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五、结语

一方面,数字货币作为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与传统纸币相比,交易更加安全便捷,提高了资金流通的效率,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求,并且更有利于政府通过实行货币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维护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线上交易的可追踪性,为打击洗钱和其他恐怖活动类犯罪提供了助力,能有效避免犯罪分子利用现金实施犯罪活动来逃避追查。在税收方面,数字货币的出现使得建立个人征税制度和线上纳税的方式更加便利,同样国家可以借助数字货币的形式直接向家庭和个人投放经济补贴、退税等。

另一方面,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制定相关的数字货币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从货币的发行运营体系、流通和保护规则、明确法定货币标识和虚假货币的定义并建立相应的反假币机制,以及货币交易中所涉及的个人权利和义务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数字货币的顺利发行和流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能预防新型的犯罪活动发生,对公民的行为具有指导性作用。除了对数字货币法律规范路径进行探讨,实践经验也很关键,需要发挥法律的灵活性,从实践中吸取经验,从而结合客观情况,不断更新和发展,法律才能适应社会变化,成为保护公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的有效工具。

【注释】

[1]本文系2020年校级课题“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

[2]杨梦月,浙江杭州人,2019级国际法硕士学研究生。

[3]于文菊:《数字货币的法律界定与风险防范》,《北方金融》2017年第8期,第51—54页。

[4]彭扬:《数字人民币研发正稳妥推进》,2020年4月18日,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23731940/721b4R3C3qjRHSt7k KXqtbj Up Ayu2 Gn5MwfgJ7WuGb0sSCTEFL_qd7BXyc V1WERTimCANiOscZy A90G2b7x NSX5hOvEmZ5qhjOAs HoXdeFh07c T4Ek PO,2020年8月20日。

[5]《雄安召开法定数字人民币试点推介会参与名单出炉》,2020年4月24日,https://finance.sina.com.cn/xiongan/qy/2020-04-24/doc-iirczymi 8055747.shtml,2020年8月20日。

[6]李建军、朱烨辰:《数字货币理论与实践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10期,第115—127页。

[7]国世平、杨帆:《货币革命:我国创发数字货币的金融效应、风险与挑战》,《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第69—76页。

[8]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构想》,《中国金融》2016年第8期,第14—16页。

[9]柯达:《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科技与法律》2019年第4期,第57—65页。

[10]《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1]国世平、杨帆:《货币革命:我国创发数字货币的金融效应、风险与挑战》,《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第69—76页。

[12]张姝欣、程维妙、陈鹏:《央行20天三次发声谈数字货币这地或首吃“螃蟹”》,2019年8月22日,https://news.sina.com.cn/c/zj/2019-08-22/doc-ihytcitn0935078.shtml,2020年8月20日。(https://www.daowen.com)

[13]《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14]《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15]《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16]《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17]《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18]《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19]《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20]2021年1月1日,《物权法》被《民法典》替代。

[21]《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22]《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稿已形成》,2020年5月15日,http://finance.eastmoney.com/a2/202005151486806998.html,2020年8月20日。

[23]刘向民:《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中国金融》2016年第17期,第17—19页。

[24]伪造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变造是指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

[25]徐远:《央行数字货币成人类货币体系新纪元》,2020年4月24日,http://www.shubeiqkl.com/article/7_213.html,2020年8月20日。

[26]《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

[27]姚前、汤莹玮:《关于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若干思考》,《金融研究》2017年第7期,第78—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