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方面应当如何做?

43.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 工作方面应当如何做?

我国一直以来就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但随着社会变迁,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又涌现出了新难题。比如,我国当前虽然形成了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模式,但如何在社会结构分化、功能迁移的情况下使三者更好地协同发力,还需要继续探索。总体而言,在社会调控方面,应注重社会资源的整合,在促进社会结构的再生、完善上持续发力。在社会控制的策略上,要对社会控制薄弱的地方补强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人口流动性大、异质性大的街镇居民区的管理工作。从日常经验可知,一个人同他人交往得越少,别人控制或阻却其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在一个群体中,人们之间的联系越疏松、交往越间接、越缺乏人情味,那么犯罪等越轨的概率就会大大上升,这是因为当人们处于解组的群体中时,彼此间的行为规范难以形成共识,且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制约。 (3) 人口流动性大、异质性大的街镇居民区正是处于这种未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犯罪高发地区,这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又占有很大比例。在这些地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要加大警力投入。由于这些地区的自我防控机制弱化,未形成监督合力,因此需加大警力,强化此类地区的巡逻和犯罪查处力度,有效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群团组织作用,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基层群团组织,比如共青团、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应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引导,同时落实在未成年人家庭、社会的管教、帮扶工作上的监督指导。

二是加强对游戏厅、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整顿,消除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潜在负面因素。由于未成年人思想、心智等方面还未完全成熟,这些地方对他们也具备较强的吸引力、诱惑力,易产生矛盾冲突,诱发其犯罪,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场所的管理。对游戏厅、网吧的整顿,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其一,应坚决取缔违法在校园周边建设的游戏厅、网吧等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由于是针对未成年人开放的网吧,所以应视情况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甚至是吊销营业执照等严格的处理方式。整顿过程中,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巩固整顿成果。其二,加强游戏厅、网吧等行业自律性的建设,形成行业性的自律规则,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促使形成风朗气清的和谐环境。其三,借助现代科技技术,利用新媒体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未成年人迷恋上网的不良后果及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引入公众监督,运用全社会视角来加强监管。对于KTV等娱乐场所的整顿,应加大力度查处涉嫌赌博、吸毒、色情等活动的经营者,特别是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图书等出版市场,应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有损身心健康的书籍、光盘等其他出版物品。

三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二元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原有的城市结构更为复杂,城市的治安也受到一定的挑战。由于父母在城市劳作,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出现随迁的未成年子女的犯罪问题。对此,应当逐渐完善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各项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在进城务工人员内部设立自治性的组织,最大限度争取其对管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在融入城市环境中的困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管理,增强法治意识,并关心其子女在入学等方面的情况,严禁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歧视政策;提示注意加强对其随迁子女的家庭教育,包括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等,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

四是加强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闲散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中既是弱势群体,又是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相关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情况分类别分对策地进行管理。(1)对于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未完成学业的未成年人,告诫教育权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及时督促其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如果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是由于家庭困难而导致辍学、违反校规校纪被退学或是个人厌学而自动退学的等情形,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救济帮扶措施。对于贫困原因的辍学者,可以采取减免学杂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确保其安心放心地接受学校教育;对违反校规校纪而失学的人员,应督促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接纳其重返校园,享受其依法受保障的受教育权;对于厌学而退学的,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既要注重对其父母的劝导,告知当前阶段接受教育的重要性,也要在思想上循循善诱,引导未成年人对校园生活的向往,保持对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2)对于义务教育已经结束的未成年人,政府、社会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就业帮助,并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来有效应对闲散未成年人导致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于此类未成年人,政府和社会应当鼓励进行自主创业,乐观进取,同时开设相应的业务培训班,帮助其掌握专业的就业技能。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设立创业基金,来为闲散青少年创业提供鼓励和支持。另外,在管理方面,对本地闲散的未成年人,可通过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家庭“三点一体化”教育管理模式,建立闲散未成年人档案,通过报告、走访、座谈等调研形式,及时掌握其思想、生活动态,发现有违法犯罪苗头时,要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