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和鉴别诊断
病毒性心肌炎的诊断必须建立在有心肌炎的证据和病毒感染的证据基础上。有时,有心脏受损的表现,但病毒感染的证据不足,需排除其他心脏疾病。
1999年全国心肌炎心肌病专题研讨会提出的成人急性心肌炎诊断参考标准如下。
(一)病史与体征
在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病毒感染后3周内出现与心脏相关的表现,如不能用一般原因解释的感染后严重乏力、胸闷头晕(心排血量降低)、心尖第一心音明显减弱、舒张期奔马律、心包摩擦音、心脏扩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阿-斯综合征等。
(二)上述感染后3周内出现下列心律失常或心电图改变者
(1)窦性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窦房阻滞或束支阻滞。
(2)多源、成对室性期前收缩,自主性房性或交界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或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或心室扑动或颤动。
(3)两个以上导联ST段呈水平型或下斜型下移≥0.05mV或ST段异常抬高或出现异常Q波。
(三)心肌损伤的参考指标(https://www.daowen.com)
病程中血清心肌肌钙蛋白I或肌钙蛋白T(强调定量测定)、CK-MB明显增高。超声心动图示心腔扩大或室壁活动异常和(或)核素心功能检查证实左室收缩或舒张功能减弱。
(四)病原学依据
(1)在急性期从心内膜、心肌、心包或心包穿刺液中检测出病毒、病毒基因片段或病毒蛋白抗原。
(2)病毒抗体:第二份血清中同型病毒抗体(如柯萨奇B组病毒中和抗体或流行性感冒病毒血凝抑制抗体等)滴度较第1份血清升高4倍(2份血清应相隔2周以上)或一次抗体效价≥640者为阳性,320者为可疑(如以1∶32为基础者则宜以≥256为阳性,128为可疑阳性,根据不同实验室标准做决定)。
(3)病毒特异性IgM:以≥1∶320者为阳性(按各实验室诊断标准,需在严格质控条件下)。如同时有血中肠道病毒核酸阳性者更支持有近期病毒感染。
注:同时具有上述(一)、(二)[(1)(2)(3)中任何一项]、(三)中任何二项,在排除其他原因心肌疾病后临床上可诊断为急性病毒性心肌炎。如具有(四)中的第1项者可从病原学上确诊急性病毒性心肌炎;如仅具有(四)中第(2)(3)项者,在病原学上只能拟诊为急性病毒性心肌炎。
如患者有阿-斯综合征发作、充血性心力衰竭伴或不伴心肌梗死样心电图改变、心源性休克、急性肾衰竭、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伴低血压发作或心肌心包炎等在内的一项或多项表现,可诊断为重症病毒性心肌炎,如仅在病毒感染后3周内出现少数期前收缩或轻度T波改变,不宜轻易诊断为急性病毒性心肌炎。
对难以明确诊断者,可进行长期随访,有条件时可作心内膜心肌活检进行病毒基因检测及病理学检查。
鉴别上应除外:β受体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二尖瓣脱垂及风湿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原发性心肌病、心包积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