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人员的职业规范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教育管理人员的职业规范

高职院校教育管理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者职业规范的复杂性。教育管理工作者作为广义的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一员,必须遵守师德规范,作为学校的一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共性的工作规范,作为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专业规范。

(一)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师德规范

一般而言无论是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还是学校自己制定的有关制度,都从三个层次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做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首先是理想层次:如献身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事业心等。

其次是原则层次:如教书育人以身作则关心学生,团结同志等。

再次是规则层次:如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传播不健康言论等。

不少学校把规则层次的师德规范与工作绩效的考核挂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规则层次的师德规范实际上标示着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违反了最起码的师德标准就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最基本的职业资格。理想层次的师德标准则体现了教师职业理想的最高境界,有人简称为“师魂”,是教师道德核心的价值理念也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理想与目标。

(二)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学校对全体管理工作人员所提出的一般化要求,对不同的管理岗位具有普遍适用性。工作规范应涵盖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岗位职责具体化,管理服务规范化。

二是工作质量标准化,运行操作程序化。

三是业务工作信息化,档案归整电子化。

四是检查反馈经常化,考核奖惩严格化。(https://www.daowen.com)

五是各项学习制度化,待人处事文明化。

上述工作规范,表述简洁而精练涵盖了十分丰富的内容,从管理人员待人接物的态度,责任目标的确立工作绩效的评价,学习型组织的培育和信息技术的普及等各方面,对学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与作风、工作能力与素质以及工作目标与方向等角度进行了具体而形象的描述。

(三)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专业规范

专业规范是针对教学管理岗位的特点,而提出的相对一般管理工作规范更具针对性和特殊性的工作要求,专业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首问责任制:教学管理人员每天需要面对学生和教师的各种询问,实行首问责任制可以避免管理人员之间容易产生的互相推诿的现象,提升管理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主岗辅岗制:由于教学管理人员简编,一人多岗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所以教学管理人员除了必须熟悉某一主要岗位的工作以外还必须了解其他辅助岗位的工作。

三是教务公开制:做到教学管理信息公开化,尽量避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各种工作失误或引起的各种不必要的矛盾,有利于提高教学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是时间节点制:教学管理工作的时效性要求很高,对每项工作必须预先明确完成的时间节点,努力避免出现因工作长期拖沓或临时应付而降低工作质量的现象。

五是考试保密制:教学管理人员每年除了要安排组织进行校内各种考试之外,还要组织各种社会性考试,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实行保密制度十分必要。

六是事故责任制: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教学管理者在工作中产生失误或事故,必须按照制度对行为当事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七是经济审计制:教学管理人员,尤其是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如处、局级干部,都或多或少掌握着经费审批权,实行经济审计制可以从制度上预防各种权力腐败。

八是政府采购制:大宗或大额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纳入政府采购渠道,既是规范管理的需要,也是保护教学管理干部的重要措施。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己学校教学管理的特点制定适合本校的专业规范,结合师德规范和工作规范,打造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教学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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