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决方案
2026年02月11日
(三)解决方案
针对保持监事独立性这一要求,监事保持独立性一般是对企业大股东保持独立性。第一种方案是由学者提出的,参照独立董事,引入独立监事制度[14];第二种方案是由股东、职工、债权人等各个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一个更具独立性的监事会,利用相互之间的制衡,保持监事会整体的独立性。(https://www.daowen.com)
针对监事自身素质,有学者曾经创造性地提出“党建嵌入公司治理监事会”的模式[15]。简单来说就是在监事会中插入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代表。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企业应当在其内部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即企业应当设立具备一定规模的党组织。由此,上述模式的基本思路为:企业的基层党组织是一种很好的、可以利用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治理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而企业内部党组织的存在,可以成为当前社会条件下的一种有效监督手段。同时将党建嵌入企业监事会,可以发挥党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思想建设的优势,保证监事人员思想素质良好。随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民营企业党建活动与企业内部治理将会越来越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