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的概念及伤情判断

一、烧伤的概念及伤情判断

烧伤泛指各种热源、光电、化学物质、放射线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局部或全身性损伤。其中以热源烧伤最常见。正确估计烧伤的面积和深度,是判断伤情及其轻重程度的有力证据,同时也是制订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一)烧伤面积的计算

计算烧伤的面积可用两种方法,即新九分法和手掌法。前者适用于大面积烧伤的计算,后者适用于小面积烧伤的计算。

1.新九分法 将全身体表面积分为11 个9 等份。小儿头部面积比成人大,而下肢的面积相对较小。小儿应根据不同年龄来计算头部和下肢的面积。

2.手掌法 以伤员自己的手为准,无论成人或儿童,五指并拢一手掌的面积约占体表面积的1%,若五指自然分开时则为1.25%。这种方法对计算小面积烧伤很方便,同时也可辅助新九分法的不足。

(二)烧伤深度的判断

一般采用三度四分法,即Ⅰ度、Ⅱ度(包括浅Ⅱ度、深Ⅱ度)、Ⅲ度。临床上习惯称工度和浅Ⅱ度为浅度烧伤;深Ⅱ度、Ⅲ度为深度烧伤。

各度烧伤的临床特点、鉴别方法和转归如下。

1.Ⅰ度烧伤(红斑型) 仅达表皮层。表现为红斑、热、痛、感觉过敏,2~3d 后愈合,无瘢痕,短期内有色素沉着。(https://www.daowen.com)

2.浅Ⅱ度烧伤(水疱型) 达真皮浅层,生发层健在。剧痛,水疱大,泡皮薄、基底潮红,明显水肿,2 周内痊愈,一般无瘢痕,可有色素沉着。

3.深Ⅱ度烧伤 达真皮深层,仅皮肤附件残留。感觉迟钝,水疱小,泡皮厚,基底苍白,拔毛痛,数日后可出现细小的网状栓塞血管,3~4 周愈合,遗留瘢痕,并有色素沉着。

4.Ⅲ度烧伤(焦痂型) 达皮肤全层,可深及皮下组织,肌肉和骨骼。感觉消失,创面焦黄炭化,干燥,皮革样,数d 后可见粗大的树枝状栓塞血管,2~4 周后焦痂脱落,出现肉芽创面,除小面积外,一般需要植皮方能愈合,并遗留瘢痕。

(三)烧伤轻重程度的区分

烧伤按其轻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特重四类。

1.轻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在9%以下。

2.中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为10%~29%,或Ⅲ度烧伤面不足10%。

3.重度烧伤 烧伤总面积为30%~49%,或Ⅲ度烧伤面积为10%~19%,或烧伤总面积虽未达到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以及呼吸道烧伤或伴有严重的复合伤等均属重度烧伤。

4.特重度烧伤 总面积在50%以上,或Ⅲ度烧伤在20%以上,已有严重的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