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加拿大申诉专员制度设立的背景
随着福利国家越来越为社会所接受,公众对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除了要求行政行为合法外,还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合理,政府服务必须平等地适用于每一位公民。为此,1809年的瑞典宪法率先设立了申诉专员制度,由申诉专员负责处理公众对行政权力部门不当行政的申诉,通过调查、报告、个案处理和对行政程序规范建议等形式履行工作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该制度陆续被其他国家移植并得以创新。其中,加拿大的申诉专员制度因相对完善且具有独特性,而为世界其他国家申诉专员制度的改进提供了丰富的经验。(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