃的自傲对人的诱惑,而悲剧感在她看来暗指的就是这一点。她觉得尼克的笑声与之类似,但又有不同。他的笑声是为了显得放松,显得像个性情世故圆滑、无需自怜自艾的男人,像个军官,虽说这并不能让他在谈起自己的工作时抵御自我膨胀。
反正呢,她没有马上就和他说起自己的梦。那个梦既凶险,又污秽,既让她感受到威胁,又把她牵扯进一桩无名的过错之中;做梦的时候,她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深感恐惧,感觉被缓缓充斥那栋房子的一片阴暗的臭气所窒息。也许她没有立刻告诉尼克,是因为她想要在讲述这个梦境之前更好地理解所有这些感受,因为她担心他会对这一切满不在乎地轻描淡写,甚至是语出嘲弄,拒绝对其认真看待。
最让他感到不安的是她的负罪感。“这都是因为什么呢?”他问道,“你有什么好负罪的呢?是因为你爸爸吗?另外你为什么会梦见房子?为什么你要为了一栋房子而难过呢?”
“我认为梦的机制不是那样子的,”她答道,没有搭理他那个关于爸的问题,“我认为你梦见的东西并非因为它们本身而让你困扰。梦也并不总是围绕那些以某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困扰你的东西。你懂的,不是说你操心一栋房子,就会梦见一栋房子。”
尼克做了一个轻蔑的鬼脸。“谢谢你帮我澄清这一点。”他说。
对话便到此为止了。她本想再说两句这个梦如何诡异离奇,如何极度脱离现实,其威胁又是如何让人不安,可她看得出来,她的吹毛求疵惹着他了,她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他一旦脾气上来了,真的像猪一样讨人嫌。所以她这会儿也吃不准还要不要告诉他,自打搬家以后,那个梦又回来了。也许它原本就和搬家有关,迟早也会自行离去的,顺便把它的意义也一起带走,不管那个意义是怎样的。
尼克一大早就去上班了,要把他们搬过来的书拿到办公室去。他乘公交通勤的那几个礼拜,只拿了几本最重要的书过去,所以经常发现自己在需要的时候查不到这一段或是那两段文本。能再度把所有的书都放在自己手边,这件事想想就美。他说他去去就回,可她觉得他不会的。没关系,她反正要拆包。她讨厌自己的东西藏在哪里找不到。午饭前回来,他说,可她不信。他喜欢那样子——合理规划空间,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她猜他会把书整理排列成一个体系,按主题,然后按同一主题内作者姓名的字母顺序,一个世纪接一个世纪。然后他会往书桌上扔两本期刊,再像那样撂几支水笔,往白板上面钉几张合适的图片,这样你一走进他的办公室,心里面就会想:这可真是一位认真的学者啊。他在家里也是这么布置学术空间的,哪怕只能收获她一个人的啧啧赞叹。但也许他这么做,不仅仅是渴望让别人来啧啧赞叹;那就是他的自我认知,所以哪怕没有一个人来看,他依然想要维持一种学者风范。
就在他上午离家前,他说他收到了母亲的一条短信,邀请他俩周末过去共度复活节。安娜嘴上没说什么,但一想到这件事,她心里面就一哆嗦。他不喜欢她在去他父母家做客的事情上面发表任何微词,可她心里想到但没有说出来的话却是:哦,妈的,不要呀,又是复活节周末。她头一回上门拜见尼克的父母就是在一个复活节周末,那时她刚认识尼克不久,就在学校放假之前。那是她教师生涯的第三年,当时她在国王路上的一所学校里任职。因为分区划界时的一些奇怪规定,那所学校落在了旺兹沃斯区,哪怕它距离布里克斯顿只有一箭之遥。这一点使其格外受家长们的追捧,因为它的划片区把那些高层住宅里的黑人小流氓挡在了门外——那些家伙就只能去旁边的兰贝斯区了。和她共事的一个老师就住旺兹沃斯,有一回在家里开了个派对,她也去了。尼克当时住在同一栋公寓大楼里面,也是那位老师的一个朋友。他个子高却又不太高,模样健壮却又不是大块头,敏捷活泼,一双浅褐色的眼睛里面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微笑是那么饱满,仿佛随时都会绽放为开怀大笑。别人介绍他俩认识的时候,她看到了那双眼里的兴致。对此她是不可能视而不见的。接着,等到他们开始交谈,两人立刻便擦出了火花,对方所说的一切似乎都无比幽默风趣。她被他深深吸引了,迫不及待地想要拥有他;从他俩的身体靠向彼此,还有他俩的手相依相伴的姿态来看,她知道她无需等待太久了。她是自由之身,他正在努力摆脱上一段感情的阴影,所以前方是一片坦途。事实上,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才过几天她就差不多每个周末都在他家过了。他想要她马上搬进来住,可她说不要,咱们不要太着急。
他当时正计划和他的父母共度复活节周末,于是便对安娜说:“你干吗不一起来呢?家里有房间的。要不要我打电话问问?”
“我答应过要去诺里奇看我老爸老妈,我想着就趁复活节去的。”她答道(她费了好大劲才说出老爸老妈,而不是爸妈)。但安娜知道尼克想要她去,再说她自己也很好奇,所以她又说:“我想我可以周末前先去诺里奇,然后就来找你。”
太好了,他说。他给父母打了电话,和他们说了安娜的事,他们也说那就带上她吧。我们很想见她的。你们周六准时上门来用晚餐,周日早上去教堂做礼拜,欢迎安娜也一起去,如果她想去的话;做完礼拜,我们再回家吃午饭。尼克的姐姐还有她的伴侣也会回来,不过当天就走。
那是两年多前的事情了,远在爸爸得病、身体垮掉之前。复活节前,她提早两天回到诺里奇,就像她答应母亲的那样,穿着一件低胸上衣,看到父亲眼中闪过一丝责备。她就知道他会这样,可她决意不要违心地穿成一个乖乖女,只因为他喜欢。自从她上大学起,这就是他俩之间的一场战争。她只要一穿紧身的,或是太短的,或是暴露的衣服,他就皱眉。一开始,他会直接命令她上楼回房间去换衣服,而她为了避免冲突,也照做了几次。要是让别人看到你穿成这样,他们会怎么想?他说。他们会想,我们把你养大,却没有教会你自尊。最终,他受够了这样的对抗带来的坏心情,于是尽量无视她,脸上挂着一副受伤的表情,因为她对他的教诲置若罔闻。她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那时她做什么都是对的。可等到她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他却在“自尊”这件事情上面成了一个暴君,或者说是想当暴君,而她一直在奋起反抗。最终,他从她的生活中退出,尽量对那些他看不惯的事情视而不见。
她还记得那天母亲如何吻了她,然后和她拉开一臂的距离,夸赞她好看,恭维她的衣着——真是亲爱的妈妈呀。不知怎的,爸克制住了自己,也上前来吻了她。她伸手挽住他的胳膊,引着他回到客厅,知道他抵挡不住自己的温情。她和他说了自己的教职工作,说了她未来的计划,说了她班上的孩子们,其中的一些又是多么早熟。他听得多,说得少,面带微笑,过了一会儿便似乎忘记了她的上衣。等到她让他(还有她自己)相信了她在认真对待生活、努力发展职业生涯后,她又去了厨房——母亲正在那里准备晚饭——和她说了尼克的事情。她已经不跟父亲说她男朋友的事情了。他觉得她朋友处得太多了。为什么不先等等,直到你找到了那个真命天子呢?接着他又总是会问:那个男孩是英国人吗?不然还能是哪里人?希腊男神吗?她从来没有让他见过她的男朋友们,除了第一个。他叫马丁,她的第一个——那时她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刚刚结束,爸来学校接她的时候,见到了这位马丁。她和马丁告别的时候,吻了他一下,于是回家的整整一路上爸一句话都没有和她说。接下来的整个假期,只要马丁打电话给她,他就会每隔几分钟来门厅一趟,想要让她快点挂电话。我们送你进大学,就是为了这个吗?为了把你变成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姑娘?哈,又不是他们把她送进的大学,是她自己考进去的,凭着她的努力和天赋。从那以后她就铁了心,再没有让他见到她的任何一个男朋友;又过了一阵子,她甚至都懒得和他说他们了。
母亲没有对尼克发表评论;她想和安娜说说她因为一些消化不良的问题,刚刚又跟门德兹大夫大吵了一番。安娜自己的健康状况堪称完美,她的身体从不会对她造成任何惊吓或是带来任何意料之外的焦虑。如果她感觉不太舒服,那她总是知道原因——差不多知道吧。她没法儿严肃认真地看待母亲的肠胃问题,只是出于礼貌才继续听着。门德兹大夫对于母亲的问题不屑一顾,妈因为自己说服不了大夫而心急如焚。
“好个臭贱人!你应该要求换人来做二次诊断。”安娜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申请二次诊断,”玛丽亚姆说,“她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诊断的。”
“这是你的身体。”安娜说,吐出一条时下流行的理念。她感觉母亲玛丽亚姆对于这一理念表现得十分困惑。她不理解为什么母亲要听任医生恫吓自己。她能看到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听着那个贱人医生对她说,你这个年纪的女人就喜欢整天疑神疑鬼的。回家去吧,给自己泡杯茶。也有可能事情不是那样的,仅仅是母亲会错了意,或者是没有好好地说清楚自己的意思,或者是她原本只需稍微抗议两句,强硬一点。晚餐过后,她陪父母又坐了一会儿,妈在闲聊,爸在听着,很少开口,两人相聚在某个属于他的地方。她以前时常感到被他俩的这种亲密关系排除在外,可如今她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他们是无根的浮萍,应对不了这个世界,于是孤独地在一起。他们是有意这样做的,她觉得,自我隔绝,过着胆怯的人生,提防着轻蔑与冷漠。她迫不及待地想要第二天就走。她想起了以前她和贾马尔放假回家的时候,彼此之间常说的那句悄悄话:欢迎回到太平间。第二天,她跳上那趟从诺里奇到奇切斯特的火车,去往尼克的父母家,感觉自己像个叛徒。
这守财奴基因还真是出其不意地冒头了呢。这话她对他说过一次,他看上去一脸惊诧,接着又像是陷入了忧思,她不由得心想,自己可能伤到他了。她只是想逗逗他的,可她忘记了他曾经告诉过她,他的父亲是个小气鬼。她知道他之所以变成守财奴,是为了替他俩存钱,因为她怀上了汉娜,而事实证明,他对这件事情的擅长超出了她的预料。她只是假装不高兴,耍性子,因为她也渐渐染上了他勤俭节约的作风。这让她感觉长大成人了,能够对自己说不了,让他俩的共同生活看起来有意义了。
汉娜还是个宝宝的时候,他待她就像是对待一件易碎品,举起她的时候会用两只手掌把她那小小的身躯整个托住。后来他们把她安置在地席上,他又用垫子和毯子给她造了一个小窝,这样她就不会滚落。如果她发出不高兴的声音,他就会一脸紧张,有时还会学她的声音,好像是想告诉她,他也有同感,不管那是什么。他每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问她醒了没有,能不能抱她。然后他就会把她平放在大腿上,一面左右摇晃着两条腿,一面对她唧唧啾啾地学着鸟叫,唱着歌谣,她则笑得咯咯直响,好像从没有见识过这样的把戏似的。遇上她夜里啼哭,他总会说把她抱过来,然后把她放到床上,夹在两人中间。玛丽亚姆压不住心头的疑虑,觉得这样做不对,他们会把她惯坏的。她记得做产前门诊的时候听他们讲过,就该让宝宝自己去哭,可他根本不听。让那小可怜自己去哭,好像家里面没有人要她?他又是摇她,又是对她咂嘴,又是发出各种傻气的声音,直到她不哭为止。如果她还哭,他就会愁眉不展,一个办法接一个办法地尝试,直到她最后放弃抵抗,抽泣两声,回到睡梦之中。汉娜在他身上激发出来的温柔和耐心,是她之前根本猜想不到的。等到贾马尔降生的时候,头胎宝宝的完美无缺所带来的那种压倒一切的惊奇感已经稍稍减退了一些,不过贾马尔也带来了他自己的惊喜。他竟然是这样一个安安静静、随遇而安的宝宝,玛丽亚姆最后都担心起来了。他花了好长时间才学会走路说话。随他去,阿巴斯说。他在思考呢。看看那皱起来的眉头,那是思想者的眉头。汉娜早早就学会了说话,她会一连几个小时对着贾马尔喋喋不休,把他纳入她的游戏中来,他则躺在席子上或是自己的摇椅里,满足地皱着眉。隐忍。阿巴斯教会了她这个词,用来形容他。一个隐忍的小男子汉。
随着他们渐渐长大,阿巴斯试图表现得稍许坚定一些,少了些笑声和亲吻,多了些指点和教诲。你们得学会照顾自己。你们可不想要别人来笑话你们。这里的生活不是度假。这些话让她发笑,其中的一些,因为在她看来这明显就是在装腔,在夸张。他也没法儿一直装模作样地板着那张严肃的脸孔,很多时候他那顽皮的故态又会抑制不住地萌发出来。他把太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责任了,他对他们的责任,这时她很想对他说:和他们一起玩,和他们一起笑,不要为他们担心太多。后来他们又长大了一些,长成了少男少女,想要按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做事情了,而他们的方式和他的并不总是一致。但即便是在此之前,她知道阿巴斯也开始越来越多地退入那些孤独的所在,那些他人无法触及的所在。有时候他的面孔会阴沉下来,他的眼睛会发光,眼中闪烁的在她看来只能是痛苦。那就像是孩子们让他想起了某件他早已学会不去回想的往事。每当她问起他时,他总会一脸惊讶,或是装作一脸惊讶,说那是因为有了孩子,有太多事情需要操心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抱歉地笑着,她也就没有再逼他了。孩子们发现他的沉默让人发憷,这她知道。那种沉默让他们怕他。但她怀疑他并不总是清楚这一点,而孩子们的畏缩会让他受伤,会被他当成是某种拒绝。是的,也许他说得对,有了孩子,有太多事情需要操心了。
她生他们的时候才二十出头;对她而言,平生第一次,人生中似乎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某种程度上说,她感觉自己在和孩子们一同长大,又不必强迫自己去玩他们那些没完没了的游戏。通过孩子们,她感觉到了他俩年龄上的差距——她和阿巴斯。孩子们的喋喋不休有时候真是让他烦躁啊。他也并不总能全情投入他们的欢声笑语中。他尽力了,在他觉得必须严厉的时候藏起笑容,给他们买猜想不到、出乎意料的礼物。但有时候,她觉得他似乎是比他实际的年龄还要更苍老。
那第一个复活节周末,安娜抵达奇切斯特的时候,心中隐隐有些惶恐。她的前任们以前从来没有邀请过她去他们的爸妈家里过夜。她认识尼克也就一个月出头,从他告诉她的那些事情来看,她估计他的父母是拘谨呆板、屈尊俯就的富贵人,清楚自己的身家,评判别人的时候也会十分苛刻。也许他们会待她冷若冰霜,因为她闯入了他们的家庭庆典,她也不知道他们对于邀请她过来这件事到底有多热情。无心之间,尼克似乎是把他们说成了一对难以取悦、吹毛求疵的人,描述着和他们在一起的紧张时刻,还有他自己身上那些被他们诟病的地方。她感觉自己似乎是在走向一场放大镜下的审查,而她注定无法给审查人留下好印象,可她别无选择,只能尽力去取悦,去唯唯诺诺,扮傻博笑。不过,等她到了地方,尼克的母亲却用一个拥抱迎接了她,还轻轻地吻了她的双颊,给了她满脸的微笑。那是一个苗条的女人,长了一张瘦脸,留着短短的金发,身穿一件浅灰色的短衫和一条花裙,一双蓝眼睛里含着笑。有那么一会儿工夫,她依然紧抓着安娜不松手,身体向后仰着,好好地端详了她一番。
“真高兴你能来看我们,安娜,”她说道,“我们听说了好多你的事情呢。”
这番客套她说得是驾轻就熟,但安娜依然很爱听,因为确实好听,因为在她担惊受怕了一路后,这样的话语和对方声音中的一丝暖意让她如释重负。她总觉得那样的暖意是某些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之后便会掌握的一种天赋,一种自然而然的亲和——她知道她自己的母亲也有这本事——一种精心刻意的温软,其用意在于安抚和破冰,随之而来的是身姿的礼貌屈折,传达出的是某种温情、投契的感觉。她并没有遇到过太多具有这种天赋的女人。“我叫吉尔,”她说,“这位是拉尔夫。”
尼克的父亲方才候在一旁,这时上前一步,伸出手来。他是一个高个子男人,年纪在六十岁上下,头发灰白,两鬓有些秃了。握手的时候,他髋部不动,上半身微微弓着——一个潇洒又谐谑的献殷勤姿态。他穿着浅蓝色的夹克和开领衬衫,虽然力图显得放松随意,却不知怎的依然给人一种正式庄重的感觉。“你好啊?快进来。”他说道,面带微笑,说完便站到一边,把她和他太太让进起居室,自己跟在后面。她刚一进屋,便立刻看到了房子的外观和门厅方才已经暗示过的东西。此间有财富。这是一个大房间,里面摆设着看上去古色古香的家具,她叫不出名字来,但全都养护得十分精致。房间里有几扇开窗,俯瞰屋外的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有草坪,还有几棵鲜花盛开的乔木。夜色这时已经深了,所以她看不太分明,但似乎是在花园尽头看到了一处凉亭或是一个蔓藤架,近旁还有波光水色在黑暗中粼粼闪现。
尼克挨着她在沙发上落座,吉尔和拉尔夫待她也很是周到,又是关心她的旅途,又是递给她酒水。你一定饿坏了,吉尔说。我们很快就能用晚餐了。餐桌上摆着鲜花,灯光也被调暗了,众人坐下用餐的时候,安娜被既雅致又简单的餐食和亲密温馨的房间氛围所深深打动了。这个时候,拉尔夫已经主导了谈话,和风细雨地组织引导,每隔几分钟就会瞟吉尔一眼,仿佛是在寻求她的认同。时不时地,她会重复他刚刚说过的只言片语,但这样的应和中并没有顺从。安娜感知到了她的自信,哪怕她丈夫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在安静地用餐。这让她想到自己的母亲玛丽亚姆,想到了有那么多人能把她吓住——邻居、老师、医生。她心想,要是换那个异常固执的西班牙女大夫来对付尼克的妈妈,她一定会完全是另一番做派。这是有历史根源的,她想。那么多个世纪的世界霸权一定对自尊心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与此同时也侵蚀了宽容与理解。但这份自信也来自她自身的成就。她从尼克口中得知了吉尔经营一家医院(而她的母亲以前是打扫一家医院),所以她拥有一个有权势、有专业门槛的职位,一份丰厚的薪水,还有独立性。安娜边思考着这一点,边想象着吉尔可以多么彬彬有礼地恫吓她的母亲玛丽亚姆,只要她感觉有这个必要;而一旦这种必要性浮现,她又会如何毫不犹豫地这样去做。她感觉到一阵厌恶带来的微微颤抖,仿佛吉尔真的对她母亲做了那样的事情。吉尔一定察觉到了什么,因为她抬眼一瞥,与安娜目光交会,眼里带着疑问,头微微偏着,随时准备效劳。安娜摇摇头,面带微笑,扭过头去听拉尔夫说话,感觉自己像是污蔑中伤了吉尔——她是那么友好又随和地在欢迎客人。
方才,就在吉尔引发的这些思绪占据她的脑海之前,拉尔夫说起了津巴布韦,于是她赶忙接着从半当中听起。他在为政府刚刚发起的一项运动感到担忧,运动的目的是要没收那些欧洲裔农场主的土地,分给非洲农民。她听到他说,无论这种形势下的是非对错,开倒车都无法带来任何益处,更何况如今这些农场主的进取精神正是整个经济的支柱。
“我知道这听起来像是胜利者的逻辑,”他说道,她看到尼克在点头,“可我们得放聪明一点,不能只想着把历史上的不公给反转过来,不然的话我们只会制造另一场不公,并且还会让所有人都更加贫穷。”
“老爸,你漏了一个字,”尼克说,“应该是把土地分还给非洲农民。不过两三代人以前,这些土地才被人从他们手中夺走的。人们还记得自己曾经的地产呢。”
拉尔夫微微一笑,同样点点头。等到他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亲切而友好。这样的交锋完全不带气急败坏的情绪:“有可信的证据表明,或迟或早,真正得到这些土地的终究是那些政治枭雄——这恰恰是你在任何社会中都可以预见的一个结果,所以说我不太确定依照目前的形势,或任何一种类似的形势,究竟有多少土地可以回到农民手中。再者说,你还得考虑法律问题、补偿金问题,还有如何将复杂的现代农场拆分成一个个小地块,更别提对宪法权利的滥用问题了。哈,这就像是为了弥补高地大清洗(2)的过错,要把所有那些被赶走的高地人都请回来一样。这也许能够实现某种正义的理念,但会制造各种荒诞的难题以及新的不公。面对这类事情,你得把眼光放长远,不要两眼只盯着当下或是不久前发生的残酷暴行。那只会让你陷于怨愤之中而无法自拔,然后拥抱某种非理性的极端主义。”
“也许我们之所以能够如此平心静气地思考,是因为我们免于日复一日地承担那些残酷暴行的后果,”尼克说,“要是你也因为这样的不公而陷入贫穷,我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这么平心静气。”
拉尔夫抱歉地耸耸肩。安娜觉得,那个看似动摇的姿态中有着某种表演做作的成分,随即她便猜到了他其实是在表达坚信不疑的观点。这些话听上去就像是坚信不疑的观点。“那样的话,我们就更加有理由在面对那些乍看之下似乎无法容忍的不公时,保持一种理性智慧的态度,”他说道,“我们在试图匡正此刻的错误时,必须能够站高看远。我们应该操心的是,当我们试图解决一个问题时,又会制造出怎样的新问题,而穆加贝(3)根本就不操这份心。”
尼克也跟着耸了耸肩;安娜猜想,他俩以前就进行过这样的对话,如今又陷入了熟悉的僵局。父与子相视一笑,默默地同意暂且搁置这个话题,而安娜心里则升起了某种不满:他们竟可以用这种置身事外的方式辩论不公的话题,然后就这么把事情搁在一边,但同时她也对他俩能够毫不拘束地彼此相待感到了一阵嫉妒。
拉尔夫又说起了最近去突尼斯的一趟旅程,他是因公去那里出差的。他是这方面的大师,娴熟地放下一个话题,又拾起另一个,仿佛他有满满一架子的话题,一旦需要,他哪个都可以放下。他说起话来并不咄咄逼人,而是不紧不慢的,好像他说什么也并不重要,不过是讲个故事,或是发表一下意见,但他很有把握能让你听来觉得有趣。他有时候会向前探着身子,急着要说服别人,安娜觉得他的这个习惯还挺讨喜的,表现出了某种谦逊,好像他也吃不准自己的观点站不站得住脚似的。“对于一个像我这样的无知游客而言,”他说道,“那座城市似乎悠闲、平和又繁荣。商店里摆满了货品,咖啡馆和饭店里挤满了人。大家脚步匆匆地南来北往,忙着自己的事情。我住的是一家时髦雅致的酒店,里面满是客人,在我看来他们更像是突尼斯人,而非游客或是阔绰的外国人。周日,我去公园散步,里面全都是人,举家出动,做着周日下午上公园该做的那些个事情。我在街上看到的所有人也都衣冠楚楚,尤其是女人,不管她们穿的是漂亮的时装还是民族服装。所以,当我的东道主——他自己也是个突尼斯人——叫我不要伸手指点一栋海滨别墅的高墙时,或是叫我不要正眼直视在海堤边巡逻的武警时,或是让我转过脸去,不要紧盯着一栋吸引我眼球的楼房时,我是吃了一惊的。他在对我发出警告的时候,自己也紧张地把脸从别墅和警察那里扭开,好像生怕他说话的声音会飘过去,或是有人能读懂他的唇语似的。我们当时正在去游览迦太基的路上——是的,就是那座属于我们全人类的迦太基古城。总统在那里有一栋海滨别墅,正是我指指点点的那一栋。据说,安保机构神经紧张,出手狠辣,但凡有人对‘大人物’表现出半点兴趣,就会引来他们的高度怀疑,虽说你从人们安安静静、各忙各事的样子,根本看不出这一点来。你们觉得呢?”
“你们觉得呢?”吉尔学舌道,情绪高昂得吓了安娜一跳。她这句重复的问话完全显得多余,也让安娜不禁猜想,也许——尽管她有着一副自信的外表——吉尔是在同内心的羞怯作斗争。而她这般脱口说出拉尔夫的最后半句话,就像是在宣告她当时也在场,不要忽视她的存在。
他们沉默了几秒钟,拉尔夫给了他们机会说出自己的想法,可既然没人开口,他也就接着往下说了:“我无法想象英国公民能够以同样的镇定自若忍受那样的恐吓,我真的无法想象。你认为,”说到这里,他转向安娜,她猜他是把自己看作这方面的专家吧,“人们是否会对压迫习以为常,最终不再能够感觉到压迫?还是说,你认为这是民族性格方面的问题?我说的不是生物学上的性格,或是那举世闻名的英式淡定,或是岛民生性乖张的传说,至少不全是——我说的是和民族文化相关的某种东西,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如何看待自我。”
他顿了一下,像是为反对意见留出空间,又像是在邀请他人发表评论,但也许他只是想确认一下自己没有让听众反感吧。他又瞥了一眼安娜,后者忙着伸手去端酒杯,以避开他的审视,却发现酒杯空了。就在那一瞬间,在她回头面向拉尔夫之前,她看到了吉尔眼中的神情,而那双眼睛同样也落在拉尔夫身上。吉尔的眼中空无一物,好像她的心思飘到了别处,又或许她心里面正在摇头,所以故意木然以对;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安娜还是猛然意识到了一件事:吉尔此刻的眼神同她方才的友善大相径庭。安娜匆忙将目光别开,意识到她自己也被这个严厉、自我中心的女人吓住了,就像她的母亲一定会被吓住一样。吉尔帮她斟满酒杯的时候,她转身道谢,看到吉尔的眼神又变了。那双眼睛此刻含着笑意,等待着安娜转过身去,贪婪地观察着她。她微微举起自己的酒杯,无声地祝酒。
“有些民族就是无法容忍不公。”拉尔夫继续说道,她似乎是听到了尼克咕哝一声,表示赞同,她心想:热爱自由的民族大合唱就要开场了。“如果欺人太甚,他们就会冲上街头,四处放火,筑起街垒。屠杀、处决与监禁都不能扑灭这份拒绝暴政的倔强。另一些民族则会被吓破胆,乖乖服从。甚至,他们都有可能不把头顶的压迫看作是不公,而是把那当成人世间的秩序。是不是他们文化中的某种东西潜移默化地把他们变成了那样?是宗教吗?还是过去的野蛮暴行造成的历史熏陶?”
他们每一顿饭都得吃成这样吗?她以为尼克说不定要发话,说不定都要开始觉得不好意思了,可他似乎全神贯注于盘中的菜肴,只是在一口接一口往嘴里填食的间歇才会瞥上父亲一眼。吉尔似乎也恢复了从容,也准备再多吃一点了。等到她后来对拉尔夫多了几分了解,她才发现,他喜欢对民族性格做这样的比较,而他真正想说的其实是,英国人的镇定在其高光时刻,乃是一股正派的力量和一种值得钦佩的品质。不,他不只是喜欢做这样的比较——他简直是沉迷于此;这是他认知世界的方法。他做比较的时候,既不斩绝,也不热情,而是像在心平气和地观察评论有关国民性的事实。让她暗暗吃惊的是,拉尔夫似乎竟没有注意到这样的比较暗含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潜台词——他其实是在洋洋自得地怀疑别的民族全都不镇定。就在他们初次见面的那一回,她便不禁猜想,拉尔夫话那么多,其实是对她的在场感到尴尬,内心里也不喜欢她来,可他又太礼貌了,不能让这一点显露出来。
歇了一会儿后,拉尔夫又说起了他曾经在北尼日利亚当警察,而就在尼日利亚独立前那短短一段时间的帝国公务逼得他只好回国来挣钱了。
“知道吗,我正是在读了奥威尔和他那篇文章《射象》以后,才觉得警察工作似乎还是一份体面活。你说怪不怪?明明他想揭露的是我们的帝国霸业有多么的不堪。”
“你喜欢奥威尔吗,安娜?”拉尔夫问道,终于带着毕恭毕敬、洗耳恭听的神情转向她,“尼克说你是学文学的。如今他们还叫你们读奥威尔吗?”
安娜被他吸引进了这场对话;她发现自己一点一点地被拉尔夫那不加掩饰的奉承所安抚,同时也为他广博的阅读量和睿智的观察评论所折服。他似乎读过奥威尔、福斯特、康拉德还有吉卜林的大部分作品,能够驾轻就熟地在这些作家之间自由切换,做出比较,请她发表意见,然后侧耳聆听。这就像是一场专题研讨课,拉尔夫轻柔地把控着讨论方向,牢牢吸住了安娜的全部注意力。最后是吉尔打破了这种魔法,起身收拾碗碟。没过多久,安娜就发现自己来到了厨房,一面帮着吉尔干家务,一面和她说起自己的学校、她教的那些孩子,还有她是多么喜欢在那里教书。
这就是她头一回见尼克的父母:拉尔夫的那股自鸣得意劲儿任谁都打破不了,吉尔则起初和蔼可亲,随后表情复杂,再随后又沉默寡言,一脸歉意。安娜在这头一回见面的过程中感觉到了某种不适,直到如今她依然无法完全摆脱这种感觉。有一点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尼克,因为这会让她显得像个怂包,可她确实觉得他俩并不喜欢她。
阿巴斯第二次中风的时候,玛丽亚姆四十八岁;他们放他出院以后,她为了照顾他,就辞了工作。对此她没有太多选择。她要么辞职,要么就得请一个住家护工,而她知道他有多讨厌后一种选择;再者说,反正她辞去的又不是英格兰银行行长的职位。她得学会用一种全新的视角来考虑钱的问题,而她以前几乎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她把一切都交给了他。她得去了解各种津贴补助,如何申领,如何支取他的养老金,如何在没有他帮忙的情况下完成这一切。她还得学会如何照顾他。她花了一段时间才理解掌握新的办法,尽可能不带怨恨、不带反感地去了解这一切,因为她觉得自己理应如此。阿巴斯不能说话,不能笑,不能自主进食,也不能在如厕之后自己擦干净身子。最后这一点是她最为介意的,无论她多么努力地去控制自己。她就是忍不住。她没法儿在他面前掩饰这一点,尽管她已经尽了全力。每当她替他擦身子的时候,他总是闭上眼睛,但有时候她还是能看到泪珠从他紧紧咬合的眼睑中滚滚而出。
最初的几个星期过去了,阿巴斯按时接受理疗,渐渐有了长进,她心想:是时候摆脱这种昏天黑地的活法,找点事情做了。她去了理发店,给灰白的头发焗了油;如果阿巴斯的理疗时间允许,她还会一周去一次健身房。她立刻就喜欢上了那里一个年轻的女教练。那是一个瘦瘦的金发女子,戴着一副大眼镜,说话很快,很奇怪,好像她是在假扮另一个人似的。玛丽亚姆喜欢她那种友善的霸道,因为这让她得以掩饰自己对于健身房活动的无知。而玛丽亚姆每成功完成一个新学的小动作,都能引来她慷慨的恭维和欢呼,对此玛丽亚姆也很喜欢。
一天,她在本地的免费报纸上读到一则关于诺里奇的难民中心的报道。该中心除了其他工作之外,还负责给难民和申请避难者提供法律建议与信息,协助他们追踪家人和亲友,总之就是帮助他们定居。特写报道中有不少故事,真人真事,讲述他们的遭遇,他们如今又在哪里。这样的工作对她而言会是别有意义的,因为阿巴斯,因为她自己说不清道不明的身世,也因为贾马尔研究的就是这个课题。她发现中心的一些工作人员是志愿者,于是心想,她也很愿意做点什么。那就像是加入家族企业。阿巴斯做理疗的一天下午,玛丽亚姆就去了那家中心,表示愿意帮忙。阿巴斯也许不会乐意她去的。他要是还能说话,也许会说,她只会去烦那些有自己的生活要料理的人,横插一脚,问一些没人想回答的问题,给一些谁都帮不了的建议。她也吃不准在照顾他之余,她怎么能抽出时间来,可不管怎样,那个周四的下午她还是去了中心,表示愿意帮忙。有什么是我能帮忙做的吗?
玛丽亚姆出现在难民中心的时候,一副优雅放松的模样,可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内心里面她十分紧张,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担心自己多余,没人要。可他们接受了她,于是她赶忙跑回医疗中心去接阿巴斯,心里面寻思着这下该怎么安排时间才好。开车回家的路上,她实在是忍不住了,于是告诉了阿巴斯自己做了什么。她瞥了他一眼,想看看他有没有听见自己说话,却看到他的脸上正现出一丝微笑的端倪,一丝小小的、紧绷的微笑。那是一个细微至极、怪模怪样的面部表情,但的确是微笑,是他中风之后的第一个微笑。
“阿巴斯,你在微笑。”她轻声说道,自己也微笑了,“你能微笑了。你也确实该笑一笑了,博姿先生。这么说,你觉得我去难民中心帮忙这个主意还不坏咯?”
那天夜里晚些时候,她给贾马尔打了电话(先试了汉娜的电话),首先就和他说了那个微笑。那是一个好小好小的小动作,但的确是微笑。接着她又告诉了他难民中心的事情。
“你去那里能干什么呢?”他问道。
“我能帮上好多忙呢,”她说,“去托儿所,教识字班,或是组织中心里面的集体活动。”她想要让贾马尔刮目相看一回,可是听他的声音,她吃不准他有没有把什么话藏在心里。“你爸就是因为这个事笑的,所以他觉得这主意不错。你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
“你要是想做的话……我是说,你要是想做那种工作的话,那就去吧。大概无非也就是些日常乏味的事情。打扫啦,沏茶啦,女仆的工作,和你在医院还有家里面干的那些没有多少差别。”他说。
“这么说,你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她说道,心里一阵失落。
“不,这当然是个好主意,”贾马尔答道,“更何况这主意还能让病人微笑。这也对你有好处——干点别的,暂时放下护理,做点你想做的事情。我只是担心,他们也许不会让你做什么有趣的工作。你懂的,到头来你还是接着干苦活累活。”
“哦,不,我相信事情不会像你说的那样。我相信我会有很多事情可做的。”玛丽亚姆说道,确保他听见了自己声音中的笑意。
他们去尼克父母家做客的第二天,尼克借了吉尔的车,带安娜去乡下兜风。前一夜他们分房睡的,安娜没想到能如此奢侈地独享一个舒适的大卧室,还带独立的卫生间。她一关上卧室房门,地毯、窗帘、墙纸和家具便吸收了所有的声音,整个房间仿佛同其余的建筑脱钩了,就像是一个无声、密闭的太空舱,自由地飘浮着。早上她拉开窗帘,俯瞰楼下的一座大花园,只见满园花草,全都井井有条,她猜该是有一整队的园丁在打理。之前她在黑暗中看到的建筑果然是一个蔓藤架,上面爬着葡萄藤。尼克开车去了附近一个他想带她看看的村落,两人从中信步而过,尼克一边走着,一边和她说着村里那座古教堂,还有它曾经作为一个重要角色参与过的那些英国内战的故事。他讲这些故事的时候,讲的好像都是自己的经历,好像故事徐徐展开的时候他就在场,就站在旁边一条小路的路沿,看着这些事件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他们起初没有在村里见到一个人,直到他们走入陶瓷坊,看到陶匠踩着陶轮,手不停活地对他们微微一笑。尼克悄声解释道,这座陶瓷坊很有名,人们会从四面八方专程赶来,买这里的瓷器。村子很小,很快他们就出了村口,来到了一条乡间小路上——这里的黄水仙花依然在盛开,荫蔽在抽了芽的参天大树之下。
“你母亲话不太多。”安娜说。
尼克哈哈笑了:“你是说我父亲话很多。只要老爸的兴致上来了——也就是在他身心放松,宾主投契的时候——别人就别想多说话了。我得说,昨晚他的兴致似乎非常高。那也就意味着,他喜欢你。你得习惯这一点,你别无选择。”说完,他又哈哈笑了起来,被这个想法逗乐了。“对了,我还听到你跟妈在厨房里叽叽喳喳呢,所以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
上午晚些时候,尼克说他们得回去了,他还得去做复活节礼拜呢。安娜说她也想去。尼克说,她千万不要有一种非去不可的感觉。他得去,是因为这么多年的习惯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放下。他们要去的那座教堂的主持是他的伯伯——迪格比伯伯;从他记事起,他的父母就一直对他说,复活节礼拜是基督教历法中最重要的仪式。按照他们的说法,你要是不参加这场礼拜,欢庆救世主的复活,你就没有权利管自己叫基督徒——尽管他们自己在一年的其他时候也很少特意去行使这一权利。再者说,这场礼拜以及随后的家庭晚午餐也已经成为他们自己的一项快乐的家庭传统。“我要来,”安娜说,“我想来。”她想要感觉自己受邀加入他们的温馨与亲密之中,想要完完全全地分享这种关系。她不想忸忸怩怩,含糊其辞。
她对他说,她想要参加复活节礼拜,因为她以前从没有见识过——事实上,她从没有见识过任何一种教堂仪式。
“不会吧!”他叫道,用他难以置信的惊叫来满足她。
这是真话:一次都没有,没见识过受洗,没见识过教堂婚礼,一样都没有。她在影院里和电视上看到过这些场面,仅此而已。她对基督教的全部了解都完全是理论性的,大多是她在攻读文学学位的时候在书本上读到的,还有那些你想不听说都难的零碎桥段。
尼克说,他的祖上当中出了好多位教区牧师和在俗传道士。听到安娜这么说教堂,就像是遇见一个从来没见过月亮的人似的。
这又是另一件爸要煞费苦心地确保他们永远不会了解的事物。安娜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有几位穆斯林家长就发起了一项运动,要让他们的孩子不参与一切与基督教仪式有关的活动。那几位家长是诺里奇大学的教职员工和研究生,人数不多,但他们知道如何发起运动。那是一所英国国教学校,虽然她和她弟弟并不是因为这个才进的那所学校。那里只是碰巧离家近,口碑又好。“不参与运动”发起的时候,校长认为此事涉及原则问题,也就是说:任何在这样一所学校里就学的孩子,都必须参与校园里的一切活动,否则学校的团队精神就会不保。更何况,他也不希望学校的风气被一小撮不尊重其核心理念的人以这种方式钳制束缚。但那几位家长组织了请愿,还威胁要申诉,最终校长只能同意让穆斯林家长的孩子不参与某些校园活动。他更想让这些家长把孩子送到别的学校去,但当地的市委会办公室告诫他,不要让这场抗议演变成丑闻。而既然她的名字叫汉娜·阿巴斯,她的档案里面又写着她是一个穆斯林,她的父母便也得到了同样的选择权,可以选择让汉娜不参与那些活动,而他们也正是这样做的。汉娜获准缺席一切基督教活动,后来轮到她的弟弟贾马尔的时候,他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老师根本懒得做点什么来让穆斯林孩子们的日子好过点,每当礼堂里面举行圣诞剧表演或是丰收节庆典时,他们就会被另凑成一个班级。他们是一班尴尬的孩子,学校也不介意让他们自己知道这一点。
真正是穆斯林的是她的父亲,尽管他做的事情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穆斯林的地方。有时他会和他们说穆斯林的身份意味着什么,说——用他的话来讲——伊斯兰的几大支柱:礼拜、斋戒、施天课、到麦加朝觐,尽管他自己从来没做过这几件事。他和他们说穆罕默德的故事,说穆斯林如何征服了大半个已知世界,东到中国,西至维也纳的城门,说伊斯兰的学术与知识。那些故事听上去就像是伟大的冒险,他就是这么跟他们讲的:那时候的人是伟人,那时候你在森林里拾柴火,指不定就不会撞上一只财宝箱,里面装满了翡翠和钻石。他们的母亲玛丽亚姆对宗教的了解则都是她这些年来不经意间学到的,是她最没有费力气的一件事情。她也许不会想到要让她的孩子们不参与任何活动,可他们的父亲却把这看作一个小小的喘息,让孩子们得以暂时远离那无可阻挡的腐蚀,所以他坚持要把他们排除在那些活动之外。那些发起运动的家长——他并不是其中之一——一直警惕地盯着校方,她爸爸也不想要别人说他疏于照管自己的孩子。于是,一段时间之后,汉娜和贾马尔都习惯了不参加任何基督教活动,他们自己也坚持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该着这样做。他们的父亲要他们这样做。她可以就这样在英格兰长大,一次教堂都不去。如果爸爸是一个真正的穆斯林,那他就不能让他们对自己的宗教一无所知,不然就是犯下了一桩大罪;为了避免这种事情,他让他们对一切都一无所知,或者说他至少这样努力了。有那么多的东西是他本该告诉他们的,许许多多的东西,在许许多多的事情上。
安娜告诉尼克这件事的时候,他什么也没有说,但她能从他的脸上看出反感的神情,她猜那是对爸的反感。她的心中划过一丝短暂的悔恨,但她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如果她的描述让他听起来像是一个心胸褊狭的移民,那当然很遗憾,但也是他咎由自取,于是她按下了心中要为他辩护的冲动。
礼拜仪式让安娜大吃一惊。一切都看上去太假了。她多么想要被耶稣复活所唤起的戏剧力量所打动,想要见证信仰的宣言,感受那一刻的庄严肃穆,可尼克的迪格比伯伯却只让那些话语听起来夸大其词;他的布道有一种演练过无数回的虔诚,让他的语调显得虚张声势。安娜甚至都不知道迪格比伯伯究竟是不是真信徒,哪怕他满口虔诚,披着法衣。她觉得真信徒应该有某种专注的目光——热忱、疯狂,或者只是慈祥,但迪格比伯伯的眼睛,哪怕是远远地看上去,也显得茫然空洞,有一种没好气的心事重重状。她心想,迪格比伯伯并没有为他所从事的职业打好广告。
等到他们全都坐下来吃午饭的时候,已经是差不多下午三点钟了。安娜坐在尼克和安东尼中间——后者是尼克的姐姐劳拉的男朋友,全程基本上都在默默地咀嚼自己的饭食。劳拉之前和他们在教堂里见过面了,安东尼则故意在酒吧里躲过了整场仪式,两人都用同一种生硬的、不加掩饰的目光迎接了安娜,好像是在斟酌权衡一个留待日后再下的评判。这让她不寒而栗。他俩都在一家建筑事务所里上班,安东尼是那里的高级合伙人。安东尼说话的声音很响,很不耐烦,态度就像是一个随时都会发脾气的人,只要事情不遂他的愿。
等到她近距离接触教堂主持迪格比伯伯的时候,发现他是一个相貌温和的男人,一头浓密的黑发,中间零星有几丝斑白。他看上不再那么没好气了,已然有了几分平和。起初迪格比伯伯和拉尔夫共同主导着谈话,但迪格比伯伯很快就占了上风,尤其是他的太太弗洛伦斯似乎正在讲一个很长的故事,压低了嗓子在对拉尔夫娓娓道来。迪格比伯伯用他那充满仪式感的和蔼嗓音问话,想要详细了解每个人都在做些什么,那工作是多么了不起,前两天他刚在收音机里听到了跟那有关的一件趣事。显然,之前等待开饭的过程中,他一直在往自己的杯里添酒。安娜与吉尔的目光交汇了一下,而吉尔正红光满面地忙着取桌上的菜肴,脸上微微一笑,笑容中透着一丝丝顽皮,好像是某件略有喜感的事情即将上演;她估计用不了多久,迪格比伯伯就要出丑了。
一度,坐在她对面的迪格比伯伯面带微笑转向她,笑容慈祥得发苦,嘴里问道:“你又是哪里人呢?”
“安娜是英国人。”尼克简慢地说,替她作了答。安东尼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
“是的,安娜当然是英国人,”迪格比伯伯说,“可她在成为英国人之前,又是哪里人?”
他们全都在看着她,等着她开口,告诉他们她真正的祖国在哪里。她真希望她能起身就走,快步走去火车站,一路去往她真正的祖国,不管那是在哪里。她真希望自己能有点气场,知道该如何迷倒那些她不喜欢的人。
“你父母是哪里人,安娜?”迪格比伯伯又问,慈祥依旧,但微笑不那么饱满了,也许是安娜的沉默让他起了疑心。
“我的父亲来自东非。”安娜说——她恨迪格比伯伯,因为他是个油滑的老骗子;也恨她自己,因为她在威逼之下乖乖吐露了一些她自己也拿捏不准的事情。她差点要加上我想这两个字,但她到底还是忍住了。原来,迪格比伯伯在肯尼亚生活过几年,安东尼就是在那里出生的,于是所有人都一下子谈笑风生起来,热情参与到这一柳暗花明的对话之中。他们在南海岸线上有一栋海滨别墅,安东尼说,面带微笑,突然间急着要说话了。他家里还有一张老照片,照片上面就是那栋海滨别墅。
“看你的长相,我敢说你的父亲就是来自海边的。”迪格比伯伯说,以权威态度宣告了她的出身。
“我们离开那里的时候,我还很小,但我还有记忆。”安东尼说——童年回忆让他愉悦了起来,他那颗剃得光光的脑袋此刻亮闪闪的。
“他来自海边的哪个地方?”迪格比伯伯又问,稍稍提高了音量,好把安东尼逼退。
她注意到,此时对话的节奏和风向让所有人都一脸微笑,期待着听到一点她的生平速写,勾勒出一个遥远却又并不陌生的身世来历。“我不知道。”安娜说。
一阵困惑的沉默过后,迪格比伯伯发话了:“你不知道你的父亲从哪里来!哈,我觉得这有点难以置信。”
“我不知道。”安娜重复道,因为她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别的话可说。
“我深感震惊。你是说你不知道,还是说你不想知道?听到你如此漠不关心地谈论你的家乡,我感到悲哀,安娜。”迪格比伯伯说,目光低垂,嘴角难过地耷拉着。
“我是英国人。”安娜说——她说出这话的时候,听到了自己声音里的情绪。
“拜托别再烦她了,迪格比。”吉尔说。
迪格比伯伯摆摆手,对她的话置之不理。“我们看到了有的家庭分崩离析,因为孩子们不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来自怎样一个国度。社群要想有凝聚力,主人和外乡客就得认识彼此,可如果我们都不认识自己,那我们就没法儿认识彼此。我们这些关心移民福祉的人尽我们所能地努力工作,传达这条信息,鼓励人们相识。而我是英国人这几个字有时候让我感觉就像是一股冰冷的悲风。”
“打住,迪格比,”安东尼说着,咧嘴一笑,“你快把我们的丛林兔子(4)惹哭了。”安娜有些惊诧地看着他,把他那副笑容、那张皮糙肉厚的脸孔,还有他目光中的嘲弄之情全都收进眼里。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担心自己会做出什么可怜可鄙的举动来。她已经能感觉到眼中的刺痛了。“没事的,”他说着,身子往前一探,依然咧嘴笑着,轻轻地碰了碰她的手,“迪格比没恶意的。他也就是说说。每次他一喝酒,就拿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来。”
“安娜,麻烦跟我来一下,帮忙搭把手。”吉尔说着便站起身来。
安娜起身跟着出去了,可她却从厨房门前走过,转身进了洗手间。她在洗脸池前面站了几秒钟,盯着镜中的自己,直到她感觉眼中的刺痛消退。等到她出来的时候,她看见吉尔正站在厨房门口等她。她朝安娜点点头,两人转身返席。
她放下手头拆着的包裹,突然怔怔地站在那里,想着那个复活节周末,她对父亲真是冷酷,竟然在尼克面前说那样的话。她怎么能那样说他呢?她知道他们所过的这种生活对他来说也很难,并非一切都如他所愿。有时候他会愤愤地说起他们生活在怎样一群无知的人中间,说起这些人打着为他们好的旗号,干下的——以及正在干下的——却是坏事,对此还执迷不悟,沾沾自喜。他说起工作中那些事情,说起他不得不忍受的那些欺侮,可他是个坚强、倔强的男人,最后还是设法保持了镇定,得到了升职。如果说他的爱是笨拙的,那么这种爱也同样是诚挚的。何况他也并不像她所描述的那样就是个悲剧。她本该记得这一点,不该如此轻蔑地说起他。她不知道自己这么说,会不会就是为了向尼克表明她和他们不一样,她不是那些移民中的一员。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理解这种生活对她父亲来说该是有多难——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是一个异乡客,一辈子都在应对那种异乡感,又比妈妈大那么多,无力分享孩子们的热情,也无力让他们真正分享他自己的热情。她怔怔地呆立了半晌,心里面想着他,恳求着他的原谅。
安娜在她刚刚开机的电脑前面坐下,敲出了这几个字:我是英国人。她等待着那股冰冷的迪格比悲风袭来,而它也如约而至,一如既往。一条穿裤子的狗(5)。
每到周三晚上,贾马尔都会在大学里面待到挺晚,参加一个伊斯兰阅读小组。回家的路上,他在街角的杂货店前停下脚步,买点牛奶。店里的光线很昏暗,又堆着货架和货品,显得狭小逼仄。商店空无一人,只有老板自己——稀奇的是,这位老板居然不是巴基斯坦人,而是一个欧裔的英国人。此刻他正倚着柜台,读着手头的什么东西。他身旁的柜面上摆了一面小小的米字旗,钉着便条和广告的布告牌上还有一面。贾马尔进门的时候,老板夸张地扭动上身,去看背后墙上的那面钟。还差几分钟就要到八点了,他通常在八点钟关门。每次贾马尔来这家店,被老板用这样的敌意招待时,都得到了一个小小的提醒:每一天的生活都是危机四伏的。可他还是来了这里,因为另外一家最近的店铺离这儿也有些距离,而他也不介意感受一下危机的脉动。住楼梯口对面那间公寓的莉娜跟他来过这里一回,老板用无声的熊熊怒火迎接了她,让她大为惊骇,从那以后她便发誓再也不来第二回了。他默默地付了牛奶钱,对那个愤怒的男人微微一笑,然后就走了。
贾马尔读博后不久,就开始参加伊斯兰阅读小组的聚会了,为的是满足心中的某种需求:他想要更多地了解一种他名义上归属的宗教。当时和他合租房子的一个学生说服他参加的。他第一次去参加讨论会的时候,并不确定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礼拜、讲道,还是禁令。他担心要做集体礼拜,而他的无知会让他出丑。他听不懂那些词语,对于各种姿势动作的先后次序也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爸从来不做礼拜,也没有教过他们任何有关礼拜的知识。可等到他真去了现场,却发现没有礼拜,也没有人揭穿他或是威吓他。阅读小组的某些成员甚至都不是穆斯林。他们只是听了一篇关于伊斯兰不容许背教的论文。贾马尔甚至都不知道背教是什么意思,更别提它如何不见容于任何一种宗教了。
他那时的室友蒙佐尔——一个法律硕士生——一定以为自己让贾马尔走上了获救的道路,于是竭力动员他跟自己一道去清真寺做周五的礼拜。贾马尔说以后吧,但他得先稍微多学习学习。蒙佐尔很失望,但他绝不言弃。“当务之急不是学习,而是承认真主的唯一性和完满性。我们是穆斯林。真主用这一认知赐福我们,同时他还向我们允诺了许多绝好的事物。作为回报,他要求顺从与臣服。而你既不顺从,也未臣服。时间不多了,”他说道,“这些年来,你的罪孽日积月累。无知不是借口。你必须着手结清你的欠账,否则你就得不到真主许诺给我们的那一切美好的东西。来和我一起做礼拜吧,你会取悦真主的,而他也会奖赏你的。”
以后吧,贾马尔说,最后还是抗拒了救赎。他得先稍微多学习学习。
这件事过后没多久,纽约就遭遇了9·11袭击,随之而来的是战争,这一切使得学习认知这件事变得更为急迫了。他本来就是要参加那个小组的,不过现在他这么做的动机中还多了另一层需求:他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来讲述这个世界上究竟在发生什么。他是怀着胆怯的心情去的,他猜其他人也是,不是去找到解决办法,或是滔滔不绝地批判这些事件所释放出的仇恨,而是去弄明白那一丁点他们能够弄明白的东西。尽管伊斯兰阅读小组无疑给大学当局制造了不安,但它不过是又一个学术研讨会,一个清谈会。那个周三晚上,他们讨论的主题是也门的扎伊迪什叶派及其与其他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和伊斯玛仪派的教义差别。
在贾马尔得知伤亡情况之前,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要是巴勒斯坦人。起初,他们看到的就只有那个貌似平常,实则不然的镜头:一架飞机平静地飞过纽约上空,然后一头撞进了双子塔中的一座,化作一团火球。片刻之后他们又看到了另外几架飞机,不紧不慢地飞着——至少看似如此——撞上另一座塔楼。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要是巴勒斯坦人干的,因为如果是的话,那么等到美国人把怒火发泄到他们头上,他们就会失去一切。接着他又想,但愿大楼里空空如也。但愿这不是穆斯林干的。但愿这是毒枭或是疯狂的罪犯干的。然而,这当然是穆斯林干的,而他们还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骄傲。双子塔里也并非空空如也,而是挤满了人。
随后的日子里,各种报道接踵而至,讲述了毫无意义的死亡与可怕的死里逃生,讲述了人们从熊熊燃烧的塔楼上纵身跃下,讲述了英勇的救援与肝肠寸断的亲人苦等音讯。电视上面一遍又一遍地重播着飞机撞进塔楼,化作一团火球的镜头,他感觉自己似乎在事发之前就目睹过这些画面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的确如此,因为这一幕早已在那么多的灾难片中预演过了,就像是一个让人反胃的预言。那些电影画面没能预见的是,他们所处的这个世界突然之间变得多么危险又脆弱,让人猝不及防;而如今,身处遭受攻击的威胁之中,他们所有人又作何感受。以前他从来没有去想过生活在遭受攻击的阴影之下会是怎样的感觉,而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成千上万的人一定对这种感觉再熟悉不过。他想过他们不得不忍受的种种是非对错:在巴勒斯坦,在车臣,在刚果,但他一次都没有试着去想象生活在那种危险中的感受如何。也许过了一段时间,这种感受也就不那么强烈了,而是变得无处不在,无法反抗,你就只能仰赖直觉与运气,从一次死里逃生跳向下一次死里逃生,对于恐怖逆来顺受。他这才意识到,他曾经以为他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是多么安全。
飞机撞上双子塔,化作一团火球——这一恐怖行径的冷静与残暴改变了他的认知,无论这一行径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他明白,这种孤注一掷的暴力行为是弱者对强者的回应,其可憎可恨之处同时也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其冲击力、其不可预测性、其不加区分的破坏力。那些撞上塔楼、化作火球的飞机,那三千名遇难者的死亡以及其他许多人的死里逃生——这一切释放出的是一波狂怒和恐慌的浪潮,而后者又会造成数十万人的死亡、数个国家的毁灭,还有大规模逮捕、严刑折磨、暗杀以及更多的恐怖行径。当他看着那些画面、听着那些报道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一切,但他知道,报复一定会来,因为这是作为一个强权国家的应有之义,而随之而来的只会比他们此刻看到的这一切更可怕。
出于某种原因,他为他的父亲担心。他心里面想着他,想到当年波斯尼亚的屠杀让他怎样又气又急,他如何冲着那些记者怒吼,尤其是冲着道格拉斯·赫德,时任英国外交大臣。如果这些人不是穆斯林的话,他们还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吗?在欧洲?在今日这样的时代?当赫德出现在屏幕上时,父亲会先听上几秒钟,听那个皮厚如甲的“政治家”满口政治黑话,试图安抚人心,接着他就会开始斥责此人的玩世不恭真是害人命。你自己说的话,你一个字都不信,你这骗子。你真正想说的是,我不在乎什么样的事情落到这些人头上,因为他们和我们不一样。父亲并不真的把波斯尼亚人看作是欧洲人,而是认为他们的肤色更深,就像我们。毕竟,他们是穆斯林。哪怕每天晚上,当波斯尼亚发言人出现在电视上面接受采访时,那画面明明白白证明了他们的长相跟我们完全不一样,父亲还是不能——抑或是从来没有尝试过——放弃他那种自相矛盾的想法:他一方面坚持他们应该被当作欧洲人对待,另一方面却依然相信他们和我们一样;而正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所以才没有人保护他们免遭塞族人的血洗。
贾马尔担心,双子塔崩塌的画面会让父亲情绪激动。他能想见世人的那些无所不知的分析剖解会惹父亲生气——如今似乎每一篇新闻报道都沉迷于此,可他真正担心的却是,父亲会越来越无法忍受政客们那庄严肃穆的伪善,而他知道,而他们全都知道,这些人正在策划战争。他担心父亲会对死者说出些铁石心肠的话来。
他听到有人在说,美国人之前总是欺负别人,摆布别人,这回算是他们咎由自取。可当时在塔楼里面的可能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即便你认为美国军队是不可一世、趾高气扬的恶霸,这样的行径也是不加区分的大屠杀。他看到世界上的某些地方,有人兴高采烈地跳起舞来。也许他们以为,他们看到的这一幕只是电视台耍了一个聪明的戏法。也许他们不相信自己听说的这一切。也许他们以为死亡人数不实。也许他们无法从内心里同情死者,因为他们只顾着幸灾乐祸地看美国遭受暴力袭击,认识不到这是在谋害无辜者。
他想到了那场试图阻止战争的大游行。全世界有成千上万的人参与示威。他以前从来没有参加过游行,除了他们偶尔在校园里搞的那种闹哄哄的表演,为的也都是学生们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呼吁把讲座放到线上啦,抗议大学老师在考试的时候搞罢工要加薪啦。游行示威的年代似乎早就过去了,对他来说那些事件就像是远古的神话,讲述恣意张狂的往昔岁月:野性的音乐,疯狂地做爱,静坐抗议,还有那场示威本身——1968年格罗夫纳广场反越战集会的英雄豪情。那次集会是在他出生的八年前举行的,但他看过一部相关的影片,也听说过这件事,让他不禁好奇:真不知那些游行示威者上哪儿找来的勇气,竟敢干出那样的事情来。也许他们猜到了自己并不会真的出什么事。不错,那帮暴民的领袖们早已烧掉了自己的马甲,剪了头发,摇身一变,成了校长、议员、内阁大臣和企业高管,但那时的他们还有一点激情、一点大嘴巴的胆量。
他还清楚地记得1999年的反资本主义暴动,但那更像是有组织的战斗,而非游行示威,两边的人马全都穿着制服,戴着面具,暴力到丧心病狂的程度。2003年2月15日的那场游行则是和平的,人群中聚集的都是那些质疑对伊拉克发动战争是否明智或是否正义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本不会认同自己是激进分子,甚至都不认为自己在参与政治。他们中的大多数去那里,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反社会本领或是政治激进主义,而是因为他们怀疑政府在欺骗,对此他们感到愤慨。许多人是第一次上街游行,比如安娜,比如尼克,比如贾马尔,而他们上街是为了说不,为了给这波广泛质疑战争必要性的浪潮贡献自己的一分绵力。不管怎样,对贾马尔来说,这都是孤注一掷的一声怒吼,向那种调门越来越高的丑恶话术表达抗议,抗议说这种话的人要求他保持沉默,要求他顺从那些人的暴力企图,而他完全不相信他们这么做是出于善意。顺从,这就是当下时兴的词,而他不想顺从。反正呢,他们指望只要有足够的人现身,他们的政府就不得不停下脚步,听听他们的声音,虽说贾马尔不太相信他们拦得住开动的军事机器。
当然咯,布什和布莱尔并不在意。他们不在意那些上街游行的人,也不在意另一些没有游行,但以其他方式发出反对声音的人,而是在战争的道路上一头走到黑。这让贾马尔不禁疑惑,公民的身份究竟有何意义:几百万的公民听过了政府要他们听的那些话,思考了一番,没有被说服,而世界各地又有多少人纷纷表达了他们的不情愿、愤慨与反对,可这一切全都无足轻重。
汉娜说他太天真,竟然指望抗议活动能带来什么改变,尽管他并不真做如此指望,加入游行队伍时也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他听到电台里的一个男人努力克制着怒火,在那里咬牙切齿。“这个世界上真有恐怖分子,”他说,“我们要么消灭他们,要么就把他们圈在他们自己的蛮荒之地里面。你不能指望政府在这种事情上面碰运气冒险。游行的初衷很好,可它映照出的是一个幻想中的世界,好像你只要给恐怖分子讲一通大道理,就能终结恐怖似的。”
到了这时,战争已经开始了,混乱席卷了伊拉克。他们一次次地看到这样的镜头:伊拉克人欢呼美国人的到来,兴高采烈地推倒暴君的雕像,那些了解现实的铁石心肠之人于是宣称,伊拉克人自己想要这场战争。他们的军队甚至都懒得战斗。他们想要美国人赢。瞧啊,战争结束了,野蛮人的大营就在我们的眼前燃烧。一开始是会乱一阵子的,可接下来就好了。
真是讽刺啊:就在爸恐惧的这场战争开打的时候,他却迷失在他自己的大雾之中,这些新近发生的可怕事件几乎没有穿透那让他晕头转向的痛苦。
深更半夜,有时迟些,有时早些,就在破晓前的那几个小时,他周围的世界鸦雀无声,他却躺在那里睡不着,感觉他的身体在从里面腐烂。他伸出一只手,抚过那副瘦骨嶙峋、勉力维系着这一切的硬壳,心里面想:时日无多了,它就要随着里面那堆正在溶解的烂肉一道分崩离析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四十多年了,而他实际的感受甚至比这更久,可在子夜的沉寂中,他人生中的那些岁月却又重现在了他的眼前,清晰得不可思议。即使有时一阵薄雾模糊了往事,他依然能察觉到、感知到他的记忆想要回溯的那些时刻有何意义。这一切无休无止,他的头脑开足马力如此运作着,哪怕他的内心渴望遗忘。一切似乎都近在咫尺,无论事情发生了有多久。他感觉那些岁月就像在砰砰地敲打他的胸口;活生生的躯体也浮现在他的眼前,他甚至能感受到他们的温度。
他渐渐能言语了;他对此迫不及待,虽然起初他并不在乎。现在他想要言语,为的是诉说,为的是告诉她自己这么多年来为何沉默,为的是向她讲述他那可怜的怯懦。有时候,他搞不清楚她和他说的某些事情,或是她提起的某些名字。这些人是谁?可是那段被他抛弃的人生,他却记得很多很多——似乎一丁点都没有忘记。
他记得他大学生涯的那几年,那是最快乐的时光。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起过。那就像是获得了新生——搬去城里,和法齐娅的亲戚们同住,远离父亲的宅门里那专横暴虐的吝啬。也许他应该留下的,在那里找到他能找到的幸福。也许他当初要是留下来,还能发挥点光和热,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虚度一生,困在一个他没法儿为任何人带来任何益处的地方,直到如今他身体衰朽,无力抵抗,只能在内疚中痛苦挣扎。也许他本该留下来,和他们共同面对那降临到他们头上的灾祸。可如今他百无一用了,再想这个也徒劳无益。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另一些时候,又觉得不算是全错。有时候,他觉得他可以休息了。这些年来,不幸之中,似有万幸:有些事情他做得还不错,但现如今,要抓牢这一根救命稻草也越来越费力了。
不过,他的大学时光很美好。他还记得学期开始前的那个礼拜他如何去的学校,交了学费,领了证件,随后又如何怀着一种难以置信的心情,走过铺了地砖的走廊和校区的林荫道。这里竟然对他敞开了大门。学期开始后,他发现自己一个人都不认识,但学校的指示要求非常清晰,他只需要随大流,守规矩就行了。这对他来说是全新的体验:首先,是纪律。大学里有那么多的新规矩,但没人大吼大叫,挥舞棍棒,或是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对着一群学生怒目而视,好像随时要提防人群蜂拥逃窜。大学老师们礼貌耐心,学生们则一丝不苟地遵守规矩,自己也很礼貌。也许有些老师会对他们的无知发出讥讽的哂笑,但即便是在这种时候,他们也很礼貌。
他们还会搞体育运动。他原来那所学校从来不搞体育运动,但在大学里面,他们玩田径,打板球、羽毛球和排球,其中一些项目他之前根本闻所未闻。这些都是英国人的运动,要是英国人没有殖民过他们的话,没听说过这些运动也是情有可原的。可还有一件事情就不那么情有可原了——他在原来那所乡村学校里面,居然连代数、几何、物理和对数表都没有听说过,而这些知识可是举全世界之力才创造出来的。即便是那些他以前学过的科目,大学里面的教授方法也截然不同。这里有一座图书馆,里面有数百本藏书,他可以随意借阅,带回家读。这就好比他以前接受的所有教育都是在一间小屋子里进行的,一间门窗紧闭、空空如也的小屋子。这时,有人打开了房门,他这才发现,那间屋子只是一座大厦里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单间。大厦四面都有宽大的走道和游廊,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四处漫步,只要他想——或者不如说,只要他敢,因为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知之人,他面对这里的一切都战战兢兢,同时又欣喜于自己迈出的那小小的步伐。
那就是如今依然会重现在他眼前的大学图景:刚进大学的最初时日,自己的无知,还有那些不可思议的学习内容。进大学的时候,他十六岁,在那里待了三年。那是一段最快乐的时光,他一直都怀念那段岁月。他交了朋友,他学会了游泳,他每天放学回家,就去法齐娅的亲戚们给他的那间小屋子,做他们派给他做的那些活计。起初,他每周五下午都回费内西尼,周日晚上再返校。他想要减轻供养他的亲属们的负担,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回家回得就不那么勤了。他的哥哥们把他当成英雄看待,想要听他说说他学到了什么,夸赞吹捧他所讲述的每一项小小的成就,可他的父亲却只是嘲笑他的大学校服。瞧瞧这个可怜的丑角,瞧瞧这个木偶,他说,瞧瞧他这装腔作势的派头。快去做你的礼拜。礼拜过后,他让阿巴斯又换回他原来那身破衣烂衫,派他去干脏活儿,好让他不忘谦卑。在这个屋檐下,没人能吃干饭。
守财奴奥斯曼,他那位恶霸父亲。然而,有那么一回,他看到父亲哭得像是发了失心疯。他怎么也想不到父亲能像那样落泪。他们听到喊叫声从小径另一头的公路方向传来,一个男人在怒吼,一头驴子在惶恐中嘶叫。父亲沿着小径循声跑去,想看看是怎么一回事,他也跟在后面。他的两个哥哥都在农场的另一头干活,起初没有听见喊叫声。等到阿巴斯随父亲赶到公路边上,只看见一个男人正提着一根粗棍子抽打一头精疲力竭的毛驴。看到两人现身,他吃了一惊,手上停顿了片刻。熊熊的怒火一定是冲昏了他的头脑,他方才都没有听见两人跑过小径的嘈杂声。他气得直吐白沫。那头驴子躺在路上,连起身或是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惊恐万分、不由自主地一个劲儿抽搐。只迟疑了片刻工夫,那男人便又忙活起来,拉开架势,对准驴子身上最柔弱的部位就打:嘴巴、肚子,还有驴子腰腿上的嫩肉。他的父亲——守财奴奥斯曼——一声接一声地呼喊着,求那个男人住手,最后甚至都双膝跪地,用自己的身体护住驴头,不让棍棒落在那里。男人愤怒地把父亲拉到一边,举起棍棒威胁他。父亲坐在几尺开外的地上,抑制不住地流泪啜泣,他那副大眼镜上沾满了泪水。最后,他的两个哥哥——卡西姆和“不作声”优素福——也赶来了,三人合力把父亲拽走。他足足哭了几个钟头,抱着脑袋左摇右晃,最后他们都开始担心他发失心疯了。也许他确实疯了一阵子,可天色一亮,他又变回了他那副小气刻薄的老样子,拄着那把短锄头站在院子里,吼他的儿子们去干活。三兄弟又去了公路边上查看情况,但那里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下一小坨大粪,一群虫子正忙着把粪山移走。
他进大学后的第二年,就不再每周五都回费内西尼了,而是有时就待在城里面过周末。他猜父亲该是要骂他偷懒,也担心哥哥们会以为他这就开始忘记他们了,可不知怎的,他不回家的结果却是,父亲在他难得回来的时候,对他反倒不那么怒气冲冲了。一年又一年,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城里的氛围还有大学和学业一定让他的生活显得复杂又忙碌,而他们的生活却只有除草、挖土和劳作。他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等到他回家过假期的时候,父亲甚至允许他偶尔捧上书本,在树荫下面坐上一两个钟头,只要他不滥用这项了不得的特权。等到第二学年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整周整周地待在城里了。他并没有做什么特别刺激的事情。他去学校,做功课,和朋友们一道去海边散步,或是去观看一场足球比赛。周五,他会去港口那边的朱马清真寺做礼拜,偶尔还会获邀去某位要好的同学家里吃饭。有时他也会参加集会——那个时候,随着政治的升温,这种事情也开始冒头了。
之后的一天晚上,他看到了她。这倒不是说他以前就没有见过她,而是说直到那一夜他才好好地看了看她。她是一个年轻的姑娘,住在他借宿的亲戚家隔壁。他透过自家窗户望见了她,觉得她漂亮。他也只是瞅瞅,打量一番隔壁那个大家族里的女儿,仅此而已。她的父亲是个生意人,一位商人,一个家财颇丰、在那一片也很有些名望的人。他开了一家电器店,还在集市上开了一爿肉铺。他的一个儿子经营那家电器店,另一个儿子管肉铺生意,家里有钱得很,两个儿子一人一辆小汽车。他从来没有在大街上见到过那个姑娘,因为她每次出门,都从头到脚套着黑袍。他只能猜测那是她,因为他看到她从门里出来的。不过在自家露台上四处走动的时候,她不披黑袍,没有察觉到他的目光。
那时,他大学的第三个学年刚刚开始,他的生活表面上看平静又知足,对于女孩和女人一无所知。他听到别的男孩子大谈他们的冒险与艳遇,心里面酸溜溜的,也不知道该不该信他们,但他知道这么刺激的事情是不可能落在自己头上的。他喜欢看街头和他擦肩而过的漂亮女人。不是所有女人都像他的邻居那样套着黑袍的,还有些女人知道该怎么既穿上黑袍,又不让袍子遮住任何重要部位。事后他会胡思乱想,然后怀着负罪感,在那里一个人犯戒。他不知道该如何更进一步了,而在他好好瞧见她的那头一个晚上,他连这件事情都没有想。他觉得她很美,仅此而已,然后就开始在她家露台上寻找她的身姿。这不是犯罪。他只是看一眼,什么都没有想,什么都没有关注,只是欣赏她的容貌。
他时常透过他那狭缝般的小窗户观察她。他姐夫家的亲戚们住在一栋又高又窄的楼房的三楼。他们自己住两间房,给他住一间小储藏室——一个丁点大的小房间,他刚好能挤进去。窗户既没有百叶帘,也没有窗玻璃,只是墙上开的一个小洞,约摸九英寸宽,两英寸高。黄昏时分,一阵清凉的微风透过窗口吹进屋里,有时候外面下着雨,他还能感觉到雨水无比轻柔地淋洒在他的双脚上。如果雨下得很大,风向也不对劲,他就卷起自己的薄床垫,把书移到床头去。他的视线越过码头仓库边上的印楝树冠,瞥见了大海,接着他又低头去望隔壁人家的露台,望见露台上面摆着盆栽,挂着晾衣绳。
虽然他对自己说,这个房间真是不大不小,刚好能容他的身啊,但有时候他还是觉得憋得慌。每次他从书本中抬起头来,眼睛都无处可看,只有看向窗外。他很高兴能待在那个房间里,哪怕他心中焦虑,觉得许多东西是自己不配拥有的。他那年十八岁。他很穷,靠接济度日。他很羞涩。他缺乏自信。他就是这样看待自己的。除了勤奋学习,他没有别的技能。可在他的记忆中,他在那个房间里度过的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那是他大学里的最后一个学年,那里就像是为他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的成绩很好,很快他就会得到一份教职,后半辈子便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了。
他寄宿的亲戚家里也很穷;房子里面没有通电,也没有自来水。水得每天去街上的一根立水管那里去取,用水桶装着,提上三段楼梯,倒进厨房里的储水箱。卫生间是整栋房子里的所有人家一起合用的,而且在一楼,是一个黑黢黢的小房间,挺吓人的,他只有在非去不可的时候才会去。他们吃得很简单,但他的亲戚们人很好。他待他们恭敬又感恩,他们也很高兴他能领情。他们把他当成家里的一个儿子来待,派他出去跑腿或是从立水管那里接一桶水上来;要是他睡过了头,或是学习太用功,或是在清真寺里没顾上给一位邻居读经,他们还会训他。
他会透过窗口观察那个姑娘,因为她就在那里,在他的眼前。那一夜,就在他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黑夜,准备就寝的时候,她手拿一根蜡烛,来到外面的露台上。她放下蜡烛,然后一把就扯掉了内衣。她在烛光中赤身裸体地站了几秒钟,然后伸手取下晾衣绳上的一块布料,裹住身体。她不可能知道他在那里,因为他的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后来她就再没有像那样脱掉内衣了,可在那一次之后,他的脑海中就有了属于他自己的一幅她的画像。即便是过了这么多年,他依然能够看到她,看到她在那意想不到的一刻,突然把手伸向肩胛,脱掉内衣,把自己苗条赤裸的身体暴露在烛光之下。他那个房间里面除了床上,没有别的地方可坐,而那张床就挨着窗口。所以只要他在屋里,每次她一出来,他不需要任何预谋,眼睛也总是落在她身上。也许他在看她这件事上渐渐着了迷,但他并没有什么别的盘算,只是想看她。他哪里有那么大的胆子呢?
后来有一天,她发现了他在看自己,似乎也并不介意。从那以后,他就时常坐在那扇小小的窗边,一面读书,一面看她,她则坐在那里干着杂活儿,或是靠着露台的围墙,望向外面的大海。他看着她晾晒洗好的衣物,或是坐在树荫下,拣出米里的石子,或是在临近傍晚的时候给盆栽浇水,或是晚上就那么枯坐在那里。有时候,深夜里,他靠着窗躺在床上,听到露台那里传来人声,心想一定是隔壁那家人在炎热的一天即将告终的时候出来乘凉了。不过就是稍许调个情嘛,无伤大雅,他对自己说,少男少女安全地躲在家里,冲着彼此眉来眼去。可他俩在玩这个小游戏的时候,却被她的父亲逮到了。一天傍晚,他出得屋来,发现女儿坐在一张地席上,然后猛一转身,刚好看到阿巴斯坐在窗口,边上点着一盏灯。阿巴斯不觉得这件事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那商人可是财大气粗,而他只是隔壁一个住在穷亲戚家里的男孩子,偷偷瞅一眼他的女儿。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再在街上看到女孩父亲,就得躲到马路对面去了,但只要他躲上一阵子,很快富商就会渐渐淡忘撞见他坐在窗口这回事了。毕竟,他只是在朝窗外张望,说不定都没有在看他家女儿。如果他张望的时候,碰巧她就坐在露台上,那干他什么事呢?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想的那样。
姑娘的姨妈和那家人同住——许多年前姑娘的母亲就去世了,从那时起她就一直住在他们家。姑娘的父亲和她姨妈说了那天看到的事情,那女人立刻敲响了警钟。她说,如果姑娘一看到那男孩子,不但没有跑进屋,反倒继续抛头露面地坐在那里,那么伤害就已经造成了。姨妈是个很懂世故的女人,知道话传话,变味道,传到最后全走样,尤其是在事情关乎女人名誉的时候。她跑去找阿巴斯的姐姐法齐娅——之前两人都经常参加各种婚礼和葬礼,所以原本就相识。
一天,法齐娅上门来找阿巴斯,说家里人唤他回一趟费内西尼的老家。她不肯告诉他是什么事,等到两人赶到家,他才发现根本没人唤他,全都是她搞的鬼。她摆出了好大一副阵仗。她把全家人都召集起来——父亲、母亲、他的两个哥哥,全都忐忑不安地围在一起,以为她要通报一场悲剧,要么是她被老公休了,要么是她老公因为犯了走私或是在他上班的那个公共工程部里偷东西,刚被关进大牢。结果她告诉他们说,阿巴斯让隔壁富商家的女儿蒙受了耻辱。阿巴斯被这个晴天霹雳吓了一跳,感觉心脏在胸膛里猛地一蹿,就好像他在高墙的边沿一脚踩空了似的。这纯属胡说八道,他说,但法齐娅根本不理他,而是愈发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位富商如何暴跳如雷,又如何召她上门,叫她把这件事转告给家里人。阿巴斯闹不明白她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父亲上来就是好一通大吼大叫——他原本就喜欢大吼大叫,但凡能逮到机会,只是眼下还多了一件女孩受辱的事情要考虑。
我就知道事情会是这种结果,他吼道。我知道,我早知道。那些欧洲老师还有他们的学校把你的脑子搅昏了。他们的书本净教你怎么装腔作势了,到头来你还真以为自己能跑去胡搞富人家的小姐呢。这下他们要把你当条狗一样当街痛打了,你不知道这些也门商人的厉害。昏了头的穷小子就是这种下场。等着被人敲掉脑袋。像这样,他说道,狠狠地拍了阿巴斯的后脑勺一巴掌,接着又补了一巴掌,免得阿巴斯没听明白。
父亲破口大骂的时候,母亲则在一旁啜泣;每次他刚一想说话,就被姐姐打断。她对所有人说,眼下只有一条体面的正道可走了,那就是求婚;她当天下午就要回城去,以家族的名义去提亲。谁都最好别想来拦着她,因为她的家族要是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体面行事,那她以后就抬不起头了。父亲和哥哥们咧开了嘴,对阿巴斯露出狡黠的笑容,母亲的啜泣也渐渐平息。他们本以为富商和他那帮有权有势的朋友该是要冲上门来又打又骂了,没成想居然有人来说这样一门好亲事。又过了一两天,阿巴斯自己也咧开嘴,狡黠地笑了,虽说一开始他对事情的走向颇为惶恐。他对成亲没有异议。按他们那儿的习俗,他的年纪也到了,很快还能有一份工作,他也已经知道了那个姑娘长得美,那户人家很有钱。两周之内——这喜气洋洋的两周真是一晃而过——婚礼就已安排妥当,两人随即完婚,他便搬去她家同住了。法齐娅对自己的手段十分满意,好几次提醒阿巴斯说,是她救了他一命,他可得领她的情。
就在黎明破晓前的那几个钟头,他拖着被摧垮的病体躺在那里,无力反抗,身上打着战,因为虚弱,也因为痛苦——一想起十八岁那年他意外迎娶的那个年轻女子,这痛苦便袭上心来。一阵厌恶和自恨的颤抖席卷他的全身。最初的那几周堪称美妙。他的妻子谢里法就像烛光下那第一眼预示的一样美。他根本想象不到肉体竟能产生何等的愉悦,他如何轻而易举就摆脱了对于为人夫这件事的焦虑和顾忌。婚礼之后,他搬进了谢里法家的房子,因为他住的那间房只是个储藏室,他一个人都不太够住呢。他就这么搬进了他们家那套两层楼的大公寓,和她的父亲、姨妈、两个哥哥及其老婆孩子同住。公寓的两层楼位于一楼的一排店铺之上,他俩分到了顶楼的一个房间,边上是姨妈的房间、厨房、洗手间,还有他初次见到谢里法的那个露台。其他人则住在楼下,父亲住一间俯瞰楼下街面的大房,两兄弟和他们的家眷则住两间里屋。二楼还有一个会客室,给家里的女人们接待访客用。到了晚上,他有时会站在露台上,抬头望着那扇小窗,不知还能否望见那个曾经的自己躲在那里愁眉不展。
那个人当然是不见了,他很快乐。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交了这样的好运。他以前从来没有住得这样宽敞和自在过。他们有了一个全归他们自己支配的房间,里面还有许多他这辈子头一回体验的小小享受。他们有一张弹簧床和一台收音机,地上还铺了一块小地毯。他但凡能挤出一点时间,就回那间房里待着。只要他的新婚妻子没在忙她的分内事,他就找她聊天。他为他的毕业考试做复习准备,考试的日子眼看就要到了。他还听那台小收音机——那是她父亲从店里拿来,作为新婚礼物送给他俩的。那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他们早饭吃的是鸡蛋和豆蔻籽糕。他们每天都吃肉又吃鱼;除了父亲,所有人都到厨房前面的凉棚底下进餐,围坐在一张地席上面——每天,每餐开饭之前,那席子都有人在地上铺开,用完餐后再重新卷好。父亲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里用餐,餐食都有人用托盘送到他面前。每周五,他们都会享用羊肉香饭。那真是奢侈的生活,赞美真主(6)。而他每天要干的仅仅是做自己的功课,每餐吃到饱,然后等着他的妻子忙完杂活儿。
他和谢里法同住的那个房间就像是大树下的一片浓荫,像是晚上吹来的一阵柔和的海风。这就像是传说故事里的那种赐福,他心想,只是这份幸福是真实的。一个害羞、勤劳又虔诚的年轻人突然被好运眷顾,为他的爱人和他那辛苦一辈子的父母建起一座有花园的大房子。他没有建花园,也再不想和他的父母一起住了,但他有了他的爱人。是的,这就像是那种赐福,只是那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现实中的,而每一个赐福里面都暗藏着一根毒刺。随着他对新生活带来的兴奋感渐渐习以为常,他不能不注意到她的家人待他多差劲,多不尊重。过了一阵子,他发现谢里法也这样待他了,至少在其他人面前是这样。情况似乎一天更比一天糟。
他躺在病床上辗转反侧,想要逃避将他紧紧围住的那一大群身影。我现在可没心思回忆这个,那群傲慢的小法老。我没心思想这个。
两兄弟老是用他们那老于世故的腔调逗弄他,取笑他,把他当一个在人生道路上踉踉跄跄、跌跌撞撞的傻小子对待。两人都是恶名远扬的男人。每天夜里,他们各自开着车,停在隐秘的地点,等着女人来找他们。两人都已婚。他们的妻子是亚丁人,比起这个小黑岛还有岛上叽里呱啦、让人一头雾水的土话——她们很少有兴致好好说这种话——两人更喜欢也门的黄沙。每隔一两年,她们就带上孩子回亚丁一趟,待上几个月。即便她们想过自家丈夫趁自己不在的时候,会不会出去寻欢作乐,她们也从来不把这样的想法说出口;他觉得就连谢里法恐怕也不知道哥哥们在城里的名声。就算她知道,也无论两位嫂子在或不在,他估计兄弟俩都不在乎。什么都影响不了他们的猎艳。
兄弟俩取笑他的时候,他也跟着笑,因为所有人也都在笑,他不想显得自己在意上心,再说那笑声也许并没有恶意。他们都很热情好客,对他也挺疼爱——他比他俩要年幼好多。他们笑他的年轻和单纯,他则对自己说:不要在意;然而,只要他们在场,他在几乎每一件事情上面都感觉像是在犯傻。每次他进屋的时候,他们的妻子都蒙着头,用一种她们自己发明的暗语说话(两人是姐妹),但他确信她们是在嘲弄自己。谢里法的父亲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他钱,好像他是受雇干活的,好像他是自己的下人。他不是定期给他钱的,而是心血来潮地给。有时候他给他硬币,有时候又给他纸币。那就像是他在捐钱做慈善一般。而每当姨妈认为他做错了一件事的时候,她就会像训孩子一样斥责他,对他厉声怒骂,提高嗓门,好让整栋房子的人都听见,这个时候就连他的妻子也会嘲笑他。他甚至觉得,连大街上的人都听得到她冲他尖叫的声音。有时候,他都怀疑那位姨妈是不是疯了。她的怒气发作得是那样狂暴又离谱。他不能不感觉受到了羞辱,即便他努力劝说自己打消这样的情绪。
他们会习惯他的,他对自己说,尤其是在他们渐渐发现自己值得他们尊重以后。他们让他害怕,而他认为他们也清楚这一点。他恨他们。过了一阵子,他开始疑心他们完全不尊重自己。一旦他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就再也没法儿把它逐出脑海了。他开始认为,他们笑他就是在嘲弄他,还笑他的父亲和哥哥们,笑这些穷亲戚在婚礼上表现得就像是来蹭白食的饿汉。他认为他们在嘲笑他的贫穷,还有他的乡下习惯。
他曾经对自己的未来所怀有的一切幸福与满足感都离他而去了。每天早上醒来,他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又得忍受他们的轻蔑了。这个想法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深深的痛苦,其程度让他如今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他那时还年轻,待人恭谦,在过去的人生中几乎一无所有,因此他不懂富人和唯我独尊者那种绝不收手的傲慢。面对这样的处境,他那笨嘴拙舌的无所适从让他甚至在自己眼中都显得可恨起来。
一天晚上,夜很深了,他俩做过爱后,正在轻声说话——他闭上眼睛,能感觉到她在他身边——这时谢里法告诉他说,她不是那富商的亲生女儿。她告诉他,她从来都不认识自己的生父,因为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突然离世了,那时她才一岁。她对他没有任何记忆。不,她不知道他的死因。这种事情没人会去说。不要去问别人的死因。他们死了,是因为他们的大限已到。父亲死后,母亲就搬去了她的哥哥,也就是那位富商的家里面,但没过多久她自己也死了,死于发烧。不,她不知道是什么烧,反正就是发烧。他干吗要问这么可笑的问题?她是医生吗?母亲去世那年,她三岁,所以她对她倒是有一段记忆,一段极其深刻的记忆,除此之外就几乎是一片空白了。她记得母亲在火盆上面做饭,也许就在那边的厨房里面或是那顶凉棚下面,她则在母亲身边玩耍。她绊了一跤,把火盆上面的锅给掀掉了。她原本肯定是要跌进火里的,多亏母亲奇迹般地一把将她拉起,才让她化险为夷。她的双手被锅烫伤了,但仅此而已,其他地方毫发无伤。这就是她对母亲的全部记忆,记得母亲如何把她从火中救出,随后又心有余悸地给了她一巴掌,教训她的笨手笨脚。母亲死后,她作为大家庭子女中的一员一路长大成人,富商和他的太太——愿真主怜悯她的灵魂——把她当作女儿来待。他一直把她当作女儿来待。阿巴斯又问富商的太太是怎么死的,谢里法狠狠地拍了他的大腿一巴掌。
再后来,他就发现谢里法怀孕了,起初他对此欣喜若狂。想想看,一个他造就的孩子正在降生的路上!只是随着时间一周周地过去,她的产期渐渐近了,他才开始觉得,婚礼这才过去没多久,这宝宝来得也太快了些。一旦他开始这样想,他就停不下来了。考试结束后,他手头有了大把的时间,这些想法就再也挥之不去了。他开始担心,孩子不是他的。他们搞了一个诡计,一个阴谋,把他诱入圈套,好让她免于声名扫地,而那个孩子则是别人的,这里头有一件他们费尽心机要隐藏的肮脏龌龊事。婚礼之所以安排得那么匆忙,就是为了挽救她和她家里人的颜面。一旦孩子降生,他妻子的颜面也保住了,他们就会逼他和她离婚。他确信姐姐知道这件事,却被那家人拿礼物收买了,所以才安排了这桩婚事。再没有什么比男人休妻更容易的事情了。只需说一个简简单单的词就成了(7)。难道这就是兄弟俩待他时极尽嘲讽的原因所在吗?
他试图劝说自己等到将来必要的时候,再来好好推敲这些疑虑。为什么这会儿就要疑神疑鬼的,搅得自己心神不宁呢?他现在要做的是让自己变得坚强,成长为一个男子汉,学会阴谋诡计。他已经通过了考试,分配到了一所学校的教职,新学年一开始就会去那里教书,这辈子都会有饭碗。可他就是说服不了自己。他的身体如临大敌地紧紧打成一个结,他怎么也解不开来;他也无法正视镜中的自己。他开始听到妻子的话中有话,觉得她是在和别人有了鱼水之欢后,被迫嫁给他的,好遮盖她的丑事。他认定了这个家里面发生了一件肮脏龌龊事。他不敢把这件事用语言表达出来。他认定了许多旁人也都知道出了什么事,随时准备好好嘲笑一番这个戴绿帽子的瘦猴。他们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的。他的余生都要在他们的嘲笑声中度过,他走过路过时他们都要对他指指点点,讲述那个他如何犯傻的故事。他相信这一点,心中惶恐。结婚六个月后,他的妻子看起来像是随时都会临盆。他确信城里的许多人都在数日子呢。他们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就这样,1959年12月初,十九岁那年,他逃离了她,逃离了他的祖国,逃离了一切,还有他认识的所有人。那就是他所做的一件勇敢又值得钦佩的事情。他逃跑了。
他躺在黑暗中,感觉泪水涌出眼角,流淌而下。如今再这样子已经没用了,过了那么多年,还哭得像个宝宝。他一定是闹出了声响,因为他听到玛丽亚姆在动,接着她就喊了他的名字。阿巴斯。片刻之后,他对她说:费内西尼。
(1) 《食莲人》(The Lotus Eaters)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诗人丁尼生的一首诗作,主题取材自希腊神话中的忘忧果传说,也是《奥德赛》中的一个重要情节。
(2) 发生在18世纪中后期至19世纪中叶,是一场将苏格兰高地与西部岛屿的居民强行驱离土地的运动。
(3) 1987年至2017年担任津巴布韦总统。2000年,他开始实施“土地改革快车道运动”,驱逐白人农场主。津巴布韦长期以来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自21世纪初开始遭遇长期恶性通货膨胀。
(4) “丛林兔子”是对黑人的冒犯性贬称。
(5) 典出康拉德的代表作《黑暗的心》,原著中这个比喻描述的是一个受过“教化”的非洲土著。
(6) 原文为阿拉伯语。
(7) 按伊斯兰教的“三次离婚教规”,丈夫连续三次对妻子说“塔拉格”(意为休妻),即可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