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变迁
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9世纪的古希腊,也就是《荷马史诗》中记述的时代,驾驶战车驰骋疆场的英雄是战争的主角。战争双方的将领们常常是驾车来到战场,然后从车上下来进行一对一的决斗。这种决斗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决定战争的胜负。《荷马史诗》中曾描述一位战士:“他的高大、俊美的马匹,鬃毛洁白胜似雪,奔跑迅速如疾风。他的战车嵌着金银、装饰得很精美,他的盔甲黄金制成重的令人惊异。”这显然不是一个出身平民的士兵的装束。马匹、马车和盔甲在当时都是非常昂贵的装备,只有贵族才负担得起,也只有贵族才有时间和条件接受驾车技术和格斗技能的训练。这就意味着,贵族主宰了战场。与之相适应,希腊社会形成了一套贵族主导的政治生活模式,一切权力集中于贵族会议手中。
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进入所谓的古风时代,城邦国家开始形成。战争的规模和激烈程度都提高了。单打独斗的英雄和容易受到地形限制的战车逐渐被重装步兵部队所取代。重装步兵部队是由自耕农组成的。他们通常拥有一定财产和土地,平时大都在家务农,战争需要时才入伍参战,全套的武器装备包括矛、剑、盾、头盔、胸甲及胫甲都由自己购买和保养。当重装步兵取代战车兵的地位后,中产阶级在政治上的发言权就越来越大。于是在古希腊的许多城邦中,公民大会拥有最高权力,民主政治成为潮流。
海战也升级了。《荷马史诗》时代的英雄们漂洋过海乘坐的二十桨船,逐渐被更大的五十桨船所取代。后来为了获得更快的航速,每舷两排桨位,由一百名桨手驱动的二列桨坐舰出现了。到希波战争时期,需要一百七十名桨手和二十名水手的三列桨座舰成为海战主力,还有更重型的四列桨座舰和五列桨座舰。当时的雅典拥有二百艘三列桨战船组成的舰队,也就意味着其海军至少有四万人之多,远远超过了其重装步兵的数量。而在这些战船上划桨的一般是城市中的贫民。一旦海军全部出动,城邦中几乎全部的贫民都会出现在战船上。既然在战争中占据这样重要的地位,贫民阶层也必然会要求在政治上得到更多的回报。于是雅典的民主政治进一步扩大,成为古希腊城邦中民主的典范。
罗马共和国的兴起及其向罗马帝国的转变与其军队的变迁也是同步的。王政时期的罗马军队是以当时的三个部落为基础,每一个部落提供一千名步兵和一百名从贵族子弟中挑选的骑兵。相应的,这一时期罗马的权力中心是由各氏族族长组成的元老院,可算是贵族政体。
但是王政后期,罗马军队发生了变化。公元前7世纪末,国王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以财产为标准,将公民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提供数目不同的森都利亚(或称百人队),第一等级出八十个,第二、三、四等级各出二十个,第五等级出三十个森都利亚。第一等级中最富有者还组成十八个骑兵森都利亚。此外,另有五个非战斗性森都利亚,工匠、乐师和号手各两个,无产者只有一个森都利亚。各等级的森都利亚都自备武器装备,第一等级配备着全套武装,第二和三等级依次减少,第四等级为轻装步兵,第五等级只有投石器。这种以财产资格为基础的征兵制度使公民兵制取代了氏族武装。(https://www.daowen.com)
这样一来,自备武器并且占有土地的公民就成为罗马军团的主体,平时挂甲归田,战时披甲上阵。这些有产者的切身利益与国家的利益密切相关,不仅在战场上保卫国家安全,也积极在政治上参与国家治理。于是森都利亚大会(公民大会)逐渐取得了与元老院分庭抗礼的地位。这种制衡正是共和政治的基础。公元前510年左右,罗马建立了共和政体。在之后的四百多年中,以财产资格为基础的征兵制度一直是罗马共和国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但是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罗马军团需要应付越来越复杂的战争环境,需要持续地在广阔的环地中海地区战斗和驻扎,需要派出更多的兵力执行任务。公民军队不足以应付。同时,由于小农经济的破产和连绵不断的战争造成的大量公民兵阵亡,有资格服兵役的公民人数越来越少,继续按照当年划定的等级征召士兵已经相当困难。于是公元前107年出任执政官的马略实行了军事改革,以募兵制代替征兵制,取消财产资格限制,不论何种地位的公民都能成为招募的对象,于是大批的无产贫民加入军队。军队的成分因此发生了变化,公民兵队伍被完全脱离社会生产的职业化常备军所取代。
此举虽然解决了兵员不足的问题,但是却给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带来了微妙而深刻的影响。以往的军人退役后可以回到自己的家园继续生活,但是现在士兵们离开战场便无处可去,他们生存的唯一途径就是追随甚至依附于指挥自己的将军,领取军饷或者从战争中获得丰厚的战利品。他们的利益与共和国脱离,却与将军捆绑在了一起,于是他们很容易成为将军实现野心的工具。罗马帝国时代的历史学家阿庇安记录说:“士兵不是依照祖先的习惯而征募的,也不是为他们祖国的利益;他们不是为公众服务,而是为那些把他们组织起来的个人服务;他们为这些个人服务,不是根据法律的力量,而是因为私人的许愿。”[6]
马略改革为军事独裁制的成长提供了土壤。苏拉、凯撒依靠武力相继成为无任期限制的独裁官。凯撒的敌人曾经怒斥道:“他一个人从人民手中夺取了管理公款,军队和选举的权力,而加于自己的身上,从元老院手中夺去了任命行省总督的权力;在各方面,他就是法律,以代替一切法律,他是一个最高统治者,以代替有主权的人民,他是一个专制君主,以代替元老院的权力。”
凯撒的甥孙屋大维在以武力击败其他拥兵自重的将领之后,掌握了全部军事、行政、司法、宗教大权,公元前27年,被元老院授予“奥古斯都”的称号,意为“至圣至尊”。尽管屋大维仅仅自称为“第一公民”,他建立的统治制度只是称作“元首制”(元首即第一公民或首席元老),但共和政体已被君主专制政体所取代。罗马帝国的时代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