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欧盟
行政申诉专员制度述评
欧盟行政申诉专员制度自1991年创设以来,作为处理和协调不当行政行为的欧盟机关,其产生适应了欧盟社会对欧盟机关良好行政服务的要求。作为一个超国家的行政申诉机构,它保障了欧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权利受到不当行政行为影响的欧盟成员国公民,提供了一个较为直接而迅速的申诉平台。[1]同时,申诉专员也致力于提升欧盟机构“行政服务文化”理念,该制度对欧盟各机构非强制式的监督功能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提高欧盟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作出了很大贡献。[2]下面就从欧盟行政申诉专员产生的背景、机制、运作及其发展方面对该制度作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