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

(三)健全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

我国高校应健全导师遴选机制,提高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的质量。在突出导师科研能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导师道德修养、责任心的考察与评价。此外,导师队伍应废除“终身制”,各高校应根据每年教学计划以及学科发展动态、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多方面建立动态的导师资格审核机制,对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跟踪管理考核,增强导师的责任意识。

此外,高校也可以通过建立“双导师制”,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目前我国高校,如中国海洋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在培养如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时建立双导师制,引入校外导师。通过校外导师使学生在毕业前进行适当的社会实践,建立多样的校企联合培养方式,有利于学生将自身之所学与社会之所用结合起来,校外导师也可以向研究生传授就业求职的技巧以及职场经验,对研究生实现高质量就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