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临床分期

五、临床分期

临床分期在治疗前由2 位或3 位妇科肿瘤专科高年资医师共同评估后作出,治疗后不能更改。子宫颈癌的临床分期详见表3-7。

表3-7 子宫颈癌的临床分期(2006 年)

分期注意事项如下所述。

(1)不分期:子宫体浸润不列入分期。

(2)0 期:不典型细胞覆盖上皮全层,但无间质浸润。

(3)Ⅰa 期:为显微镜下诊断。

(4)Ⅲ期:①肿瘤浸润到达盆腔侧壁,完全无间隙,且肿瘤呈结节状。②当其他检查确定肿瘤为Ⅰ或Ⅱ期,但肿瘤浸润输尿管引起癌性狭窄、肾盂积水或肾功能丧生时应确定为Ⅲ期。

(5)Ⅳ期:仅有膀胱泡样水肿者不能确定为本期,当膀胱冲洗液查见肿瘤细胞时,还应做活体组织检查取得病理组织学证据后方能确诊。