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中的监护和生命支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转运中的监护和生命支持

(1)转运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已有的监测治疗措施。护送人员必须记录转运途中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监测指标、接受的治疗、突发事件及处理措施等。力争做到转运前后监测治疗的无缝衔接。

(2)重症患者转运时必须监测心电图、脉搏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及呼吸频率。条件允许应尽可能使用有创动脉血压监测。如病情需要,可留置中心静脉导管监测中心静脉压以指导补液治疗,并可通过中心静脉导管输注血管活性药物。

(3)有漂浮导管时,如监护仪上不能持续显示肺动脉波形,则需将肺动脉导管退至右心房或上腔静脉内。

(4)机械通气患者需要记录气道插管深度,监测呼吸频率、潮气量、气道压力、吸呼比、氧气供应情况等,有条件可监测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PETCO2),频繁躁动者,可适当应用镇痛、镇静剂,但应尽可能保留其自主呼吸。(https://www.daowen.com)

(5)转运途中应将患者妥善固定,特别注意防止气管插管的移位或脱出、静脉通道的堵塞和滑脱等。

(6)部分特殊患者可能需要监测颅内压。

(7)患者转运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恐惧、紧张、烦躁情绪,应根据转运前评估,确认患者的一般情况,在条件允许时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患者的合作。消除患者及其家属的紧张、恐惧情绪。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