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制黑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法制黑奴

北美殖民地经济在一个半世纪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形成了南北中三大经济模式。

以新英格兰为主的北部地区多山,土地贫瘠,气候寒冷,不适合耕作。但是那里森林和水力资源丰富,并且有天然港口,对发展木材工业、造船业、渔业和贸易都极为有利。当时,捕鲸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业,许多日用品都靠鲸鱼提供。海运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两个三角贸易,一个是与西印度群岛和非洲之间,北美的酒运到非洲,非洲的黑奴运到西印度群岛,西印度群岛的蔗糖运到北美。另一个三角贸易是将北美的木材和粮食运到西印度群岛,再将西印度群岛的蔗糖运往英国,然后将英国的工业品运到北美。新英格兰的商贸相当发达,但是根据1660年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北美殖民地的外贸都必须通过英国。

北美中部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比较适合自给自足的家庭农场。那里主要生产粮食,消费后的剩余物资销往其他殖民地和英国。由于有纽约的港口,贸易也得到了发展。

南方炎热的气候和广袤的沃土适合大面积耕作。以弗吉尼亚殖民地为例,由于当时发现了一种易于大量栽培并可随时换取现金和货物的农作物烟草,弗吉尼亚的经济生活由此而获得了特殊的动力。因为,移民们很早就知道种植谷物或制造铁器和玻璃器皿能赚多少钱。因此,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都转而种植烟草,甚至把烟草种到詹姆斯敦的街上。

本来,英国的詹姆斯国王视烟叶为“对大脑有害和对肺有危险”的作物,下令禁止吸用。从科学的角度看,詹姆斯国王认知与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远见卓识。但当时越来越多的欧洲人相信烟叶具有医用疗效,詹姆斯国王的禁烟令并没有起到阻止人们吸烟的作用,欧洲的吸烟人数越来越多。于是,烟叶就成为不断扩张的欧洲大众市场的一种商品,甚至成了弗吉尼亚的黄金替代品。它不仅使一个逐渐成形的烟叶种植者阶级日益致富,也使那些将优质土地划分给自己的殖民地政府官员发财致富。王室也从关税中获益甚多(运入和运出英国的烟叶都必须缴纳关税)。“到1624年,弗吉尼亚种植的烟叶达到了20万磅,为地产拥有者带来了巨额利润。40年后,烟叶种植达到1500万磅,1680年,产量再翻了一番。”[11]烟叶种植促使殖民者迅速致富也同时成为一场对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抢夺。特别是那些从种植烟草的收成中每年获得巨额财富的少数事例,使所有冒险家的头脑发晕,并沉浸在立即致富美丽幻景之中。有一位早期在场的人惊叹说:“单单栽培烟草就成了独一无二的生意;难怪我听说每个人都发狂地种植烟草,不去考虑或者寻找其他任何生意了。”所以有人说弗吉尼亚是在烟上飘起来的。

在北美中、南部,无论是种植烟草,还是种植水稻,在当时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于是,当时殖民地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劳力匮乏。解决劳动力问题,就日益提上北美殖民者的议事日程。

自从1619年一艘荷兰贩奴船将第一批20名非洲黑人运到弗吉尼亚后,黑人便被源源不断地运进北美,成为南方种植园的主要劳动力。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蓄养终身奴隶也显得更加有利可图。

在北美殖民地,不仅那些富甲一方的种植园主,就是那些含辛茹苦、略有积蓄的普通南方移民,他们虽然嘴上念叨着公正仁慈的上帝,但却无法拒绝奴隶劳动带来的巨大利益的诱惑,大量投资金钱购买黑人奴隶。

起初被贩卖到北美的黑人是被当作“契约奴”来看待的。1619年运入的第一批黑人就是被当作“契约奴”的。在1623及1624年的弗吉尼亚人口调查中,黑人被当作“契约奴”登记入册。在弗吉尼亚的种植园里,黑人“契约奴”与白人“契约奴”并肩劳动。一直到1651年,某些服役期满的黑人“契约奴”和白人“契约奴”一样得到释放,并且领到一些土地。[12]不过,当时黑人奴隶制作为一种“新事物”,正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在南部种植园中黑奴分为三类:奴隶工匠,家庭奴隶和农田奴隶。奴隶工匠从事木工,瓦工,裁缝等;家庭奴隶从事出事,女佣,护士等;数目最多的农田奴隶在农田劳动。黑人奴隶内部分工的明确,提高了劳动效率,便于奴隶主的盘剥。新教徒相信,“在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里,奴隶制是上帝贬之为奴隶的那些人赎罪的手段”。他们对奴隶宣讲应服从和尊敬主人。理查德·巴克斯特就这样对奴隶说:“要听从上帝的意旨,是上帝召唤你们去当奴仆的,不要抱怨你们的劳役和低下的地位,要知道这是给你们的恩典要感谢这些恩典。”[13]

从17世纪40年代起,北美殖民者逐渐通过法律的手段将黑人奴隶法制化。其典型,莫过于弗吉尼亚。

1662年,一部弗吉尼亚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父母中有一人是自由人,另一人是奴隶,孩子的地位应依据母亲的身份来决定。这一规定不仅逆转了欧洲的习俗,即孩子的地位根据父亲的身份来决定,并且使得奴隶主对女奴的性侵犯成为一种可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因为由此产生的后代都将是奴隶主的财产。[14]

1670年,弗吉尼亚殖民当局颁布法规宣布:“用船运进这个殖民地的非基督教徒,都是奴隶。”。为了阻止自由黑人的人口增长,政府还将所有黑白两性关系产生的后代都法定为私生子,并且也是奴隶,以此来严惩那些与男性黑人生育子女的白人妇女。官方还禁止奴隶主自动释放奴隶,除非他们将释放的奴隶运送到本殖民地之外的地方去。到1680年,尽管黑人的人数仍然非常少,但种族区别的意识已经深深地根植于法律之中。一位生活在当时的人写道:在英国的美洲帝国上,根据习俗,“黑人与奴隶这两个词是相通的,并可相互转换”[15]。到1682年又增加这样的法律条款:“接受基督教的信仰,并不能成为解放的理由。”[16]

1705年,弗吉尼亚议会通过法律,把黑人看作是一种不动产,所有黑人奴隶、黑白混血奴隶和印第安人奴隶在法庭上,在弗吉尼亚疆域内,应作为不动产来占有、对待和裁判。在生活上,黑奴未经主人的批准不得结婚;黑奴的妻女常受主人的奸污;主人可任意拆散黑奴家庭,出卖或作为馈赠物。

在马里兰殖民地,1663年的法律规定:该殖民地上所有的黑人都是奴隶,而且将要出生的一切黑人幼儿也都是奴隶。1671年的法律又规定:奴隶即使信仰基督教,也不影响其奴隶身份。(https://www.daowen.com)

在纽约殖民地,荷兰统治时期黑人的身份还不明确。但是在1664年英国夺取了纽约殖民地后,便开始加强了对于黑人的管制。1665年,殖民地当局正式颁布法律,宣布黑人为奴隶。

种植园奴隶主为何要通过立法手段来奴役黑人奴隶?这是因为,利用法律来维护种植园奴隶主对黑人奴隶的奴役权,能确保种植园奴隶主的利益最大化。它可以解决种植园奴隶主发展种植园经济所需要的劳动力。随着种植园经济发展,种植园奴隶主越来越感到劳动力不够用,如果让黑人继续享受白人“契约奴”的待遇,即期满就得到释放的话,会严重地减少他们的劳动人手。而通过立法手段把黑人奴隶法制化,不但可以使购买来的黑人终身为奴,而且还可奴役他们的后代,可谓一本万利。

黑人从未屈服于奴隶制度,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的全部历史就是接连不断的起义。“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自从13个殖民地时期起就显出奴隶起义的特点。从1663年和1687年爆发的那两次奴隶起义开始,经十八世纪,奴隶起义的次数不断增加,仅弗吉尼亚一地就曾于1709年、1710年、1722年、1723年和1730年爆发了奴隶起义。在纽约,1712年和1741年有过两次黑人起义。南卡罗来纳的形势更为严重,1720年、1723年、1738年、1739年、1740年起义连续爆发。从一项管理奴隶的法律看出,在1704年以前曾爆发多次起义。”[17]赫伯特·阿普特克在他的《美国的黑人奴隶起义》一书中,详细叙述了有关奴隶反抗压迫的情况,他以参加起义和暴乱的10个奴隶为主人公,讲述了250个真实的故事。在一封从南卡罗来纳寄往伦敦的信中这样写道:“我要告诉你的是,就在最近,我们获悉了一个黑人密谋叛乱的计划,该计划可以说是野蛮残暴至极,他们打算把这里的白人全部杀死,然后去夺取查理斯敦。感谢上帝,幸亏发现及时,现在他们中许多人已被抓,其中一些已被烧死和绞死了,还有一些遭到了流放。”[18]

为了防止奴隶暴动和起义,也为了巩固黑人奴隶制度,他们一方面让奴隶劳工们能维持起码的生存不致饿死,也不去破坏他们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不断制定奴隶制法典,以便用严酷的奴隶制法典来加强对黑人奴隶的控制。

早在17世纪末,弗吉尼亚就颁布了奴隶法典,它规定:奴隶不得主人许可,不能擅自离开劳动场所及住处。奴隶犯有谋杀及强奸罪者,处以绞刑。奴隶犯盗窃行为要受鞭笞六十下,带上颈、手枷,耳朵钉在柱子上半小时,然后把耳朵割掉。奴隶不论犯任何微小的“过失”都要受到“惩罚”,轻者鞭打,重者打成残废或打烙印。奴隶主“因施行极端的惩罚而致奴隶死亡者,不算是重罪”,“追捕逃亡的有色人奴隶,即使打伤或者甚至杀死他们”,也是合法的。在马里兰殖民地,1659年的奴隶法典规定:奴隶凡杀人、放火、盗窃、与白人交往及对主人“不敬”者,处以鞭笞、打烙印一直到死刑的惩罚。到殖民地末期,马里兰已经有了一套很完备的奴隶法典。在所有的殖民地中,以南卡罗来纳的奴隶法典最为残酷。1686年,南卡罗来纳立法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奴隶法典”,它规定:如果不得主人的同意,奴隶在每天日落与日出之间不得离开主人的地方。1722年又颁布新法,它授权法官搜查黑人的枪支、刀剑及其他武器,发现时即予以没收。除杀人外,盗窃、逃跑及放火者,也都要被处以死刑。而且,南卡罗来纳在处死黑人时,采取最惨无人道的手段:磔刑、烧刑及饿死等等[19]。

在纽约殖民地,1705年的法律规定:逃亡奴隶在被抓住时,要处以死刑,只要有两个人作证即可[20]。“法律禁止四个以上的奴隶集合,甚至木棍也不能携带,违者笞十下。”[21]整个18世纪,弗吉尼亚的奴隶法中则一直有这样的规定:“对于被抓回来的奴隶……可依本法对其进行惩处,可以将其肢解,还可以采取别的办法……。对于那些不可救药的奴隶,可酌情自行处置,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22]

在残酷的奴隶制法律强制下,北美殖民地黑人奴隶过着极端悲惨的生活。奴隶主对黑奴握有生杀予夺大权,他们可以随意转让、出卖、甚至杀死黑奴。黑人奴隶不仅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而且经常和大量死亡。

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英属北美殖民地人民在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权等启蒙思想影响下,逐渐掀起了一场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运动。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后,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向世人宣布:“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23]这些革命的口号,激动人心的词句,从理论上说明了英国殖民统治的不合理性,阐明了殖民地人民反抗英国殖民压迫和剥削,争取独立、自由平等的正义性。它犹如一门重炮轰向英国殖民统治者和殖民地内部的黑人奴隶制度,因为这些令人难忘的词句,与同把人作为财产的奴隶制度是水火不相容的。

正是在启蒙思想和“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启迪下,一些地区特别是北部新英格兰地区,有的黑人奴隶开始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宣判他们为自由人,并要求奴隶主对他们过去的劳动给予赔偿。其理由是既然“人人生而平等”,黑人奴隶也是人,应该得到造物主所赋予的平等权利。当然,在战前和战争期间,除个别黑人奴隶胜诉的例子外,绝大多数的诉讼案是以黑人奴隶败诉而结束。其实,法院的判案理由很简单,因为奴隶是其主人的财产,如果奴隶获得自由,奴隶主将在财产上蒙受损失。除向法院提出诉讼外,黑人奴隶还采取了向殖民地议会和总督请愿方式要求获得自由。毫无例外,黑人奴隶的请愿书都被议会和总督束之高阁,不予理睬,因为议会和总督是奴隶主利益的代表者。

如果说启蒙思想与《独立宣言》的理论对奴隶制的冲击主要表现在黑人奴隶的思想发生变化,那么独立战争的爆发则给黑人奴隶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自由之路。成为一名士兵是黑人奴隶获得自由的方法,这在殖民地时代就已成为惯例。因此,在独立战争爆发后的几周中,服兵役似乎成了黑人奴隶的一种义务,一种需要。一些黑人奴隶,正是通过当兵参加独立战争而获得人身自由的,但这也给奴隶主造成巨大损失。

在这种背景下,奴隶主们纷纷向军界提出抗议,反对吸收黑人奴隶入伍。在这种形势下,大陆军和各地方议会及军事领导机关相继实行了排斥黑人奴隶及自由黑人参军的政策。首先实行这一政策的是马萨诸塞。1775年5月20日马萨诸塞安全委员会通过了禁止黑人奴隶及自由黑人入伍的法令,8月8日马萨诸塞最高军事指挥部接受了这一法令,正式实行排斥黑人入伍的政策。1775年8月8日,大陆军指挥部举行会议,主要议题之一就是讨论是否接收黑人入伍的问题。结果,与会指挥官,包括华盛顿将军都同意禁止黑人奴隶和自由黑人入伍。同年8月23日,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将军同大陆会议的代表,包括本杰明·富兰克林举行会议,再次讨论黑人参军问题。马萨诸塞、罗德岛和康涅狄格的地方领导人也参加了会议,讨论的结果再次拒绝黑人参军。到1776年中期,所有北部各州全部实行了拒绝黑人入伍的政策。本来就反对黑人奴隶入伍的南方各州,按新募兵法一律拒绝黑人奴隶或自由黑人入伍。这样,黑人奴隶通过参军获得人身解放的大门被砰然关闭。[24]后来,美国迫于战争形势,为了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又不得不默许或有条件地允许黑人奴隶当兵。不过,就整体而言,美国黑人奴隶通过服兵役而获得人身自由的人数是相当有限的。

1776年7月,在起草《独立宣言》的过程中,曾围绕黑人奴隶制进行过讨论,曾有人主张把谴责黑人奴隶制度、给予黑人奴隶自由等相关内容写入《独立宣言》。但因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反对而被删除。因为它们不想放弃黑奴贸易,且这一主张还得到北部一些从奴隶贩运中获利甚丰的州的支持。所以,在革命时期,黑奴贸易非但未减弱,反而“达到了北美有史以来的顶峰”[25]。

1776年7月30日至8月1日,《邦联条例》的起草者曾想借将黑人纳入课税对象,为黑人奴隶争得自由社会身份打开缺口,但遭到南部各州坚决反对。马里兰州的代表指出,黑奴是财产,不是公民。奴隶主对黑奴的投资就像北方的农场主对牛羊投资一样,“按照南部农场主的人头和他的奴隶征收南方诸州的税,和按照北方农场主的人头和他的牛羊头数征收北方诸州的税,都是没有道理的”。南卡罗来纳州的代表威胁说,“如果对黑奴是否属于我们的财产争论不休,邦联将由此终结”。南部诸州的强硬态度不但迫使大陆会议改弦易辙,最终把各州“所有土地价值的比例”作为课税标准,而且将黑人作为“财产”写入了《邦联条例》,从而为黑奴制合法地位的确立提供了法律依据。[26]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