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疗
治疗目标是尽可能恢复正常的血浆皮质醇水平。应根据不同的病因作相应的治疗。
(一)垂体性库欣病
经蝶窦显微手术切除垂体瘤或微腺瘤,并尽可能保留正常垂体组织,其治愈率可达80%以上,术后复发率约10%。多数于术后出现一过性的垂体-肾上腺功能减退。必要时可补充糖皮质激素直至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恢复正常。常见的手术并发症有一过性尿崩症,脑脊液鼻漏,出血等,发生率低、死亡者极少。术后复发者可结合使用垂体放疗、药物或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可使80%以上的患者获得满意的疗效。垂体放疗是术前术后的重要辅助治疗。60钴(60Co)或直线加速器均有一定的效果,疗效一般在半年后出现,约有50%~80%患者的病情可获得控制。若垂体瘤术后效果不佳或患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作垂体手术而病情又比较严重者,可作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即一侧全切,另一侧切除大部分。这虽可迅速解除高皮质醇血症,但易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终身需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治疗而且由于皮质醇的负反馈抑制作用的减弱,引起垂体瘤增大,ACTH水平进一步升高,约有8%~40%的术后患者出现严重皮肤、黏膜色素沉着的Nelson综合征。
(二)肾上腺腺瘤
手术摘除腺瘤应尽可能保留腺瘤外其他正常肾上腺组织,肾上腺皮质腺瘤常为单侧,故术后罕见复发者,但术后可能出现一过性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需及时补充皮质激素,也可合用长效ACTH60~80U,以促使萎缩的肾上腺组织的功能恢复,随访UFC水平,调整剂量,直至肾上腺皮质功能恢复正常。
(三)肾上腺皮质腺癌
应争取早期诊断,早期手术切除,未转移者经切除肿瘤后预后尚好。但若已有远处转移者,手术切除原发肿瘤后应加用放疗和(或)化疗。血浆皮质醇水平仍高者需配合阻滞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的药物(如米托坦,OP'-DDD)等治疗。
(四)异位ACTH综合征
应尽早发现原发性癌肿,尽早按病情做手术,放疗或化疗。若癌肿能根治,本症也能获控制,若癌肿未能根除,皮质醇增多症则必须用阻滞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的药物控制。
轻症患者,或不愿手术者可用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亦可作为手术、放疗后的辅助或第二线治疗方案。目前有两类作用机制的药物:一类为调控ACTH分泌性垂体瘤的药物,主要用于库欣病;第二类为降低血浆皮质醇水平或作用的药物或通过肾上腺溶解作用,抑制或阻抑类固醇激素的生物合成或在激素受体水平拮抗皮质醇的作用。
1.调控ACTH释放的药物
可影响CRH或ACTH合成或释放的药物包括赛庚啶、溴隐亭、生长抑素和丙戊酸(VPA)等,已用于本症的治疗,但至今尚缺乏大样本、多中心的临床试验报告。(https://www.daowen.com)
(1)溴隐亭为多巴胺激动剂,可使一小部分本症患者的皮质醇水平正常化。常用剂量:5~30mg/d。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直立性低血压和价贵等限制了其临床应用。
(2)赛庚啶为血清素(五羟色胺,5-HT)拮抗剂,可抑制正常人的ACTH的分泌,对本症患者持续应用24mg/d,至少三周,约50%患者有效。因其作用疗效慢而停药后复发率高,因此不适于需迅速控制高皮质醇血症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例。
(3)Ritanserin为更具选择性的2型5-HT受体拮抗剂,可使部分患者的UFC恢复至正常水平。
(4)丙戊酸可通过其阻断下丘脑GABA的再摄取,抑制CRH释放而降低ACTH水平,临床应用表明:短期静脉输注虽可抑制ACTH释放,但长期治疗却不能使血皮质醇或ACT H持续正常化。
(5)奥曲肽(octreotide)为强效生长抑素同类物,可用来降低异位或原位ACTH的合成,但其确切疗效尚待观察。
2.抑制肾上腺类固醇激素合成的药物
抑制肾上腺类固醇激素合成的药物包括米托坦、曲洛司坦、酮康唑、氨鲁米特和美替拉酮等,均可通过抑制类固醇激素生物合成中某一或某些酶促步骤而降低皮质醇的产生。在进行完全性阻断激素合成后,必须同时补充一定量的糖皮质激素,避免皮质功能减退症的发生,而恰如其分地部分抑制激素合成即可使血皮质醇水平正常化又不必补充外源性氢化可的松。因此经常性依据血皮质醇水平,调整剂量是必要的。
(1)米托坦:它的作用是在侧链裂解,11,18-位羟化和3β-羟类固醇脱氢酶上,阻抑激素的合成。因它可使肾上腺皮质束状带及网状带萎缩、出血和细胞坏死,即具有溶解肾上腺组织的作用,也可作为肾上腺癌的化疗药物。单用Mitotane,12g/d可缓解约80%的库欣综合征患者,但仅有1/3左右的患者在停药后持续缓解,常作为库欣病的放疗时辅助治疗,或用于异位ACTH综合征的治疗(单用或与美替拉酮或安鲁米特合用)。开始剂量为0.5~1.0g/d,然后每1~4周增加0.5~1.0g,其代谢半衰期为18~159d。因它的胃肠道和神经方面的毒性作用,使用受限。在放疗时用2g/d,常见的反应是恶心;在肾上腺癌时,用4.0g/d以上时,恶心、腹泻更为常见。一般可通过逐渐增加剂量并在餐中或睡前服药减轻这些不良反应。在使用较大剂量时,神经反应也常见,包括步态不稳、眩晕、意识模糊、语言障碍、失眠、疲乏(也许是由于皮质醇水平的下降)、女性化、皮肤潮红、高脂血症、低尿酸血症和血清肝酶水平升高等。对于近2~5年内欲生育的女性患者是相对禁忌的,因它可能引起自发性流产。因其可沉积于脂肪中,因此停药后,有持续几年仍可有致畸胎作用。在需要给予氢化可的松替代者,因它会增加其清除率,故需增加约1/3的替代量。同时,它又可增加肝的CBG的合成,使总血浆皮质醇升高,故应用UFC作为判断米托坦疗效的指标。
(2)曲洛司坦:是一种作用相对较弱的类固醇激素合成抑制剂,即使给予最大剂量(980mg/d)也只有少数病例可获得缓解。其不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感觉异常等。可用UFC作为疗效和剂量的判断指标。
(3)美替拉酮和氨鲁米特:可用来治疗异位ACTH分泌综合征或肾上腺腺瘤或垂体性库欣病作放疗时的辅助治疗。美替拉酮,开始剂量为0.25g,每天4次,每隔数天增加一次剂量直至最大剂量为4.5g/d,但在2g/d剂量以上并不显著增加疗效。因它抑制了11-β羟化酶,故可增加雄激素和盐皮激素前体物的产生。长期应用可致高血压、痤疮和多毛。氨基异眠能的开始剂量为500mg/d(分4次),然后每3~4天增加250~500mg,直至总剂量为2g/d。常见不良反应有失眠、眩晕、抑郁和视物模糊。因它还阻断甲状腺激素合成,故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4)酮康唑:为细胞色素P450酶(包括侧链裂解,17-20裂解,11-β和17-α羟化酶)的抑制剂。给予400~1600mg/d,可有效地降低血浆皮质醇水平。不良反应主要有胃肠道反应和女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