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产业引导基金及其绩效评价

(二)国内产业引导基金及其绩效评价

我国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水平存在显著的差异[3],四川省作为在经济要素禀赋、市场开放过程中并不占优势的西部省份,锐意进取,在国内较早成立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并逐步落实制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其中,四川省级产业引导基金目前已经形成了可观的投资规模和一定的潜在社会效益。借鉴其他省市产业引导基金及其绩效评价的发展与管理模式,有利于四川省更好地总结“十三五”期间四川省产业基金的发展经验,进而发展有特色的省级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站上高位,占据先机。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发展,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开始在我国出现萌芽。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成立于1999年,一般认为是我国成立最早的政府引导投资基金。2010年前后,国家级和各省市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或产业引导基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类型繁多。截至2019年6月底,国内共成立1311只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总规模达19694亿元,母子基金群(含引导母基金规模+子基金规模)总规模约为82271亿元;从省份分布来看,产业引导基金数量及其规模(含省级、市级、区县级)最多(大)的省份均为广东省。广东省政府引导基金多达152只,占全国总量的11.59%,母基金总规模高达3389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7.21%[4]。虽然各级产业引导基金在规模上增长幅度可观,但其投资的效果乃至产业引导基金这种模式本身也开始受到很多声音的质疑。特别是产业引导基金社会效益不突出,经济效益不理想,社会资本带动能力薄弱,资金闲置,资金转移至不适宜行业,退出困难,资本错配,甚至出现挪用资金、诱发腐败的风险。

鉴于这样的情况,各省份开始明确要求对产业引导基金进行绩效评价管理,但不同省份的绩效评价管理规范差异较大。总的来看,各省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还远未成熟,相关工作任重而道远。

综合考察《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开的官方通知与报告等各省市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规定与管理办法,我们发现上述绩效管理办法的管理目标主要集中于政策目标、经济效益目标和管理质量,而主要的评价方式是打分法。简而言之,就是在绩效评价体系中列示可能对产业引导基金发展有影响的各种要素,并分为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对不同要素按其潜在的重要性确定得分权重,并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加权求和得到基金绩效评价的得分。(https://www.daowen.com)

具体来说,各省普遍使用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将带动的资金倍数、杠杆率、投于本省企业的比例、投资社会效益等作为主要的政策目标评价标准,同时将资产的保值增值率、投资收益率、投资完成率等作为衡量投资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在绩效评价的实施上,有的省份由主管部门直接实施绩效评价,有的省份则聘请第三方独立研究机构完成绩效评价。

不过,我们也发现,不少省市产业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相关管理规定与运行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不少基金可能事实运行在绩效评价的真空地带,第三方的评价机构能否真正实现评价的独立性还比较可疑。此外,绝大多数省市对基金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运用的公示目前还较多集中于有关机构内部治理,公众难以获取相关信息,公示力度有限、公示迟缓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普遍存在。

总的来说,我国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及其绩效评价目前基本处于积极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