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似律
詹姆斯·G.弗雷泽认为,原始人都企图通过巫术的手段来控制现实。这些原始巫术以两条基本的思维规则为基础:相似律和接触律。所谓“相似律”即“同类相生”,或是果必同因;所谓“接触律”则是指凡接触过的事物在脱离接触后仍继续发生相互作用。杜尔干也认为,原始思维典型地反映在感应巫术中,它表现为两类:第一,触及一种物体,也就能触及所有与它有某种邻近或连带关系的物体;第二,同类相生。
从相似律的思维出发,一个巫师能够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叫作模拟巫术或者顺势巫术。
比如北美洲以狩猎野牛为生的曼丹人,当迁徙的牛群没有如期出现的时候,就会集体跳一种“野牛舞”。“跳这种舞的目的是要迫使‘野牛出现’……大约五个或十五个曼丹人一下子就参加跳舞。他们中的每个人头上戴着从野牛头上剥下来的带角的牛头皮(或者画成牛头的面具),手里拿着自己的弓矛,这是在猎捕野牛时通常使用的武器……这种舞蹈有时要不停地继续跳两三个星期,直到野牛出现的那个快乐的时刻为止……当一个印第安人跳累了,他就把身子往前倾,做出要倒下去的样子,以表示他累了,这时候,另一个人就用弓向他射出一枝钝头的箭,他像野牛一样倒下去了,在场的人抓住他的脚后跟把他拖出圈外去,同时在他身子上空挥舞着刀子,用手势描绘剥皮和取出内脏的动作,接着就放了他,他在圈里的位置马上就由另一个人代替,这个人也是戴面具参加跳舞……”[3]
生活在澳大利亚的原始民族期望猎获更多的袋鼠,在出猎前要跳袋鼠舞。巫师在沙土上画袋鼠的形象,由参加仪式的猎手们用矛去刺,以此来保证次日狩猎的成功。
世界各地以农耕为主的原始民族,每当干旱到来的时候,往往会用巫术来求雨,希望能够风调雨顺,有个好收成。祈雨的巫术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做法便是对雨的模仿。“例如在俄罗斯德尔普特附近一个村子里,当人们渴望雨水时,三个男人便爬到古圣墓地里的一棵枞树上。一个拿着榔头敲打水桶或水壶以模仿雷鸣,另一个撞击两个燃着的火把使火星飞迸以模拟闪电。而被称作祈雨师的第三人则手执一束细树枝从一个容器中沾出水来撒向四面八方。在普罗斯卡村,为了结束干旱促使甘霖降临,妇人和少女们在夜里光着身子来到村子边界把水泼在地上。在新几内亚西边一个名叫哈尔马赫拉或基罗罗的大岛上,男巫求雨的方法是把一根特殊的树枝浸在水中,然后挥动滴着水的树枝把地面润湿。在新不列颠,祈雨法师把红的绿的爬藤缠绕在香蕉叶上,用水将它浇湿再埋入土中,然后他嘴里发出模仿下雨的哗哗声。北美的奥马哈印第安人,在谷物因缺雨而干枯时,‘神牛社’的成员们便将一只大桶盛满水,围着它跳四次舞,其中一人从桶里啜水并将其喷向空中,使之四处弥漫好像细雾或蒙蒙细雨。然后他举起水桶把水倒在地上,于是跳舞的人都趴下来喝地上的水,弄得满脸是泥,最后他们把水喷向空中造成雾气腾腾。他们就这样来挽救干枯的庄稼。”[4]
为了获得农业丰收,古代的农耕民族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孩子献给神灵。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儿子与种子有着相同的意义,并且可以相互转化。汉语里“子”既指儿子,也指种子。人们将孩子作为牺牲献给神灵,正如同将种子撒在土里。有些狠心的家长希望抛弃了的孩子能够像撒出去的种子一样,用生命为他们带来丰收。这同样是相似律的思维。《圣经》中记载,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对他是否忠诚,曾经要求他杀掉自己的独生儿子作为牺牲,亚伯拉罕毫不犹豫地照办。中国商朝时,凡是建造宫室陵墓,都要杀几个小孩奠基。这些残酷做法都有其远古的根源。(https://www.daowen.com)
原始时代普遍存在的模仿巫术说明,当时的人们相信通过模仿自然的活动,可以控制和影响自然力。这是人类不甘心屈服于自然力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表面上看来,这种巫术幻想活动是消极的,但实际上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出于相似律的观念,很多自然物体被赋予了特殊的意涵。比如桃子因为形状跟女性特征很相似,于是在东亚古代文化中就成为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繁殖能力的象征。日本著名的民间故事《桃太郎》讲的是一个顺水漂来的桃子生出一个大胖小子。在中国的夸父逐日神话里,夸父最后累死了,把手杖扔出去变成了桃林,暗示桃子是生命化成的。《西游记》中,王母娘娘的蟠桃也是长寿的标志,共分三个档次,第一档三千年一成熟,人吃了成仙得道,体健身轻。第二档六千年一成熟,人吃了霞举飞升,长生不老。第三档九千年一熟,人吃了与天地齐寿,与日月同庚。即便今天,这种文化含义仍然存在。桃色新闻、桃色事件等均暗指男女之事。
早期到美洲探险的欧洲人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印第安人看见白人带来的样子做得像狮子一样的水壶总是很胆怯,让他们拿在手上,他们总是不敢拿,要送给他们,他们也不敢接受。按照他们的思维,因为壶的狮子形体与真实的狮子有相同的形状,就会同样有吃人的习性。
各种致害的“人身巫术”也是建立在这种理念之上的。例如,要杀某个仇人,就画出他的形象,或者做成草人、木偶,颠倒着埋起来,或钉在树上,钉子穿过他的心和头,等等。原始人相信,他们这样做了以后,这个仇人就会死亡。
马来半岛的奥兰贝纳人相信,他们之中某些术士能在很远距离之外杀死一个仇敌,只要用匕首或其他武器对仇敌住所的方向简单地指一下即可。某些澳大利亚部落土著居民会对预想中的牺牲品的方向投掷人骨做成的魔箭,他们相信这样的一支箭,会一直飞到那倒霉的人那里,穿透他的身体,而不会留下可见的伤痕,使他突然生病,甚至死亡。在有些地方一种特制的小矛也可以用于同样的目标,巫师在黑暗中进行深呼吸,同时把矛投掷出去即可。有时候就是一块尖骨或一片木头,如经过对它唱着或念着咒语,也可以用作巫术工具。
而一个人如若知道自己成为这种巫术谋害的对象时,很可能会产生了一种难以自制的恐惧,因为他相信这种巫术行为是有效果的。在我国的西汉时期,行巫蛊之术即用木偶诅咒他人是一种刑事犯罪。汉律明确规定,抓住了要公开处死。曹操年轻时候担任过司隶校尉,这个官职最初其实就是汉武帝设置来专门惩治巫蛊犯罪的,权力相当大。政府以法令的形式,限制和取缔某种巫术,并不表明政府反对巫术,恰恰说明,政府对巫术能够害人是非常深信不疑的,所以要严厉打击。在著名的“巫蛊之祸”中,汉武帝听信谗言以为自己的疾病是有人行巫蛊之术所致,命人缉拿,导致皇后和太子相继自杀,两个皇孙也被害死,“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汉武帝在位时期,因施行巫蛊之术而被杀的王侯贵族就达二十来人。丞相公孙贺因儿子指使巫师诅咒皇帝,被全家灭族。另一个丞相刘屈氂也是同样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