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触律
从接触率的思维出发,一个人身体的某一部分例如头发、指甲、牙齿、唾沫等在离开人体之后,仍然和人体保持关联和影响,甚至于一个人使用过的物品、穿过的衣服、踩过的脚印、用的名字等都同这个人永远关联。因此,原始巫师能够通过处置一件物品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品曾是这个人身体的一部分,如指甲、头发、牙齿、唾液、人影,甚至仅仅是曾被那个人接触过,叫作接触巫术。
在维多利亚的瓦特约巴勒克部落里,一个男巫有时可能会抓住一个男人的袋鼠毯放在火旁慢慢烧烤,毯子的所有者就会生病。若这位男巫决定解除这个法术,就把这毯子交还给病人的亲友们,嘱咐他们泡入水中,“这就会把火洗掉”。那位遭受病痛之苦的人立即会有一种复生的清凉感,并可能就此康复。在新赫布里底群岛的塔纳岛上,一个人想将他的仇人置于死地,会设法搞到一件浸有他仇人汗水的衣服,用某种树的细枝和树叶仔细地把那件衣服整个擦一遍,然后把衣服、树枝、树叶裹在一起卷成香肠状放在火里慢慢烧掉,那位被害者于是陷入病痛之中,当衣服化为灰烬之时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在普鲁士,人们说如果你没有抓住盗贼,下一步应该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抓住一件他在逃跑中扔掉的衣服使劲敲打,那盗贼就会病倒。这样的信念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根深蒂固。你还可以通过伤害一个人的脚印来伤害其脚。这种巫术广为流传,几乎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迷信。比如,住在澳大利亚东南地区的土人认为,他们只要把石英石、玻璃、骨头或木炭等的锋利碎片,放入一个人的脚印中,就可以使他跛足。他们也经常把自己的风湿病痛归因于有人对自己实行了这种巫术。类似的做法流行于欧洲各地。
在种种以接触律为基础的巫术中,头发巫术尤为常见。塔斯马尼亚人若要想伤害自己的仇人时,只要取得他身上几根头发,用油脂包起来在火上烤,相信仇人就会因此死亡。澳洲土人想要抛弃自己的妻子时,便趁她熟睡时剪下她的一绺头发,系在自己常用的矛枪上,交给另一氏族的朋友每天夜间把它插在篝火旁边,一旦头发从枪头掉落下来,就表示他的妻子要死了。
喀尔巴阡山区的胡祖尔人以为,如果老鼠把人剪下的头发衔去做了老鼠窠,那么这人就会头疼,甚至变成白痴。同样,在德国有一种普遍的观念认为如果飞鸟用人剪下的头发做巢,那人就要头疼,有时头上还会出疹子。在英国的德文郡和约克郡曾有过这样的风俗:孩子得了百日咳,只要拿一撮这个孩子的头发夹在两片面包中给狗吃下去,疾病就能转移到狗的身上。如果把病人的头发挂到树上,病人就能像树一样健康。(https://www.daowen.com)
《圣经》故事中有一位名叫参孙的以色列英雄,力大无比。后来他的敌人趁他睡觉的时候剃掉了他的头发,他就失去力量,只能束手就擒。但是在被押期间,他的头发又重新长出,力气恢复了,于是他推倒神庙的柱子,与敌人同归于尽。16世纪至17世纪,欧洲曾经掀起过抓捕女巫的浪潮。女巫被处死之前,要先剪去头发,因为人们相信女巫的魔力就来源于她们的头发。美洲的阿兹特克人在处死巫师之前,也是同样的做法,先剃掉头发,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这样做,才能破除其法力和巫术。
在中国古代,商朝的开国之君成汤曾经在大旱之年剪掉头发和指甲投入火中,表示以自己为牺牲祭祀了上天。在汉族的风俗中,男子在成婚时将自己的一缕头发交与新娘,即将自己的生命交与新娘,妻子可以施以法术,对丈夫的种种恶行进行惩罚,也可以施以爱情的巫术以“迷住”丈夫保证婚姻美满。《金瓶梅》中西门庆经不住妓女李桂姐的要求,回家骗了潘金莲的头发给李桂姐,李桂姐把头发絮在鞋底下,每日践踏。潘金莲就每天头疼恶心,饮食不进了。
接触巫术还被用于疗伤。在英国东部的萨福克郡如果一个人用钩镰或大镰刀伤了自己,他便仔细地保持这个刀不使它生锈并涂上油,如果他手上扎了刺,他便将这根已拔出的刺涂上油或脂肪,这样伤口就不会溃烂。
我国古代志怪小说《酉阳杂俎》中有一个类似的故事:荆州有位叫张士政的民间术士善于治病。一次某军人胫骨受伤请他治疗。他让伤员先饮药酒,然后切开伤口,取出一片大小如两指的碎骨,涂上药膏后封存起来。数月后伤员的腿就恢复正常。两年多之后,那位军人的脚胫忽然又痛起来,再去找张士政。张士政说,过去为你取出来的骨片如果受寒气侵袭,旧伤就会疼痛,赶紧把它找出来。军人在床底下找出了封存多年的碎骨,按张的吩咐用热水洗净,小心储存在棉絮中,脚胫病痛就痊愈了。这其实反映的就是一种接触巫术。
在斐济群岛的原始居民中,踩影子被认为是对影子主人的一种致命的欺侮。西非的原始民族往往用刀子或钉子扎人影子的办法来“杀人”,他们认为杀影子与杀人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