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的独立与中立外交的开始

一、阿富汗的独立与中立外交的开始

1879年5月,阿富汗国王希尔·阿里汗之子耶古卜汗与英国签订《冈达马克条约》,使阿富汗沦为英国的附庸和保护国,丧失了外交自主权。但此后的四十年间,阿富汗人一直在为争取国家的完全独立而斗争。

1917年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获得胜利,成立了苏俄。苏俄的成立和一战的结束推动了阿富汗的民族独立运动。而英国虽然是一战的战胜国但也遭受重创,实力大减。这些为阿富汗的独立创造了有利条件。1919年,具有强烈民族主义意识的阿曼努拉(Amanulla Khan)登上阿富汗国王王位后随即发表独立宣言,宣布自由独立的阿富汗不承认任何外国的特权,并且先后致信英属印度政府和苏俄政府。一方面,向苏俄建议两国建立友好关系。另一方面,要求英国修改不平等条约,并在平等的基础上另订新约。显然,“保证阿富汗独立的最重要的因素,无疑地就是同苏维埃俄国建立外交关系”[37]。此时在列宁新的东方民族政策和对外政策指导下的苏俄也急欲打破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很快就宣布承认阿富汗的独立和主权,成为第一个承认阿富汗的国家。苏俄领导人列宁和加里宁(Mikhail Ivanovich Kalinin)在给阿曼努拉的回信中说道:“阿富汗人民仿效俄国榜样的意愿将是阿富汗国家巩固和独立的最好的保证……两国伟大人民之间的永久外交关系的建立将使我们有极大的可能相互帮助,以反对外国强盗侵犯别国自由和财富的各种行为。”[38](https://www.daowen.com)

但当时英国拒绝了阿富汗的独立要求,并且试图阻止阿富汗和苏俄的接近,先发制人地挑起第三次英阿战争。最终阿富汗在这场战争中取得军事胜利,迫使英国与阿富汗于1919年8月签订《拉瓦尔品第和约》。在作为和约附件的照会中,英国首席谈判代表汉弥尔顿·格兰特爵士(Hamilton Grant)宣布英国放弃对阿富汗外交的控制权,他表示:这次英阿战争已使以前的所有条约全部作废,“阿富汗在其内政和外交事务方面正式地自由和独立了”[39]

通过战争和谈判,阿富汗终于摆脱了英国的控制,实现了国家独立。独立后的阿富汗在对外关系方面开始推行中立政策。正如有的学者指出:近现代时期的阿富汗具有中立外交的传统,“阿富汗获得独立,中立外交正式付诸实践”[40]。此后,阿富汗开始积极地发展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西方国家以及与中东穆斯林国家的关系。阿富汗获得独立为美国与阿富汗开始官方接触并走向建交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